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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吗要最后一天才还阿?不是早退早了事吗?如果当事人都能换位替对方思考一下,可能就不会闹到现在这个局面 ...
, `0 g! I8 @# v$ [/ R- x6 mTux_Jolly 发表于 1.3.2010 11:19 ![]()
" c! h8 p" u5 o3 @$ e. W5 M4 u i$ l( E就是,我就搞不懂了,看楼主说也让HM写了房子完好无损的条子,还有什么理由扣着押金非要弄到最后一天。
3 d2 \0 R, m3 W8 ?; W" R" T本人借房租房无数,都是中国人,基本上走的时候看一下房子没什么大碍就钱帐两讫了。没见过这么极品的房东,10天160欧都赶上慕尼黑小康水平了,还拖着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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