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5123|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试析佛教因果律和《圣经》叙述的重合和近似之处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5.9.2007 09:47: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即时机票
发信人: deskproo (刘强), 信区: Belief
标 题: 试析佛教因果律和《圣经》叙述的重合和近似之处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Sep 25 04:38:34 2007)

佛教的因果律和《圣经》有一定重合和近似之处,

佛教理论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就是‘因果报应’理论。
“ 佛跟我们说,善恶果报是真理,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实,佛都不能改变。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我们要想得善果,一定要修善业,业是事业,我们要从事善的事业,将来就
可得善的果,我们一般人追求幸福美满的生活,这是善的果报,一定要从事善的事业,
才能得善的结果,绝对不可能有做恶业而能得善报,做善业得恶报的道理,这些我们要
明了与信守的。十善共有十条,它是我们做人的基本道德观念,有三条属于我们身体造
作的,第一就是不杀生,因为一切有情它有生命,有灵性,它都是贪生怕死,所以佛法
把不杀生列为第一个戒条。我们不愿意别人杀害我们,我们也不能杀害一切众生,所以
推己及人,儒家讲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自己不愿意的事情,不要加诸于一切众
生。第二条是不偷盗,第三条是不邪淫,这三条是佛法的根本戒,您能够信守,便能够
得大富、大贵。若不能遵守,杀生的果报是短命,有许许多多的灾难。偷盗的果报是贫
穷。邪淫的果报是鸳鸯雀鸽报。”

如果具体研究这段话,
“ 佛跟我们说,善恶果报是真理,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实,佛都不能改变。善有善报,恶
有恶报。”
具体来说某人今天杀了人, 。。。。 某些年后发现某人遭了恶报。
这之间肯定有某 ( ) 作了记录, 作了计划, 并且精确实施恶报。。。
佛(智慧)知道这个道理, 但他不是实施者,
所有另有 (  )在, ( )的力量是天经地义的事实, 佛都不能改变。。。

所以佛教通过因果律间接承认了宇宙自然中有一种超越的,无所不在的力量主导着所有
人的命运。这种力量绝对不是简单机械和随机的, 他是有记忆的,完全有计划的, 完
全统一的。因为不会有任何一个恶报或善报被遗漏。

这个和《圣经》里的理论基本一致,佛教没有指出这些果报的源头, 当然显然有一
个前面提到的可以记录,计划,和实施果报的( )。

《圣经》中则是明确指出了这些戒律,违反的果报, 和实施者 上帝。
《圣经》中的十诫包括了不杀人(注:不是生), 不偷盗和不奸淫。
对于违反诫命的后果也有明确指示:


28:15 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不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
所吩咐你的,这以下的咒诅都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
28:20 耶和华因你行恶离弃他,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使咒诅、扰乱、责罚临
到你,直到你被毁灭,速速地灭亡。

而且《圣经》中明确指出全知全能的上帝是掌管这一切惩罚和恩赐的主宰。

所以从基督教的角度来看,佛 所发现的这些道理实际上是对 上帝的一种认识。《圣经
》中可以找到这些认识的源头。

(刘强 9-25-2007)
23#
发表于 9.1.2008 10:35:56 | 只看该作者
虽然有人会把新教叫做基督教,不过我想最好还是把天主教,新教和东正教并列作为基督教三大分支,这样会比较少歧义. 16世纪,德国的马丁路得从天主教中创立新教,也就是我一直信奉的,我从未信过佛教.基督教当然可以杀动物,否则怎么献祭,旧约中的逾越节怎么过呢?饮酒也是可以的,否则每周日无法一同喝红葡萄酒守圣餐了.

[ 本帖最后由 nearby 于 9.1.2008 10:37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8.1.2008 22:12:46 | 只看该作者
《居士学佛100问》中讲到: 佛教和其他宗教之间的根本差别是,有的宗教信仰上帝,认为上帝是生命和万物的创造者,造物主,人类的拯救者,救世主。佛教认为众生的业力创造世界,也创造自身。世界上没有造物主,生命自己是自己的创造者、拯救者,觉悟要靠三宝的启示,离苦得乐要靠自身努力。
你原来是佛教信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8.1.2008 21:45:38 | 只看该作者
顺便问下,贵教是否认为杀动物是作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8.1.2008 21:39: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earby 于 8.1.2008 17:07 发表
信仰最终还是靠心去感悟,不是理智能分析出来的.所以同样的事物站在不同的角度看确实会有不同的理解.
我能理解佛教徒就此篇文章的看法.

信仰最终还是靠心去感悟,不是理智能分析出来的.
赫赫。你说天主教和基督教好了,不能说所有的信仰。因为据我所了解到的佛教就不是这样的。
佛教大成就的高僧往往有两种情况,或者是依据对上师不共的强烈信心,或者是在闻思修行后获得成就,很显然你只说了一种情况。至于汉传佛教的禅宗也很重视思考。藏传佛教很多宗派必修的五部大论中,《因明》和《中观》充满了复杂的逻辑推理和深刻的内涵,好像不是光说一个什么有信心就能敷衍了事的。佛教弟子自以为是,不背论典,不求究竟理解的做法,堪布们早就作过严厉的批评。这不是佛教的传统,也不是佛教的做法。佛教的教理就是专门用理智分析的。
很多时候不同的事情确实有不同理解,但是关系到矛盾性和排他性的说法,恐怕没有另一种理解。比如说,某某大法的弟子对佛教的理解,是不是就可以说成是横看成岭侧成峰呢?佛教里也讲究因材施教,不过八万四千法门,从来没有人见过向钝跟器弟子灌输错误见解的。
慈诚罗珠堪布说过,诽谤佛法的人还不忏悔,死后必然不能往生净土。同样佛教信徒如果诽谤善良的外道,尽管不一定因此产生严重恶果,可是会让成就的时日大大推迟,甚至推迟至来世。所以这里我不便说的太多。
另外,中国的藏传佛教传承清静,一切传承形式和内容都符合宗教规定。至少不是什么什么会能领导的。

[ 本帖最后由 横眉冷对波旬魔 于 8.1.2008 21:47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8.1.2008 21:08: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游侠 于 8.1.2008 16:37 发表
是我多嘴了。从基督教的角度来看,楼主的文章还是有道理的。从其他角度来看,问题就不少,不过不是这个板块能讨论的。

关于佛教的问题,可以在佛理版讨论。

阿门!

关于佛教的问题,可以在佛理版讨论。
不错,可以跟楼主建议下,免得招惹是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8.1.2008 17:07:11 | 只看该作者
信仰最终还是靠心去感悟,不是理智能分析出来的.所以同样的事物站在不同的角度看确实会有不同的理解.
我能理解佛教徒就此篇文章的看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8.1.2008 16:37:13 | 只看该作者
是我多嘴了。从基督教的角度来看,楼主的文章还是有道理的。从其他角度来看,问题就不少,不过不是这个板块能讨论的。

关于佛教的问题,可以在佛理版讨论。

阿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8.1.2008 15:29:38 | 只看该作者
我下面逐一列举你理解上的错误:
1.耶和华造的不仅是以色列人,乃是整个人类,以色列人只不过是神的选民,旧约的摩西五经详细记载了神拣选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兴起以色列民族,以致后来出埃及进迦南等事情.这点实在不应混淆.

2.我们的神是造物主,佛教发展到大乘佛教后出现的诸神都不是造物主.

《居士学佛100问》中讲到: 佛教和其他宗教之间的根本差别是,有的宗教信仰上帝,认为上帝是生命和万物的创造者,造物主,人类的拯救者,救世主。佛教认为众生的业力创造世界,也创造自身。世界上没有造物主,生命自己是自己的创造者、拯救者,觉悟要靠三宝的启示,离苦得乐要靠自身努力。

3. 我们上面的讨论只提及佛教和基督教对于神的理解的对比,根本没有涉及别的宗教甚至别的话题,我觉得你实在没必要说那么远.不如先面对和解决好目前的问题.
但既然说到这里,我说一句,伊斯兰教并没有承认耶稣和圣父圣灵的三位一体关系,尽管它和基督教有很多相似之处.

4. 至于对楼主文章的理解,你的"上帝当然也只是这不可知的自然力量的一个不完全的表现"结论太空泛,跟本不知从何谈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8.1.2008 14:54:0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要讨论,那就要对神这个概念先下一个公认定义。不然,没法讨论。

超宗教地来看,耶和华造了以色列人和他们的天地,被犹太人以及后来的基督和伊斯兰教徒们尊为“唯一的神”。盘古,女娲造了华夏的人和天地,是中国人传统的神。日耳曼人有他们的神,希腊人又有另外的神。印度人也有许多神。一般来说,各民族都不否认有其他的神的存在。就是“圣经”,也并没有说没有其他神存在。只是,耶和华不允许以色列人崇拜其他的神,以至于发展到教徒们否认有其他的神的存在罢了。

如果说“造物主”。同样,基督和伊斯兰教徒们认为耶和华是唯一的“造物主”。不允许问耶和华是谁所造。而其他信仰者眼中可能有多个“造物主”,或者并不管谁是“造物主”,而只是关心谁与人们的生存有关,比如,谁管天气,谁管生死病苦。

而楼主的文章,其实是把上帝比作不可知的自然力量。不过,如果这样来看,那“圣经”上描写的这个上帝当然也只是这不可知的自然力量的一个不完全的表现。基督教的教义以此为底线,不允许人们进一步探索。佛教教义不用某个形象来限制人们对这“不可知”的自然力量的理解,因为任何形象都是不全面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4.11.2024 19:20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