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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13 11: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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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仁麒中将。新中国成立后,陈仁麒任中共赣西南区委第二书记兼第48军政治委员,江西人民政府委员,第21兵团政治委员,海南军区政治委员兼 中共海南区委第二书记,中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主任,中共华南局委员。1959年12月调任军委炮兵政治委员。1970年调任成都军区第二政治委员兼四川 省委常委。1972年3月23日因卷入“913事件”被中央发文点名:“梁兴初、 陈仁麒、谢家祥三同志上了贼船,犯了严重的方向路线错误和宗派主义错误。”在这里三人还是“同志”,错误的内容又很笼统,在作了深刻检讨后, 陈仁麒到了兰州炼油厂分别蹲点劳动。1983年离职休养。是中共七大、九大代表,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 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94年3月27日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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