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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欲将同性“夫妻”的纳税权利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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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08:5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潘天宇   |
  国际在线专稿:据德国《图片报》6月27日报道,在此前三周,德国联邦宪法法院(Das Bundesverfassungsgericht)裁决认定,同性夫妻也应与异性配偶一样,享有以配偶的名义共同纳税的权利。如今,德国联邦议院(Der Bundestag)欲将同性夫妻的纳税权利进一步扩大。

  根据联邦议院的提议,同性夫妻也可以使用“夫妻纳税分割法”(Die Ehegattensplitting)纳税,从而享受更多的平等待遇。目前,这一提议还要交由联邦参议院(Der Bundesrat)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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