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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7.1.2013 06: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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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这是网上一段很详细的针对此公司行为的文章
商务先锋》创刊一年多来承蒙各界支持得到广大读者的信任与好评,编辑部也时常会接到读者的电话。一月中旬,编辑部接到一位刘女士的求援电话:
刘女士:“由于身居海外,来自国内的包裹络绎不绝。德国是邮政体系较完善的国家,服务也未曾让人担忧。但最近杀出个名为GDSK (Gesellschaft der Schnellkuriere GmbH Co. KG)的“程咬金”,私自扣留了国内亲朋好友快递来的礼物,延误了我的收货时间,还企图向我索取一系列的关税(Zoll),手续费(Abwicklungs- und ALFA-Gebühr)等。由于物品不十分贵重(价值30欧元左右),所以不想因此惊动律师而产生更多附加费用,但实在感觉添堵,所以希望能借助贵社的帮助弄清事情缘由。
GDSK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它是否有权利私自扣留客户包裹,并征收一系列的费用?” 为此,本社记者走访了资深民法律师及电访了法兰克福海关和问题焦点所在的GDSK。
GDSK是一家1980年成立的运输公司,其性质基本与UPS、DHL等类似。在近30年的发展中,其服务范围已从简单的境内运输扩展到包括海路空运输及兼容快递服务等的全球网络化服务。由于与中国快递公司的合作,GDSK有权利和义务将从中国快递到德国并经过法兰克福海关检查后的包裹已尽量快的速度递交到收货人手中。若包裹内的物品经海关检验后为受限物品,需缴纳关税和进口税的,GDSK可以在得到收货人委托的情况下,先替收货人交付关税和进口税,之后再向收货人索取其税款及相应的手续费。
什么性质的物品和总价值为多少的物品需缴纳关税(zoll)和进口税(Einfuhrumsatzsteuer)呢?
1、以经营方式进口的物品无论价值多少都需缴纳关税和进口税(比如,从中国网购的物品,运来德国)等。
2、根据海关收费管理条例Zollkostenverordnung(ZkostV)属于私人礼物馈赠性质,并其价值低于45欧元的,无需缴纳关税和进口税(比如:父母或亲朋好友寄来的物品等)。
以刘女士为例:在朋友寄出包裹的几天后,刘女士收到了一张由GDSK寄来的表格,此表格有数个选项
笔者认为,当您收到此表格时不要填写,应立即拨打GDSK的热线电话,并告知其包裹的邮寄性质为私人馈赠,其总价值也没有超过45欧元,及要求GDSK公司立即将包裹免费送至收件人手中。经了解,大多数收到表格的客户都会在GDSK公司的引导下发邮件告知包裹内物品的价值,此邮件会被GDSK公司视为“委托”处理。
还应注意,只要收件人没有真正以书面形式对GDSK公司进行委托,还是有相应的补救措施。收件人可以先打电话告知,并没有委托意图,因此不会缴纳任何手续费,但可以先缴纳GDSK公司替收件人先支付的税款。然后收件人再以书面形式向海关授函,讲明此包裹私人馈赠的性质和其低于45欧元的价值,并要求海关再次审核,并返还已缴税款。海关经过再审核确认属实时,会向发件人索取帐号,和返还已缴税款。即使物品的确需缴关税和进口税的,收件人在没有委托GDSK公司的情况下,无需交付任何手续费。
身处异乡,难免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用法律做武器,是保护个人利益的最好途径。
希望大家可以维护好自己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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