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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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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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自古空余恨, 此事无关风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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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2.2005 10:17:44 | 只看该作者
好累哦,先休息一下,然后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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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2.2005 11:26:45 | 只看该作者
曹家蟹会  <br><br><br>  上月的某个周末,我山长水远地赶到上海,只为了去赴一个足足苦候了一年的美味约会。 <br><br>  吾友老曹夫妇,上海滩上一等一的蟹痴一对。去年10月,老曹驾车奔赴大闸蟹产地阳澄湖,选美般地亲自选拔了一篓,晚上让我们在曹家直吃到昏天黑地。但是老曹说,九雌十雄,本月虽是母的肥,我们一个个也都吃得“信口雌黄”,但是明年11月你来,我们再吃一次公的。 <br><br>  望穿秋水,我一直盼望着这一天。今年入秋以来,对于空降到北京、广州以及香港的那些鬼头鬼脑、贼眉鼠眼的杂种大闸蟹们,一直恪守着不接触、不谈判、不往来的既定方针,出入酒楼食肆而不沾染半点蟹腥,常以伯夷、甘地自勉,坐怀不乱,视而不见地期待着曹家的蟹会。 <br><br>  曹家的蟹约是礼拜天,周末晚上出了上海机场以后,因为要跟福州来的朋友会合,就先行坐车赶到丁香花园,陷入一个饭局。就像上海大多数的时髦酒楼,天天客满的丁香花园(李鸿章旧居),同样是不沪不粤,虚张声势。胡乱吃了些,就回到酒店坐等消化。12点,这个时辰只有去黄河路食街。见到有一家蟹池里的大闸蟹卖相不错,青壳金毛,且能在玻璃上做直立行走,心里便冲动起来,但是为防止晚节不保,也不敢造次,挑了特大的一公一母,每人吃了两只。是蟹也,肉也厚,膏也肥,惟缺了鲜味。更有甚者,吃完后,本应沾满了蟹黄蟹腥的双手,竟可以一洗了之,而且肚子还会有点饿,遂再填一大锅浓浓的腌笃鲜,端的是咄咄怪事。 <br><br>  一夜无话。第二天中午,依然不太死心,到街市买回最贵的五两蟹自蒸。DIY(自己动手)的结果,失败更难看,几乎就像把昨天晚上在黄河路吃剩的蟹碎打包,带回来再咬了一遍。 <br><br>  好不容易等到了天黑,拍开曹家的门,招呼也不多打,就像搜查逃犯那样径入厨房。但见那工作台上,20多只乖乖已经列好了整齐的方队,对面的煤气灶上,一大锅开水正发出愉快的嘶叫。曹太太说,去年的蟹虽说也是在阳澄湖买来,不过还是嫌公路旁的蟹市不够正宗。今天一早,老曹开车直去到阳澄湖畔的巴城,先是从前门进了蟹农开的饭店,然后由蟹农带路后门撑艇到阳澄湖里现捞起来的,每只都在七两以上。我掂起一只,灯下细看时,果然犀利,腹脐洁白而饱满,鼓胀的膏脂呼之欲出,蟹脚关节处的半透明皮壳下,浮动着金黄的暗香…… <br><br>  后来的事,已经记不很清了。我只知道在那一晚连尽螃蟹四只半,加起来足有四斤。此外,这个过程中,认真想过的也只有以下这一件事:与我在今年入秋后的忠贞不二相比,老曹的道行不知要高出多少倍,沪宁高速公路往返100多公里,换了我,车是能开回来,螃蟹嘛,多半会就着阳澄湖水而煮之,现场吃光算了。 <br><br>  现在,嗅着指尖上残存的蟹腥,一边憧憬着一年后的曹家蟹会,我渐渐总结出这样一个道理:我们既非水生动物学家,更不是蟹界的业内人士,而且大闸蟹这冤家,一年才得短叙一回,长相也不容易记牢,因而对于一只好蟹的判断,应该求诸于己:一,吃蟹后,是否十指尽染,并且带有虽经反复洗涤却数日不去之顽腥;二,吃蟹后(不计数量,半只也算),会否坚拒进食别的东西。 <br><br>  这一门食蟹的“后学”,与跳高、恋爱近似,都属于遗憾的艺术。<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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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2.2005 11:27:14 | 只看该作者
就这样被你蒸熟  <br><br><br>  一直相信,我们中国人发明的蒸,是一切烹饪手段中境界至高的一种,尽管因为种种原因,它最终未能在中国引导出蒸气机和桑拿浴这两项伟大程度不一的发明。 <br><br>  据考证,我们的祖先约在一万年前、即陶器出现之后,便懂得用水煮熟食物,蒸则是煮的变形。从煮演变到蒸,其间历经约五千年。蒸的出现,大大加快了烹饪技术的多样化进程,煎、炸诸术,在其后一千年内,即商、周时代相继问世。蒸不仅是自取火之后人类烹饪史上的第二大发明,同时也是一个意义深远的重大转折点:它改写了以火或者水对食物作直接加热的原始方程式。就烹饪而言,如果没有蒸,我们就永远尝不到蒸出来的五味调和以及由其变化而来的炖、焖之滋味;就整体的文明而言,一水之隔,人类对客观的认识和处理便有了天壤之别,从直接到间接,从具体到抽象,皆在这一逐渐升温的美妙过程中蒸蒸升华,天空于是也有了云蒸霞蔚,不再是寂寞无边,近乎无限透明的蓝。 <br><br>  如果没有蒸,有许多食物竟是难以想像的。换言之,这些食物简直就是为了蒸而发明的,馒头、粽子之类自不消说,像云腿和金华火腿、大闸蟹以及大部分的鱼,独孤一蒸之外,基本上别无选择。粤菜的厨艺,相当程度就体现在蒸,而清蒸则是给予一条好鱼的最高礼遇。清蒸能够在不添加任何食味(姜丝葱段等辟腥之物除外)的情况下,仅仅凭借鱼本身被蒸发出来的鲜味对同一条鱼进行循环透析,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持了鱼的原味。 <br><br>  蒸不仅保持了食物的原味,而且最能留住其形体及神态上的完整和安详。此外,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物共蒸,待盖子既揭,热雾将散,但见笼中那已熟之物,此刻依旧你是你,我是我,断不会像煮或炒出来的东西那样被搞成血肉模糊的一团。但是,这其实只是一种假象,因为在形而上的高级层面,它们各自的滋味早已互相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蒸制一些本身味道较淡或者需要互相“索味”的食物时,就需要营造这一种境界。以蒸鱼为例,处理体味清淡的桂花鱼、笋壳鱼等,为丰富食味,广东人往往将榄角、冬菇丝或火腿片等遍铺于整齐地开了数刀的侧卧之鱼身,一番云雨过后,鱼饱纳了配料之味,配料也沾染了鱼鲜,有如被施了移魂大法。除此之外,在一次天衣无缝、恰到好处的蒸鱼过程中,蒸汽的魔术非但不会使鱼和配料在外形上互相混淆,即使是鱼之本尊的深层结构,骨肉间依然脉络清晰地保持着若即若离的临界状态。 <br><br>  虽然可蒸之物在餐单上陆续增加,厨房里的烹饪器皿也不断改进,不过以竹、木或藤线编制而成的传统蒸笼,却仍然享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最为诱人的,其实是木制和竹制蒸笼附加于食物的那种天然的亲切味道。盖子一掀就普遍降雨的铁制或铝合金蒸锅也很常见,广州人甚至在丝竹之外,对铜管也有一份迷恋。像这两年流行的顺德陈村粉(米粉)和大盘蒸鸡,正宗的必以铜盘和铝盘蒸之,除了对传热性能的讲究之外,索要的还有那股蒸出来的金属之味。 <br><br>  如果酱缸文化的概念得以确立,那么是不是还有一种蒸笼文化的存在,也并非是一个虚妄的命题。只是后者暂时还得不到理论上的梳理和阐述,欲获得切肤而直接的感性认识却不难,只消抽空去洗一次桑拿。<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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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2.2005 11:28:23 | 只看该作者
广州在吃  <br><br><br>  “吃在广州”是一句老话,至于“住在杭州,死在柳州”者,无非是因了杭州的环境好,有山有水,一年四季无聊的活动特多,怎么住也不闷;柳州的棺木好,死了以后,尸体可得较长时间的保鲜。 <br><br>  今天看来,这种追求不仅过时,而且非常的老土。杭州好不好住,已经很难达成共识,与此同时,在各地火葬场火力大致相若的情况下,更没有人会专门跑到柳州去死。唯独在吃的问题上,尽管国人对粤菜以及广州人的吃有着各种不同的理解和观感,不过,“吃在广州”这四个字无疑仍具说服力,大家也懒得去争论有无改写的必要,有吃就好。 <br><br>  事实上,广州的全国美食中心之地位,正在发生动摇。首先,粤菜之名,近20年来已遭过度开发,严重滥用,远至拉萨的八角街,亦有“生猛海鲜”供应;其二,各路菜系大举涌入广州,不让粤菜专美,而在广州落户的京、川、沪菜,亦无不出现程度不一的枳变,“吃在广州”的纯洁性被进一步稀释。在这种情况下,广州的吃,如果还想寻找什么个性,只有在文字上做点手脚,将“吃在广州”调整为“广州在吃”,就仍然能保住全国领先的江湖地位。“风在吼,马在啸”,“广州在吃”不再迷恋往昔的光荣,强调的是吃的现在进行式以及吃的可持续发展性,并且被赋予一种现代化的联想,有“广州在线”的味道。 <br><br>  “在吃”是动感的,全息的。术业有专攻,食量有大小,但是在一天24小时面前,却是人人平等的————唯广州人例外。一个正常的广州人,可以在24小时里从容不迫把自己置身处于“吃”或“类吃”的情境之中。如果健康和时间允许,可以从早茶开始直接进入午饭,然后不着痕迹地转入下午茶,再势如破竹地“直落”到晚饭,宵夜。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仍安坐于饭桌前,细水长流地续着昨天早上的那壶菊花普洱。其实,这种无论什么事情都可以边吃边做的“饭桌解决方案”,早已是全国性的普及文化,但是广州人的高深,在于即使是不做什么事情,也可以像正在做着什么事情一样地流连于餐桌,不舍昼夜。同时,要做的大小事情好像也没有怎么耽搁。 <br><br>  在广州人不变的信念之外,饮食业日趋繁复的业态,为“广州在吃”提供了绝佳的场所。尽管从名词到实质,广式的大排档已经推向全国各地,但是,像凉茶铺、糖水店这一类广州独有的店铺,却一直在不动声色、勤勤恳恳地连接、补充着正餐之间的不能承受之空白。在24小时营业的Seven Eleven(7—11便利店),微波炉在雪白的灯光下24小时地叮叮作响,什么鱼蛋、虾饺、叉烧包,为那些不想回家的人提供着快速加温的慰藉。交通的便利,使广州人可以算好了时间,在半小时之内驱车赶到番禺、顺德等地,享用凌晨12点从猪腹和屠房里准时出笼上市的新鲜猪杂。碰上人多心情好,这一顿午夜内脏大餐可以一直吃到东方既白,是时也,在座者个个依然神情自若,受授如仪,商议着下一餐的着落。足见爱吃,贪吃,不敌在吃。 <br><br>  白天不懂夜的黑,外地人所不能明白的另一件事情,是马无夜草不肥,何以大部分广州人却是瘦削的。其实道理很简单,这是他们忙着吃,累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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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2.2005 11:30:22 | 只看该作者
欢欢喜喜吃个包  <br><br><br>  包子是一种不无挑逗性的食物。若有那不解风情之人,一上来就把包子里的馅挑出来大嚼,无异于强奸了那只不幸的包子。 <br><br>  包子的挑逗性,来自于可知内容的暂时的不可知,行为上的囊中探物之快,以及油然而生的探索精神。因此,吃包子的过程充满了娱乐性。许多人、尤其在他们过于饥饿的时候,常常错过了这场好玩的游戏。 <br><br>  包子安静地在蒸笼中团身而坐,除了收口处有若干褶 ,外表憨厚敦实,甚至有点笨头笨脑。这个时候,肉眼是无法看穿包子内部的,但是想象和唾液分泌却异常地活跃。其实包子内部无非是馅,馅则非菜即肉抑或菜肉混杂。这一点,我们在事前已经获悉。不过,我们还是控制不住地要去想象:“这一只”包子在热力的作用下究竟会给我们的味觉带来何种惊喜。就像一个景德镇的工匠,脸上映着熊熊的火光,心驰神往地想象并且期待着一场惊世的窑变。 <br><br>  包子的馅料其实也不复杂。菜、肉之外,不离姜、葱、盐、麻油或料酒。欲使馅料在蒸熟后产生浓郁且在分量上恰到好处的汁,关键在于拌馅时必须和入比例适当的肉皮冻。目前已遭滥用的“底蕴”一词,用来形容肉皮冻与包子的内在关系,实在最适宜不过。此外,我个人并不喜欢任何一种单一馅料的包子,全肉或全菜的包子,味道略嫌单调,只能供嗜肉者或其对立面频呼过瘾而已;菜、肉的混编,不仅丰富了质感上的层次,而且,我深信只有在肉、菜及面粉这三种基本元素的交互作用下,才能使包子火热的内笼中响彻一派雄浑的天籁。 <br><br>  包子既熟,只是完成了必要的一部分,吃包子是一个完全互动的过程,接下来,就要看我们的了。我认为,要把一只包子满心欢喜地吃掉,应该严格遵循如下动作要领:一,手心向上,食指、拇指、中指分别由包子底部按顶端及左、右三点持之,向嘴的一边,留出充裕的可咬地带;二,咬开一处铜钱大的缺口(视包子尺码而定,以八比一的比例为佳)之后,并不急于吞噬,而应先在水平方向对洞中之馅作一番近距离观察,然后以舌尖轻点以探测温度,再张口作O形,上下唇密裹包子缺口处,此刻,宜合上双眼,想象太空舱的对接;三,调动丹田真气,将包之馅汁源源不绝地吸入口中,任由其漫过舌面,再由口腔四壁细润味蕾————为了防止共同进退的馅团与馅汁被同时吸入,应于上下唇向后收缩的同时,顺势将舌尖前抵,既可送蠢蠢欲动的馅团回巢,又能于馅汁潺潺进入口腔之际,同步地享受到馅团的滋味和质感;四,趁馅汁尚未被完全吮尽,毫不犹豫地将包子一口(最多两至三口)吃掉。整套动作,以貌似平常吃包,实则密吮其汁,大玩“太极推手”于舌尖而他人莫能察觉者为最高境界。 <br><br>  皮和馅皆为预制,唯有馅汁天成。不过,一只好的包子,不可能有太多的汁。像那种油汪汪的汤包,其实并不好吃,汤包的制作者看来并不能正确地认识汤和汁的区别。我曾在南京吃过一种淮扬汤包,皮薄“汤”大,包子之外,还发给吸管一根,俯首力啜之下,包子迅速萎缩,情状殊为卡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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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2.2005 11:30:55 | 只看该作者
馒头与包子的战争  <br><br><br>  馒头和包子,一个没有馅,一个有馅,这是馒头和包子最主要的区别,因而卖包子的,辄以“皮薄馅大”自夸,至于馒头的卖点,当然不是“没馅”,而是以其“顶饿”及“面多”,来影射包子的华而不实。 <br><br>  如果温饱还是一个问题,则视馒头为一种经济、实惠的食品,而包子则比较奢侈,或是馒头的豪华版,这是很容易被理解的。而当温饱问题解决之后,食物和人一样,很容易因“有”和“没有”的被过分强调而势成水火。就这样,包子和馒头宣布进入了敌对状态。如何才能把这对本是同根生的宝贝拉回到谈判桌上来呢,上海人的方式不妨一试:老派的上海人,是把包子叫做“肉馒头”或“菜馒头”的,就像他们把茶称为“茶叶茶”,以区别于没有茶叶的“茶”———白开水。这种“馒头为体,肉馅为用”的取向,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照顾到双方的情绪,但是,也不排除馒头方面会尖锐地提出“排名先后”的问题,同时包子那厢可能也质疑:“虽然有肉,但毕竟还是馒头———我们被出卖了。” <br><br>  名辩不成,唯有从实处————即从吃的单纯乐趣处着手。对于馒头和包子,从唇舌、牙齿而整个的味觉系统,都怀着不同的期待。吃馒头的乐趣在于,一口咬将下去,满嘴皆为饱满和安全的感觉所充盈;而包子之乐,则在于破皮而入之际所产生的那种囊中探物之快感,外带点探索精神。在这个意义上,所有的面食都可以分为“安全感”和“冒险性”两类,前者除馒头外,还包括花卷、烧饼、面条,等等,后者旗下,则有饺子、馄饨两员小将。虽然馒头和包子给我们带来快乐的方式不一,但是目标一致,殊途同归。 <br><br>  相比之下,把馅夹在两块面粉中间而将馅之边缘暴露无余的汉堡包或三明治,就像一个不善于埋伏的步兵,不仅是自取灭亡,而且令对手大感无趣。至于比萨饼,一端上来就已是城门洞开,里应外合地和平解放了。 <br><br>  写到这里,我发现尽管已将此事提升到“讲奉献”的原则高度,并且引入“文明的冲突”,企图造成一种同仇敌忾的团结空气,不过馒头和包子之间的紧张局面,依然没有出现丝毫的和缓迹象。直到我忧心忡忡地进入一家超市,方才恍然大悟:工业化时代的包子,以其硬、其皮厚及其馅少,其与馒头间的恩恩怨怨,原来早已作出了彻底而乏味的江湖了断。江户时代,若有两个日本武士约定了一场决斗,假如其中一人在决斗前夜跑到对手家门口把自己吊死,活着的那一位,就会被公认为蒙受了极大的羞辱,荣誉尽毁,下半生都没脸见人。包子就是以这种方式,最终战胜了馒头。 <br><br>  作家陶杰先生说,男人的择偶标准,不外“馒头”和“包子”两派:“馒头派娶妻求贤淑,不求才气,如馒头之朴实不华,已合糟糠之选,代表人物是胡适的老婆江冬秀;“包子派”娶妻要讲一点精神沟通,女人胸有点墨,学养三分,如包子有馅,别具洞天,有金玉之美。代表人物:秦观的老婆苏小妹。 <br><br>  既然人的性情可摊入食物类型,那么,有没有一种既“馒头”又“包子”的两全其美呢?有,其名曰超厚皮包子,或不小心被填入小部分馅料的馒头,在任何一家超市冰冷的灯光下,僵卧于冷柜的某个角落,神态安详。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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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2.2005 11:31:25 |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大闸蟹  <br><br><br>  秋风一起,就有愉快的“沙沙”声在耳边响起。闭上眼睛,则是一片灿烂的金黄————不是风卷落叶,也不是层林尽染,那是蟹在爬,以及对于大闸蟹的幸福的追忆豌裤健? <br><br>  吃大闸蟹是一种季节性的享受。大闸蟹,乃中华绒螯蟹家族的一员,其中以跨常熟、昆山和吴县三地的阳澄湖所产之“清水大闸蟹”为极品。市面所见,绝大多数其实是长江蟹,大闸蟹已经成了商业上的泛指。原版的大闸蟹,除了青壳,白肚,黄毛,金爪这四大特征外,个头也是加大码的。此外,由于阳澄湖底土质坚硬,蟹们惯于站立行走,因而肢体格外发达。我小时候,就见过此蟹在搪瓷脸盆里居然还能站立起来,而且一站起来,就雄霸了脸盆里的半壁江山。其实,只要还记得《沙家浜》里刁参谋长的那句台词:“命你们下阳澄湖捕鱼捉蟹,按市价购买”,就不可能不知道阳澄湖大闸蟹的美名(此台词极可能出自美食家汪曾祺先生笔下)。 <br><br>  张岱云:“食品不加盐醋而五味全者,为蚶,为河蟹。”又说:“河蟹至十月与稻粱俱肥,壳如盘大,中坟起,而紫螯巨如拳,小脚肉出,油油如。掀其壳,膏腻堆积,如玉脂珀屑,团结不散,甘腴虽八珍不及。”在我看来,美味之外,食蟹之趣还在于那一整套仪式,即不可直奔主题,而宜渐入佳境,先将蟹爪、蟹螯等周边部分逐一吃掉,及至蟹盖被揭开的那一瞬间,感觉就像那一座宝藏的山洞大门,在阿里巴巴的面前吱吱呀呀地打开。 <br><br>  因穷愁潦倒而吃不到大闸蟹,使张岱的回忆于陶醉中透着隐隐的辛酸;今天,即使偶尔能碰上比较像样的大闸蟹,口腔里却也禁不住弥漫起一种伤感的味道。上海水产大学蟹类专家王武指出,长江蟹这一优秀的蟹种,十年来因遭受杂种蟹的严重种源污染,几乎已陷入万劫不复之境,短期内恢复其种质,几无可能(详见1999年8月20日《南方周末》)。事实上,对长江蟹的种族灭绝,早在七十年代末期就已开始。因大举兴修水利工程,大闸蟹通往长江入海口水域产卵的路径受阻,其回游生态规律遭到破坏,加上农药的滥用,致使野生大闸蟹数量骤减,同时体积萎缩(人为的生态危机下,生物的变异似乎具有某种奇怪的规律,即一切好的东西变小,坏的东西则变大)。与此同时,蟹价则一路狂升,巅峰期叫价每斤人民币三百多元。蟹迷们望洋兴叹,遂于“赛螃蟹”之外,自行研制出“假螃蟹”聊以解馋。杭州的美食家林苛步先生,就曾在这一大闸蟹“难得谋面”的时代记录并实践过这道菜谱:250克土豆,一小段胡萝卜,煮熟,去皮,揿成泥,与姜末、糖醋以100克精制油翻炒即成。林先生的评价是:“外形酷似,蟹味十足,而且只花一块钱。” <br><br>  九十年代初,大量的杂种蟹苗被有组织、有计划地向阳澄湖投放,产量回升,价格回稳,在传统的热销城市如上海、香港,现在所谓的大闸蟹已沦落到要在超市登场,然而,味道却是一蟹不如一蟹。回想“四人帮”倒台的1976年之金秋,大闸蟹第一次为全国人民所喜闻乐见,因为不知是谁发明了“三公一母”的吃法。如今,“四人帮”造成的损失已经夺回得差不多,就连“四人帮”也死得七七八八,只是记忆中大闸蟹的味道,却不知找谁去索要。<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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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2.2005 11:31:49 | 只看该作者
鸡蛋炒鸡  <br><br><br>  不应吃人,不可吃男人,也不能吃女人。不过,这种禁忌并不妨碍我们借食物之名,一尝吃人的滋味。在名义上经常被吃的,又以女性身体的若干部分为主。 <br><br>  福州长乐出产“西施舌”,据《闽小记》记载,其名系因此物的“水管特长而色白,常伸出壳外,其状如舌。”南宋时代,即有人对此持有异议。吕本中诗云:“海上凡鱼不识名,百千生命一杯羹,无端更号西施舌,重与儿童起妄情。”此种假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卫道之说,本质上与宋代的学术一样虚伪。很显然,“儿童”非但对于西施的认识有限,而且更无机会一尝法国式接吻的滋味。梁实秋也持反对意见,不过他看来是站在捍卫意淫的纯洁性的立场上,嫌其“不够雅训,未免唐突了美人”。事实上,“西施舌”之名非但不雅,简直恐怖。你看:“水管特长而色白,常伸出壳外,其状如舌。”舌头长,是鬼,通常是吊死的厉鬼;色白,按照中医(尤其是南方的中医)的共识,乃湿热所逼,虚火大旺之象;凡虚火上升者,无论男女,不分美丑,皆有口臭逼人。 <br><br>  在“文化”上的舌头大受欢迎的同时,真正的舌头却又被嫌不雅。猪舌是中国人爱吃的肉食,北方人雅训以“口条”,广东人则嫌“舌”与“蚀本”的“蚀”字相谐,遂反其道而行之地生造了一个“ ”字代之。 <br><br>  饮食的这种意识形态,基本上是旧式文人长期的集体性压抑的结果。以下案例,可以体现性压抑的严重程度:河豚宴上有一道名唤“杨妃乳”的压轴之作,是取雄性河豚之睾丸而熬制的汤。睾丸是雄性的性征,熬成汤后,却以雌性动物性征名之。此种性倒错的类型,足以令性学家激动不已。恋母是性压抑的一种表现。Paul Simon的经典作品Mother And Child Reunion(母子重逢),歌名系一字不改地抄袭自纽约唐人街一家中国餐馆的菜谱。怎么个母子重逢法呢?端上来才知道:鸡蛋炒鸡。 <br><br>  中国菜在命名上向有以文字游戏取巧的习惯,就饮食本身而言,把同类同种的动物尸体或其卵子共冶一炉,同样是取巧的,而且是不好吃的。孔府菜里的“怀抱鲤”,无非就是大鲤鱼烧小鲤鱼罢了。玩弄这种“母子”要领的,还包括“母子龙虾”:将以大龙虾制成的“西芹爆龙虾球”与小龙虾制成的“蒸酿龙虾”两肴合烹为一。不知道此处的小龙虾是指体积相对略小的龙虾,还是近年来流行的那种廉价的河沟“龙虾”。若是第一种情况,则同类相煮,非无聊即欺诈;后一种更为不幸,小龙虾那种挥之不去的泥腥,非以椒盐或红烧才能镇压,以蒸之法炮制,结局肯定是两败俱伤。 <br><br>  “佛跳墙”这个有趣的菜名,目前被苟且地直译为Monk jump <br><br>  over the wall,过去也见过有译Buddha jump <br><br>  over the wall的。后者虽更为忠于原著,但可能是有不敬之嫌,故将跳墙者由Buddha置换为Monk。但是和尚并不是佛,至少在圆寂之前。此外,南方沿海一带的僧人,向受南少林之习武风气薰陶,个个武艺高强,跳起墙来并不会令人惊诧。而菩萨是泥制的,静止的,一旦跳跃起来,更富动感和魔幻色彩,这道昂贵的菜肴也因而更有卖点。不过,“佛跳墙”仍不能为中国菜谱的男性化提供佐证。僧人且不说,佛在中土的性别,也有女性化的倾向。<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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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2.2005 11:32:55 | 只看该作者
握手言欢  <br><br><br>  每一次大嚼猪手,总会心怀侥幸地想:如果孟子当年一不小心把“舍鱼而取熊掌”写成“舍鱼而取猪爪”,搞乱了国人的生死义利观不算,更为严重的是,今天,我们要到哪里才能找到如此廉价的至高享受呢? <br><br>  猪肉的美味自不消说,猪爪更胜在胶质的丰富及其筋、骨、肉的错综复杂性,吃起来与熊掌无异。除了物以稀为贵之外,胶质的丰富,几乎是一切矜贵食物的共同特征,如鲍参翅肚之类。就“爪”而言,猪爪、鸡爪、鸭掌,味道亦不输熊掌,无非是一团腆润肥厚的胶质。据开化之后的食人族回忆,一个人全身上下,就数手上的肉最好吃,每有斩获,必献与酋长御用。 <br><br>  猪爪在中国各菜系里都有上佳的表现,粤菜的代表作有“白云猪手”和“南乳花生焖猪手”。此外,福建出产的水仙花牌红烧猪脚罐头也很不错,很少有一种食品能够在被装进罐头之后还会好吃。厦门的一些大排档,过去就专门以“罐头猪脚面”为招徕,正如麻辣火锅店会在菜谱上注明“梅林牌午餐肉罐头”。德国咸猪手也好吃,在北京燕莎凯宾斯基饭店里的德国餐厅,可以吃到目前国内最正宗、最大型的咸猪手。德国猪手之巨,动刀之前若持之挥舞一番,餐厅四壁皆见巨大之阴影徐徐掠过,有伟人的感觉。 <br><br>  广东人善做猪爪,可能与其对猪的这个部分怀有足够的尊重有关。粤语将猪爪称作“猪手”而没有“牛手”、“羊手”,并非是他们只吃猪的前爪,而是体现了一种把猪视为直立行走之高等动物之美好愿望,美化局部而提升整体,而“凤爪”的修饰方法,则是以升华整体来带动局部W钇鹇耄?肿鼙冉拧⒆Ω删唬?乇鹗窃谡飧鱿愀劢鸥叻⒌厍?H欢??还苁鞘只故亲Γ?蛳哟炙准娉韵嗖谎牛?圆坏谴笱胖?谩H艚?硎朱赖孟±貌⒉鹑ソ罟浅韵嗍怯兴?纳疲?皇瞧苹盗恕袄枚?簧ⅲ?椭写?唷敝?辰纭O衷冢?自浦硎忠惭诺揭?吨疗吡惆寺浞讲派献溃??逯饕宓目旄械慈晃薮妗? <br><br>  生孩子,无论是自生还是他生,是一个放开了享用猪手的大好机会。按照广东的风俗,女人产后,家里必制姜醋(又名猪脚姜),补其体弱及催奶。这种用鸡蛋、姜、猪手、甜醋、糖和卤水汁熬成的黑稠之物,不仅自用,而且见者有份。可惜这种机会并不太多,即使有人胆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成之后却不敢大肆宣扬,哪里还会大派姜醋。这东西,在茶楼也能买到,不过在概念上,它总是与坐月子有关的一件妇女用品,虽好之,却常因顾虑重重而失之交臂。还有一个机会就是过年,广东年菜中有一道“发财就手”,即发菜焖猪手。如果你在农历年过后依然怀念这道过期菜肴,许多年以后,不妨在情人节那天到我开的餐馆来碰碰运气。我可能会在情人节套餐里增加一味发菜焖猪手,并且考虑把名字改做“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 <br><br>  猪手最好在家中独享。到超市选“手”,以皮白毛稀、蹄形成弓状且一掌盈握者为首选。再以美容师加看掌相佬的专业眼光,检视其指甲是否剔净,气色是否红润。精盐慢捻,姜汁细润,继而以绍酒加武火烧滚,香溢时加酱油转文火慢炖。上桌后,宜用左手握而食之,形成左牵手,右擎杯之势。至于以何种酒佐之最为相宜,面对此名副其实的红酥手,选择并不会很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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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2.2005 11:33:16 | 只看该作者
美食家的生涯  <br><br><br>  在美国教授烹饪的江献珠女士所著《兰斋旧事与南海十三郎》,以其祖父江孔殷先生作为美食家的一生,可能为在“上海的风花雪月”面前抬不起头的广州人,提供了一些普鲁斯特式的怀旧素材。 <br><br>  江孔殷先生,出生于同治四年,广东南海县人。江家祖上,系号称“江百万”的巨富茶商。江孔殷本人则为逊清翰林,官衔太史。点翰后,曾捐过江苏候补道,一度也名列候任广东水师提督。辛亥革命以还,江太史抱“不事二朝”之旨,隐居广州祖宅“太史第”,以诗书饮食自娱。民初,任英美烟草公司华南总代理,入项甚丰。占了四条街位的广州河南同德里十号太史第内食风鼎盛,俨然世纪头号饮食世家,江太史本人,更是巍为羊城美食家首席。 <br><br>  江太史不懂烹饪,只是精研饮食到了一丝不苟的境界。因此,凡太史第每有新菜式推出,惟其马首是瞻的广州各大酒家立即盗版,纷纷冠以“太史”之名招徕。粤菜中的经典传世之作“太史五蛇羹”(港澳至今犹传,但90年代初已在发祥地广州式微),即在江太史的亲自指导下诞生于江家私厨。太史交游广阔,三山五岳、黑道白道都来,太史第内常年高朋满坐,饭局不断,江献珠还记得,陈诚来赴太史第蛇宴的那一次,南华西路至同德里一带竟要交通管制,全部戒严。 <br><br>  今人常以“爱喝牛奶不一定要养一头奶牛”来取笑于人,但是,当年江太史家就是这么干的。因嫌市面荔枝不合口味,江太史遂于番禺罗岗洞开办农场,引进各地良种,不惜工本精心耕种。因此,江家不仅四时水果不断,且有精品在大公司出售。非但茶果点心一概自制,就连“太史五蛇羹”的关键佐料菊花,亦由雇用的四个专业花王悉心培植。身为这个钟鸣鼎食之家的一家之主,江太史每天“下午三时起床,晚上八时中饭,晚饭等同消夜,要在凌晨以后”。江家“除大厨子外,还有西厨子,点心厨子,又有一个斋厨娘,好吃的东西真多”。 <br><br>  太史第内的食事凋零,是时局、人口及财政问题所造成。战乱自不消说,江太史的“风流成性,一共讨了十二个老婆”,令“太史第关起门来,每餐起码有五六十人吃饭”。又因其后代不善经营而令家道中落。不过太史依然精食,好客而疏爽。宴客不够现金,就要各房“贡献”首饰、古玩,召玉商到家里来收。但是,他“不喜大宴亲朋,筵开百席这种场面。他的饭厅只摆一桌。款客的菜,一定要精细。他的心意永远都是那么殷勤。管他明天债主临门,祖父和他的朋友,(烟)灯红(蛇)酒绿,乐也融融”。 <br><br>  当年革命党人在广州起义后留下的遍野遗骸,即由江孔殷与友人出面殓之于黄花岗,这是江太史的侠义;不过,香港沦陷时期,他接受了先前有饮食之缘的日本港督矶谷廉介所赠白米两包,却为人所诟病。无论如何,江孔殷后来在新生活运动中戒了鸦片,皈依密宗,从此戒杀生,太史第内亦是浮财耗尽,数十年繁荣食事乃告一段落。及至1950年,90岁的江太史已是风烛残年,农历四月初八佛诞这天,在广州六榕寺门口跌断了腿之后,继而因这地主老财兼洋买办必须遭到清算,遂被强行“装”在竹箩内抬至佛山乡政府,江孔殷瞑目不语,一代美食家,竟以绝食而终。《兰斋旧事》援引的史料说:“此时他家中,无隔宿之粮,仅用四件漏水板,将其遗体草草葬在乡间。”江献珠写道:“祖父以精食名,以两包米丧节,而以绝食终。人生薤露,一至于此!”<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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