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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中德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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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Eros, Joyi 请退还我房屋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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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0 00:40:14 | 只看该作者
ls那几位说转租abloesung高的,这没什么好心痛的,一般那种房子都很抢手,不光是中国人,德国人也一样,收你个600多太正常了,你转租的时候一样可以收下家那么多,要租的人多了去了,谁让房子紧张呢,那些交provision的连个破家具还看不见呢,人家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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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帖子,双方之前就不和睦,互相刁难,做的都不好。前几天房东在论坛同时以自己名义或帮朋友发租房n个,而且价格也很便宜,却一直再顶贴,我就觉得这房子不咋地,完全不符合牛堡房屋紧俏的现状。现在已经检查过房屋确定了没问题,自己也承认了,为什么还要等到最后一天呢,还要去警察局?我真不知道,这德国警察局就这么贱阿???当真是中国的居委会阿? 看房东的口气,这钱也是打算全额退的,就是故意在这里刁难一下,刁难别人的这一下何尝不是在刁难自己?有意义吗?# m+ |7 r+ Q8 m1 M4 {

0 S2 F+ ]! A$ U  K# h( g# `7 N1 y再说这房客,虽然从客观上看,您是吃亏了点。可从你的字里文间不难看出,你太依靠别人了。求人不如求己,你总希望别人给你额外的一些帮助,虽然不是什么大事,都是举手之劳。可要知道给你十人情。不给是本分。房屋质量的问题,原本就和房东无关,确实应该找HM. 但这些隐患,房东该在租房前说清楚。 押金的事情,也应该等到期限到后如房东仍不退还,再开始发难。 期间双方的几次沟通,双方描述的内容基本一致,但是语气与态度截然不同。在房东予以驳诉后,房客并未予以直接否认,而只是重新婉转的描述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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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H. y/ ^3 S/ m7 `* M6 y既然房东也不是不愿意退换押金,房客也不是这两天急差这260欧元,又没有合同上的纠纷。我真的想不通你们这是在唱哪出?一个故意不接电话,一个上网人肉,为了一个没有纠纷的合同,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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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7.2.2010 00:45:22 | 只看该作者
ls那几位说转租abloesung高的,这没什么好心痛的,一般那种房子都很抢手,不光是中国人,德国人也一样,收 .... w; A& C' l' Y- ?
木瓜珍珠奶茶 发表于 27.2.2010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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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承认你说的挺中肯的,但是今天是礼拜五,周六周日银行不工作,难道会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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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7.2.2010 00:57: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Eros 于 27.2.2010 01:0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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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那几位说转租abloesung高的,这没什么好心痛的,一般那种房子都很抢手,不光是中国人,德国人也一样,收 ...8 A1 u' @" \* x7 ^% P8 v! W
木瓜珍珠奶茶 发表于 27.2.2010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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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G% ~6 e1 A1 I/ d    可别用刁难这个词,我周一到周五还要上班,没空儿去银行转账,合约上也没说非要7天内到账,合约上写了“7天内”,可以理解成7个工作日或者7个日历日,可以理解为汇出,并没有说是7日内到账。: j0 }( g/ P9 b5 W$ S( p) e

4 C( O  K2 T1 S8 n$ n% _- W' b倒是某人总是以老板的身份刁难“穷学生”,岂不问问,某人作老板前是学生,别人作学生前是做什么的?难道德国的所有留学生都是过去没有工作过的?某人的逻辑学学得不好,看来不好的还不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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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u3 f  m, W* e5 G+ N另外再纠正一个错误,此处房子的房东是Frau Rosa Tohol,我只是帮朋友转租,我既不是Bewohner也不是Hauptmieter,如果有人认为从经济法角度讲,我有法律责任维修房屋设施,那我们可以上民事法庭澄清维修房屋的责任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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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7.2.2010 00:58: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中德蓝天 于 27.2.2010 01:0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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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们当时说好得清清楚楚是到帐,当然你也可以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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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7.2.2010 01:01:06 | 只看该作者
可别用刁难这个词,我周一到周五还要上班,没空儿去银行转账,合约上也没说非要7天内到账,合约上写 ...
4 B0 q8 o; d7 M% o. Q! b* c. D- i. ZEros 发表于 27.2.2010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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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连回我电话得时间都没有??我朋友也给你打过好几个电话,而且你只是下午上班,上午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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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0 01:06:13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到账”某人可以随便编,某人认为这是死无对证嘛。合同一方认定是“到账”,另一方认定是“汇出”,那就称作“合同纠纷”,可以上民事法庭澄清合同实质,等待法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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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7.2.2010 01:10: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Eros 于 27.2.2010 02:1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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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不要再制造笑话了,我哪天什么时候上班是我的老板说了算的,某人说我上午不上、下午上就行吗?某人觉得自己能替我的老板做决定吗?那不如某人去当American Express的老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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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v( x; q2 i+ {$ w0 }租房合同纠纷扯到我上班的事情,某人觉得自己的思路非常开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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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2.2010 01:14:18 | 只看该作者
你是自己和我说得,你下午上班,上午不上班。还说我下午给你打电话你不方便接,所以,我都是上午打,可是你还是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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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睡觉了,我也希望你睡觉前好好想一下,自己怎么做是对得。我和你说过,人穷一点没有关系,努力赚钱就好了。可是不能靠着种手段赚。$ O( q* I/ ?5 o6 X1 f4 ~$ N' D1 \

% n" n3 H' S7 r* `8 R0 L我希望可以收到你退还得押金,收到后我会删贴,实在不还我,我一个女孩子,又不在你们纽论保,不能把你怎么样,我只能到处找网站贴,希望有认识你得人,明白事理得人看到,能劝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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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7.2.2010 01:28:18 | 只看该作者
可别用刁难这个词,我周一到周五还要上班,没空儿去银行转账,合约上也没说非要7天内到账,合约上写 ...
+ s8 W) D: |" H6 A9 u, m1 s1 |Eros 发表于 27.2.2010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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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房客: 称谓而已,就是表示你们双方。无其他经济。法律定义1 G# f: b: L$ y) H. G  m. l
刁难:这个不是说具体的转帐日期,而是你们彼此的态度。你们因之前沟通问题,互相看对方不爽。其实并没有实质性的矛盾,我们这等看客只是说出我们的感觉,对于你自己的心态,是不是刁难自然是你说了算,也可能是大家处事方法,标准不同,我误解了你,这在你而言只是按章办事也未尝不可。, @1 r6 O/ S) p- p$ H6 \/ p

3 G8 [6 [' b; X( y那位房客提出银行不开门,这个真的就有点顶针的搞笑了。7天必然有银行休息的一天。所以一般的合同中写的都是工作日。就算这点上你们当时没有注意到。房东在第7天或者银行开门后的第一天就给你转帐。行吗?
! l/ P) d+ W$ x这钱你拒收?还是要加收逾期赔款?有条约吗?去法院还是去警局?还是来论坛讨说法?
一房东,按合约应予钥匙归还后7天退换押金,由于银行周日休息,该房东予周一才汇款,款到帐时已逾期2天!!!要求道德谴责!?! i. x# ?0 @$ o: p4 s4 U! f: o) F& B5 I
   
; d6 t! J$ n9 t  T

) [3 w. ~: |0 o; M% P, c# c
1 ^. i* _6 p) r8 Q另一个帖子里还把这个上升到男人女人年纪大小毕业工作打工一系列问题上,这都扯得上吗???9 I3 i' @% M) U" b* g
你自己说说看着这算什么事?人家现在态度很明确,到时间就给你转,还要怎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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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7.2.2010 01:34:54 | 只看该作者
我只能说,某人在纽伦堡出名了,幻想Eros扣了某人的押金,然后暴力威胁打断Eros这个纽伦堡穷学生的腿,一炮走红!想不红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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