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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女游客不愿骑马被打:马场赔6万 2人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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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5 10:5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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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2月1日,新疆的游客陈女士一行在丽江市拉市海景区游玩,由于不愿意在马场骑马消费,遭到马场工作人员的殴打,导致陈女士及家人受伤。近日,丽江市有关部门对此事经过调查后做出处理意见:马场经营方的木本强和王金龙两人因涉嫌殴伤游客被逮捕,其他参与殴伤游客的责任人已受到治安处罚;私家车司机擎宇因涉嫌违法经营受到交通部门处罚;案件民事部分的处理,经陈女士一方向玉龙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该县拉市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于去年12月26日组织双方调解,已由木本强和王金龙一次性赔偿陈女士6万元。

  去年12月1日,陈女士一行入住丽江一家名为陈香小榭的客栈,随后客栈的擎某联系陈女士一家,并协商以每天100元的车费带陈女士一家在丽江三四个景点游玩。当天上午,按照双方的协议来到拉市海景区茶马古道12号马场。但随后原本愉快的旅行却变为悲剧。到达马场后陈女士得知要骑马消费。考虑到父亲身体的因素,陈女士决定不在这里游玩。却遭到司机擎某和马场工作人员阻拦,随后遭到马场工作人员殴打致伤。
  1月3日,丽江市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对此事作出处理意见。丽江市玉龙县拉市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本案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决定由木本强、王金龙自愿一次性赔偿陈红卫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和后期治疗费等一切费用人民币6万元。去年12月27日下午,木、王二人如约向陈女士支付了该笔赔款。陈女士一家也当面表示,不再就本案提起民事诉讼。而在此次事件中原本负责带陈女士一家游玩的擎某,警方经过调查后建议,当地交通客管部门已根据擎某无营运资格进行有偿载客,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双方已就民事赔偿方面达成一致。调解结果双方都比较满意。目前,陈女士意见已离开云南。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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