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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不提倡同居,两人没有自己的空间了,吵架也会变的频繁。。。我喜欢住的近一点恋爱, ...
丢失的心 发表于 4.5.2010 16:02
别告诉你爸爸你认识我哈,省的被骂带坏小孩子~~~我的观点跟你正好相反,同居是婚姻的必须阶段~~
你说是实习也好,预演也罢,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他怎么知道我满脸小黄瓜爱睡懒觉神经兮兮梦话连连经前反应连抓带挠?
我又怎么求证他生性邋遢不爱刷牙打嗝放屁床头杂志里的荡妇淫娃?(以后要模仿也得知道人家口味不是~~咔咔)
如果真的个人观念或者实际应用中确实无法同居,那长途旅行也是很能说明问题的,起码两个礼拜以上哈,短途没用~~
想到这个,就想到和我家老爷的定情游啊~~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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