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让我女朋友过来。去外管局办了个担保。结果拿到国内领事馆去办的时候,国内的办事人员说“duration of obligation”(这个还是外管局的德国人给写的)那一栏有问题,非要把其中那个“für zwei monate”划掉(如图),不给办,非让让我在重办一个,再寄回去。请问哪位达人办过这个,有没有那张担保,看看那一栏是咋写的呀?我个人觉得,国内的办事人员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了……
成都领事馆回话了,以下为其原文:
“如果您在外国人局办理“verpflichtungserklärung”,其中“Dauer der Verpflichtung”一项填写“gultig ab Einreise für die Dauer der Aufenthalts” 或只写“gultig ab Einreise”都是可以的。”
希望各位要到成都办签证的朋友这样子开担保是没有问题了。
多谢大家关注,刚看了楼上发的连接,mmd果然又是成都领事馆!就这家在这个问题上死缠烂打。今天问了外管局,他们也觉得不可思议。不过还是给我写了个按”成都领事馆小妹”(不是领事馆的签证官说的不行,而是窗口的收材料的就给拒了,mmd中国人何必为难中国人)要求写了个模糊的内容:“giltig ab einreise für die Dauer der aufenthalts",外管局的人说即使照我原来那样的写,也是没有问题的,彻底无语。唉!各位需要从成都领事馆办的童鞋以后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