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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最低工资法:成功模式抑或远离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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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5 06:42:5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KaiyuanEditor 于 11.4.2015 06:44 编辑


今年1月1日起,德国实施“最低工资法”,任何人的小时工资一般都不得低于8.5欧元。经济界对该法不满,要求改进。联邦劳动部长则坚决反对。
最低工资制实施满100天,联邦劳工部长纳勒斯(Andrea Nahles)总结说,相关法规是成功之举,某些人在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极力描绘的所有那些可怕场景,均未出现。

部长春风得意

这位社民党籍人士指出,迄今没有因实施最低工资制而致劳工市场出现混乱的现象,“我们没有看到就业岗位的失去,我们使数百万人的财政状况得到了改善,在服务业和生产领域,没有出现明显的提价”。她称,依然有一些雇主试图绕开最低工资制法。例如,一些企业将圣诞过节费以年度为单位分发,计入最低薪水里;货车司机的休整时间不全部付薪;或者以实物方式付薪。

纳勒斯部长将总结这些积极的和消极的经验,撰写一份报告,提交给4月23日举行的默克尔总理主持的联合政府会议。以该报告为基础,内阁会议将做出决定,是否以及如何改善最低工资法。

整体怀疑?

这正是许多经济组织所要求的。尤其是9个最易发生黑工现象的行业要求取消关于必须提供实际工作时间文字记录的规定。这些行业中就包括餐饮业、建筑业、贸易、肉类加工业。

工会方面则认为,这些要求可笑。德国工会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克尔策尔(Stefan Körzell)就表示,他无法理解雇主方面的抱怨,称它们“实在可笑”。他指出,记录实际工作时间的做法并非新创。工作时间法和打击黑工法里都有相应规定。通过最低工资法,只不过增加了一种必要性。

劳动部长纳勒斯也这么看。她无论如何都不准备做修改。税前月收入2958欧元以上才无需提交实际工作时间记录的这一规定,她也不会修改。批评者们认为,这一“门槛”收入标准至少应降至1900欧元。

雇主担责规定也受到批评。这一规定以建筑业总承包商的担责法为榜样,扩展至所有行业。根据该法,在承包给分承包商后,总承包商最终要对分承包商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法负责。德国雇主联合会要求,将担责规定范围限制在严重忽视及有意违反行为上。纳勒斯部长则对相关规定作了辩护,指出,这样的规定有助于阻止发生经由分承包商绕开最低工资制法的行为。

联合政府意见不一

批评者们在基民盟和基社盟的经济界代表那里获得知音。联盟党议会党团中小企业团组主席冯·施泰滕(Christian Freiherr von Stetten)指责说,“至迟在纳勒斯部长去年圣诞节前夕提交了关于记录责任的规定后,我们就知道,一旦实施,将出现混乱”。其实,虽说执政伙伴社民党是推动力量,但作为执政党,基民盟和基社盟对最低工资法同样负有责任。

纳勒斯:无需修改

今年1月底,联盟党联邦议会党团就提出了一项动议,要求联邦议院对最低工资法的“不良发展”进行评估,对之进行“去官僚主义化”。冯·施泰滕承认,一项法律生效后不久便要求对之作修改,这颇不寻常。劳工部长纳勒斯却绝不退让。她表示,在她看来,现在的情况不过是刚实施后的一种调整现象,是一种适应期。她确信,过几个月后,“我们会往前迈进一大步”。

(转载自德国之声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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