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雄 于 28.10.2010 18:45 编辑
还此话怎讲呢,帖子昨天刚删,今天就不记得了...
吓尿的裤子洗干净了凉起来了就算完了....
你这忘性也够大的 ...
八万 发表于 28.10.2010 18:08
"就这点破事怎么也不会坐牢的。这在德国不是犯罪。顶多属于Ordnungswidrigkeit。Eine Ordnungswidrigkeit in Deutschland ist eine geringfügige Verletzung der Rechtsregeln。
我开车超速也属于Ordnungswidrigkeit。
让版主把那2贴删了吧!大雄,让我们交个朋友吧。我们虽然有些观点不同,可是你是很认真的人。我们肯定有很多观点相同。有事没事短我。我去上课了!"
这是另外一个当事人给我发的站短,你要截图的话,我可以给你看
人家要求我删了帖子,我于是就给版主发信删了,有什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