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欧洲 --> 转运清关 --> 免交 CIF价 20% 的进口增值税
1. 汉堡转运 Fiscal Representative 免进口增值税根据德国 <<营业税法>> (§ 22a ff. UstG) 的相关规定: 对于所有来自欧盟成员国的非德国进口商(比如 波兰,捷克,匈牙利,意大利,法国等),他们在德国尚且没有分公司,其进口货物也不直接在德国境内销售。这样他们从中国进口的商品经过德国港口过境运输到其他欧盟国家,就可以利用“商务财务代理”(Fiscal Representative)的优势,在清关时只须缴纳欧盟统一关税,而其“立即支付进口增值税” 一项则将通过我们的代理在进口申报时得到豁免。
* 以上所提到的在德国转运清关免缴欧盟进口增值税业务只适用于从中国 FOB, CFR, CIF到德国 (不适用于 DDU 和 DDP目的地操作!),然后再由欧盟这边公司接手,这样就可以利用欧盟境内跨国销售的优势,为欧盟进口商在德国转运清关时免缴CIF 价20%的欧盟进口增值税!
2. 欧盟境内销售免进口增值税 (Intra-Community-Delivery)
如果你们公司 或者合作伙伴公司在德国有税号 Steuernummer / Tax number, 这样就可以把从非欧盟国家的货物,以德国公司名义先进口到德国,然后再卖到其他欧盟国家,这样在德国报关申请免进口增值税时就需要两个Invoice (一个是从第三国到德国,还有就是德国到其他欧盟国家!),但前提条件是货物清关后必须马上运出德国到其他欧盟国家,但如果在没有任何延迟的情况下把货物从集装箱转到卡车再运走也是可以的!
3. 鹿特丹/安特卫普转运 Fiscal Representative 免进口增值税
对于所有来自欧盟成员国的进口商,他们从中国进口的商品经过 鹿特丹 或 安特卫普港口过境运输到其他欧盟国家,就可以利用“商务财务代理”(Fiscal Representative)的优势,在清关时只须缴纳欧盟统一关税,而其“立即支付进口增值税”一项则将通过我们的代理在进口申报时得到豁免。区别于德国转运的是,在这里同样适用于 DDU 和 DDP 目的地操作!
互惠:
- 欧洲进口商可以节省 CIF 价大约 20% 的流动资金!
- 在帮客户节省采购费用的同时,赢得更多的客户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