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1093|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回国携带什么东西要交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31.3.2012 12:54: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常见物品纳税额如下:

  手机:150元/台

  手提电脑:1000元/台

  台式机主机:400元/台

  主机、显示器一体机:600元/台

  数码相机:400元/台

  奶粉、咖啡、茶:20元/kg

  MP3: 2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10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上: 200元/台

  U盘:20元/个

  高档手表(完税价10000元以上):海关估价×30%

2#
发表于 31.3.2012 14:32: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31.3.2012 15:38:23 | 只看该作者
没看明白,个人物品手表也缴税?手表随身戴的,又不留在国内,是我理解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31.3.2012 20:07: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5.4.2012 18:12:23 | 只看该作者
带两条Amarni 腰带,若干chanel 香水,两块swatch手表,三条施华洛世奇项链会要求上税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9.1.2025 05:09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