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去了移民局延了签证,因为护照有效期到今年十月底(因为粗心没有去延护照)所以只给我把签证延到了护照到期日.另外交了二十块钱,签证官说到了十月底再延一年的话,就不用再另外交钱了,事情到这里都正常.我的问题出在下边,签证官在看了我的SPARBUCH之后,告诉我到十月份来续的时候,要把七千欧元都存在DEUTSCHE BANK的受限帐户里,我当时吃了一惊,但并没有说什么,因为没有心理准备.按以前在慕尼黑的惯例,是不要求个人的这七千欧全存在SPARBUCH里的,启码在两年前我签的时候是这样.今年陆续有其它的同学去签,回来说已经要求七千欧存在SPARBUCH里,但好在不限银行.这次我就用的自已的SPARKASSE的SPARBUCH,存了五千二百多欧在里边,加上DEUTSCHE BANK的受限SPARBUCH里的一千七百多,一共七千整.当然,有一部分是借来的,不得已而为之,我身边的大部分同学亦如此.我想问问其它同学,听到这方面的有什么新规定出台了吗?如果以后规定七千欧全部要存在DEUTSCHE BANK的受限帐户里,而每个月只能取五百出来,那么我相信,不单单是对我,对于慕尼黑很多同学都将是一场考验,甚至是一场灾难. 我知道奥堡就是这样规定的,延签的时候搞得很多人非常被动.我这里不讨论借钱延签的正确与否,毕竟我们要生存下去.只想问问其它消息更灵通的同学和版主,如果只是个别情况,要没有办法来避免或者借口,哪怕少部分钱存在非受限帐户里呢?希望大家能把这件事重视起来,也能给我提一些建议.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