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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在这里请教一个关于机票赔偿方面的问题:<br /><br /> 本人学生,今年3月末的时候向一家旅行社购买了一张往返中国的机票(国航),但是出发之日到达机场时却被告知,此票无效,国航出具电脑方面的记录是此票只是预定,但是并没有确定位子,而在机票上打印出来的却是定好了位子的。此后就是直到飞机起飞前30分钟,国航与旅行社都没有达成一致,谁也不愿承认到底是哪方面的电脑出了问题。但是登机是国航说了算,我没有办法,只能由国航要求的换成了另一种票价,差价300欧元。<br /> 我手上有国航出具的为什么这张票无效的证明和补差价的收据(连带旅行社的名字也写在里面), 回来后就想找旅行社赔偿这个差价,但是旅行社以正在为此事和国航打官司为理由,要我等待消息,而后就是一直推卸责任--德国官司的漫长,还没有消息。<br /> <br /> 我在这里请问,我手上有机票的复印件,购买机票的回执,国航出具的关于对这个旅行社售出的这张机票无效而需要补差价的证明(没有确定机位),还有就是补价收据。请问凭借这些如何快速的得到赔偿,或是如何有效借助法律手段来获得赔偿?<br />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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