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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杨先生乘坐德国汉莎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汉莎)航班回国,回国后发现托运的旅行箱内丢失了两块名表。多次与汉莎协商未果,杨先生诉至朝阳法院,并索赔购表款71700欧元,合人民币589675.14元。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杨先生称,今年1月14日,自己乘坐德国汉莎航空公司LH720航班,从德国法兰克福机场返京。抵达首都机场提取行李时,发现少了一件行李。杨先生与汉莎在机场的行李查询部门联系,并按照要求填写了表格。
1月16日,行李查询部门的工作人员与杨先生联系,称行李已经找到,并与杨先生核对行李内物品。1月17日,汉莎工作人员将杨先生丢失的行李送到杨先生处,双方当场对行李进行了查验,查验结果为:从外观看,行李箱锁扣有被撬的痕迹,行李锁不见了,行李扣是用两根塑料绳拴住。打开行李后,杨先生发现丢失了两块手表,一块是百达翡丽品牌女表,价值24700欧元,一块是宝玑牌女表,价值47000欧元。双方就查验结果作了书面签字确认。后来,汉莎以无法确认该行李箱中确实存在杨先生所称遗失手表为由,拒绝赔偿。
杨先生表示,行李上贴有法兰克福机场在行李上贴的标签,手表的退税单上盖有海关的章,手表退税已到账,加上其他证据,均可证明行李里放了丢失的手表。行李没有按时到达,找回来后行李锁具丢失,双方当场查验记录上注明没有手表,故诉至法院追讨。
目前,该案正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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