4月15日是我国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部开通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接受组织和个人的举报信息。 为加强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的举报受理工作,国家安全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开通了该网络平台。 据悉,任何组织和个人可通过登录该网站,对发现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情况线索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举报受理电话“12339”进行举报。国家安全机关将依法受理举报信息并对有关组织和个人依法举报的行为予以保密。对举报属实、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积极贡献的,国家安全机关将予以奖励;如借举报名义故意捏造、谎报情况或诬告他人的,妨碍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国家安全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组织、利用邪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属于《反间谍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发现组织、利用邪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违法犯罪线索,如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可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或拨打电话“12339”进行举报。 举报语言可以使用中文或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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