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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Begin-gegege+08.03.2007, 01:20 --><div class='quotetop'>QUOTE(gegege @ 08.03.2007, 01:20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怎么去年和今年连个提名奖都没有啦?<br />加油啊,老吴<br />记得老吴当年说过那个吉森的阶级敌人“昭然若揭”了,现在是否可以解密了呢,透露一下吧<br />[right][snapback]1269927[/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br />走在科学的道路上,人们是以事实作为依据法律作为准绳而工作生活。<br />我目前尚且是科学工作人员,对有人关心我申请国家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事情,首先表示感谢。<br />其次,对在一场由“欧览”主编“Wan Jinlei”(当年他采访我时说的)引起的事件表示遗憾。<br /><br />我是受害者。<br /><br />不但没能以正面的消息向国内的亲朋汇报学习进展,反而使那些熟悉我的人对我生活的环境和在德的人际关系产生质疑。让那些亲人们担忧,我感到内疚。<br /><br />在这件事情中我失去了对另外一位同乡的信任,更使我感到人心向背的尴尬。这也是我在此事件中受到的最严重伤害。如果他忘记当初在电话里的毒誓,我不会怪他。只是我忘不了,在春节的大雪中,异国他乡孤身一个人前往大学计算机中心,在浩如烟海的2003年学生邮件里求人寻找自己那封给他的信件。<br />那是一封本来算报喜的信(以为他会为我而骄傲)。在经历了漫长的Magister学习后,取得大学博士生入学资格。但是,谁承想那封简短的信件被人扭曲了发送的时间。而他这个收件人,尽然也人云亦云说什么“不会是2003年发的,你记错了”。最后我找到了那封给他的信件。当然,才有后来他的那些解释。对他的解释,我同样表示感谢。但是,我也郑重重申:事实才是依据。<br /><br />失去了对在一条道路上同乡的信任,让人痛心疾首。更让我不安的是,随着网络文化的普及没有制约网络新闻撰写人员的完善机制。这次事件里那位当时的主编,曾经对着电话说,你算是个什么东西,想灭掉你还不是轻而易举。<br />在我提出,请撤掉未经我允许而发布的不实报道时,这样的恐怖回答犹如晴天霹雳。我感到害怕。于是沉默了相当长时间,反省。<br /><br />是什么让同样说着中国话的人,却有如此不同的说话语气?<br /><br />如果封建时代的中国人还传唱,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式的包公斩美案,难道今天社会主义中国的人,一个受到教育的中国人,那个主编,会倒行逆施地不顾法律尊严侵犯普通公民的权益?<br />他和我在通电话之前素昧平生。我也确实感到,一个在外语环境里,从事中文网络文化工作的不俗。我这样一个小人物,屈他的价来受采访,应该感到荣幸。但是当时的我,竟然轻松诙谐地调笑他对陌生女子采访的意图。是啊,什么才是合法的私人采访。什么才是合法的私人信息的报道。我,作为中国人,不知道。他,或者,也不知道吧。<br />农民不知道汽车的发动原理,一样学着驾驶农业联合收割机。这无人质疑。但是驾驶机动车辆,却撞死撞伤人,是不是该问问,有没有学习交通法规?有没有车辆驾驶执照?网络文化工作人员,请尊重你的职业道德和操守。<br /><br />我不敢责难那个主编。我不敢责难任何人。我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过自己的生活。<br /><br />人活着要有主心骨。即使受到身边亲近人的伤害,也不受到动摇。选择一条道路,就知道在同一条道路上有上下求索的勇士,有碌碌无为的普通人,也有心怀不轨损害他人利益的匪徒,当然不排除这些人彼此之间的摩擦。要解决矛盾,就要选择解决矛盾的方法。<br /><br />我再次重申,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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