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360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元网报道] 因为捡了1.44欧的瓶子,德国老夫妇被警察揪上法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8.6.2017 20:24:4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即时机票
去年10月16日一对德国慕尼黑老夫妇因从回收箱用夹臂捡出18个废玻璃瓶,价值1.44欧,被警方指控涉嫌盗窃。上周该案公布审理结果,法官因涉案金额低,判定对此不予追究(Az.  843 Cs 238 Js 238969/16)。

白色、棕色、绿色玻璃的回收箱

4 O4 \' G; Q* f7 U2 o
大家都知道德国垃圾回收要求严格、系统完善。法律上,公共玻璃回收箱里的瓶子属于负责的回收公司,而从垃圾桶捡垃圾也可按盗窃罪(§§ 242 f. StGB)或住宿秩序破坏(§ 123 Abs. 1 StGB)论处。

+ y5 C, |# Y. b/ Z' h1 T
个人是不允许从他人的垃圾桶里“寻宝”的,只有被明确标注“用于赠送”(“zu verschenken”)字样的物品,才意味着其原主人已放弃其财产权。但从公共场所的敞开式垃圾桶捡瓶子并不涉及犯罪。

5 ], ]% `7 Q* ~. k6 [
而另一方面,由于垃圾涉及相应的处理费,如果向别家的垃圾桶扔垃圾,被发现后同样会被处以罚款。
& r: c+ P, Y2 Q; T2 N4 V7 }
德国虽然传统上属于福利很好、注重社会公平的发达国家,但大城市拾荒现象同样非常普遍。由于德国塑料瓶是按押金方式购买、后明码标价回收的,搜集废旧矿泉水瓶是不少人的生活来源之一,尽管其中也有衣冠整洁者,看起来并不像“捡垃圾的”,不捡并未必生活无法为继。
1 ?% Q# U4 J0 S- j+ `; [( E  d
在繁华地段的地铁等车的几分钟内,就不断看到一个垃圾桶被反复光顾。
# z, n! {) G; ^( y7 Q
此案中,附近居民不止一次发现两位老人从中用夹臂取瓶子,认为此举已经属于盗窃行为,因此向警察报案,并得到证实。

3 ~  a$ y! W1 p$ P: t
据报道,此案中的两位老人均已年过六旬,老爷爷享有微薄的退休金,老奶奶另外从事写清洁工作,可见生活至少相对拮据。发生这样的事情多少令人心酸,而法官同2011年类似的“从垃圾箱偷食物”案件一样并没有判罪,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顺应民意。
: q* M0 w; |' w5 c6 f5 P2 }
所以除却案件本身,媒体报道也普遍支持无罪判决,毕竟社会本应给予老年人以更多关爱。近几年德国政府面对人口老龄化,为减轻“政府养老”的税收支出压力,决定削减退休金,同时少有“家庭养老”,老人晚景凄凉的现象并不罕见,应该得到关注。
9 b4 w+ y: y0 `+ Q, O  f3 P
此外在超市或餐馆附近捡垃圾作为食品的现象也很常见,成为德国法律的“灰色地带”。左翼党支持的一次自发行动(自诩为“夜与雾行动”Nacht-und-Nebel-Aktion,暗含“自发、非法”之意)呼吁将捡食品合法化,征集到9万余签名。
+ c+ O6 M- }% r" `) W$ A! d
除了已经应该安度晚年却或出于钱、或出于孤独而出门“拾荒”的老年人,德国城市中更常见的还有中年流浪汉,他们也是反对救助难民、滋生右翼思想的主体,原因当然首先处于对政府对其忽视的不满。
3 B; V9 \3 D( r5 w- @
而税收究竟应该流向何方,无疑拷问着所有政府。
' ?/ ]4 l  @  {( M; s

* r0 W8 I7 ]" I3 h+ h
9 ~9 h: w: U. q$ n/ A9 z9 w# {

" |* S6 U+ K6 G7 D6 \- u% Y

+ G! `4 d& U/ e4 m5 s, ?$ a, Y% U* d9 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5.11.2024 23:16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