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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后来收到的钱忘了减吧。就把开始的一张在乱搞吧,自己大脑有问题,还要在网上乱污灭人,真是不要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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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M; Y/ ?& N- umessi2012 发表于 13.10.2010 18:01 ![]() 0 _0 H; R. Q" X7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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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的是要么把事情从头到尾说清楚,要么就自己解决自己的,不用管网上的人怎么说。我一向的观点都是要听两方便的,光听一个人的可能有片面。如果你在正常法律的程序下要求她搬家的话,那么她不搬对此对你所造成的损失的确是应该她来承担。但是你要证明的是让她搬走的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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