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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个人情况是: 自2008年10月份开始到德国,当时是从中国的分公司过来,办理的是2年培训签证,和德国总部公司签的是培训合同,在这边也是拿的培训薪水,也就几百欧元。估计那时候也没有什么税。
但是自从今年10月底开始,培训合同到期,和公司新签了一份正式员工的合同,时间是一年。 这个月底拿到第一份正式合同的工资。 我的情况是已经结婚,老婆在国内(同一个公司,有可能明年也会以培训的方式过来)。 通过这个月的工资明细发现,好像我缴的税是按未婚的税卡缴的(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询问过人事部我应该缴多少税,人事部给我两个可能的税卡所需缴纳的钱,昨天收到工资明细一对比,发现时按未婚缴税的)。
请问,那像我这种情况,是应该按未婚缴税还是按已婚缴税?(由于两种方式却别有几百欧元,算算也好几千人民币了,没打算在德国长待,所以还是想计较一下)如果可以按照已婚的税卡级别缴税,那我现在这种情况还可以重新更换税卡吗? 应该怎么更换?
有这方面经验的朋友支持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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