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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1 1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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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技、教育、文化和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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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I) Z8 b& g 20、两国政府将深化职教领域合作并为此建立“中德职教合作联盟”,共同建设一批职教示范基地。此外还发表了一项促进高等教育领域全面合作的声明。双方将通过在高校领域建立中德示范伙伴关系,深化高校领域合作。双方愿在今后4年内推动双方学生和学者交流人数达到2万人。* _, ~- J1 H H5 U
4 Y. v7 I2 ^) z6 G/ s 21、两国政府珍视30多年来科技合作的成就,双方商定扩展研究和生命科学等领域的对话合作平台,以及开展中德清洁水创新研究项目。2011年9月,中德创新论坛第一次会议将在中国召开。2 ]6 g2 a3 C, @1 C/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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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两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主管青年工作的政府部门和组织巩固和扩大伙伴关系。双方欢迎建立“中德未来之桥”论坛。首届“中德青年精英夏令营”活动将于2012年春季在北京举行,主题为“走向低碳经济:21世纪中国和德国的可持续城市发展”。3 V, V% u9 J: s, J6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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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德国和中国两个文化大国之间长期、积极的文化交流为两国人民之间的理解和友谊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欢迎在北京成功举办2011年“启蒙的艺术”展,该展由两国国家元首共同担任监护人,此外还配套举行了主题为“启蒙之对话”的一系列论坛和沙龙活动。德方欢迎和支持于2012年中德建交40周年之际在德国举行中国文化年活动。双方签署了一项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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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两国政府一致认为必须继续加强两国在媒体领域的对话。双方支持“中德媒体对话”、中德媒体论坛,并于2011年秋季在政府层面举行首届媒体对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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