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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谈最爱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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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0 17:57: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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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年纪,就是中年。这时候,人生不问答案,播出去的种子,开始有收获了。”衣。
  在衣、食、住、行中,我最喜欢衣。
  所谓的衣,不一定要很贵的。在台北市东区的高级服装店都找不到我要穿的衣服,不是价格问题,一年得到一件好衣服,就会穿十年都舍不得丢掉。“衣”——是无言的文化,我爱穿。衣服是可以换洗的皮肤,真好。衣服也是个人风格的一种表露。我最喜欢看演艺人员穿衣服,很喜欢比莉,因为她穿得好看;梅艳芳,因为她穿出演艺人员的身份——当然是一种特殊的造型打扮;凤飞飞也是一种造型打扮,邻家女儿模样的。
  食。吃有两种情调可言。一种情调是,在台北,各位愿意做冤大头的话,我介绍几家餐馆,都是法国茶房在那里服务的。他们的菜不很好,但是那个情调很吓人,那样吃叫做“兵器之吃”,吃了会胃痛。我喜欢这“兵器”两个字,吃了几家都是法国人在招待的餐馆,很周到,但两个人吃掉五千台币。各位一定知道不是我付钱。
  还有一种吃,我觉得是三五知己的吃。那种吃,有没有台布没关系。这三五知己在一个下雨天,看完电影或话剧,之后去吃个宵夜。要开始聊天的时候,那个情调就出来了,情调就不在父、母、女每天三个人吃饭的那块台布上了。如果肝炎不那么流行,我很喜欢吃台湾的小摊子,我现在还是吃,我不管。
  我最不喜欢的吃,就是应酬饭。应酬饭真难吃啊!因为很不快乐。这种吃,在我现在的生活里已经完全没有了。人活到中年,不做使自己不快活的事,不吃使自己不容易的饭。
  住。讲到住,衣、食、住、行里面,我最考究的就是住。也许你们说,三毛,住是一件很贵的东西。要考究住的话,是不是一个富裕的人才能够住?我不是这样的看法。一个纸灯笼多少钱?一个软垫子多少钱?在地摊的时候!你的屋子小,把床丢掉,地上面铺一块彩色布,丢几个软垫子,再挂一个纸的灯笼,所谓情调、温暖、家的味道统统出来了。
  我非常喜欢住出生活的味道来。我看过很多豪华之家的布置,他们的布置就是有阴森味,在里面,我的手都放在膝盖上不敢动。有很多人不快乐,往往不知道为什么,不爱上班、情感生活不美满、赚钱赚不多……因为你没有一个地方让你躲。所以,我太注重我的窝了。人家说,“金窝、银窝,比不上自己的狗窝。”那个窝一天中至少有七小时要在那,一定要顺你的意,要乱就让它乱,要整齐就让它整齐。
  我认为住的事情,就是一定要让自己快乐。这是很重要的一点经验之谈。
  行。这一生中,最爱的交通工具就是脚踏车。它有一种浪漫的情调,它有一种悠闲。直到有一天看到一本间谍小说叫做《众目睽睽》,说到脚踏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是最好的间谍交通工具,因为你骑脚踏车的时候,跟踪你我的人就必须慢跑,你就会发现有人跟踪你。我又觉得,我这一生所有喜爱的艺术、电影,好像都有脚踏车的影子;脚踏车有一种人性的悠闲。在中国大陆,我羡慕他们的脚踏车。
  还有一种交通工具——火车。倒不是喜欢火车本身。跟着你的初恋情人,谈着两个人的将来,坐在空空的火车,坐得再晚也不管,多么的快乐。火车有一种艺术上的节奏感,绝对不是长途公共汽车所能取代的。火车的美,美在那张离别月台票啊!每次坐火车我都早四十分钟到,我就看到情侣啊——在台湾这么小的岛上能去哪里呢?他们却仿佛生死离别。我十八岁时,也曾有过一场。那种情景看了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怎么有这么可爱的人们啊!你没事的时候,不要去看电影,就买张月台票,那简直是一场戏剧,而且场场都演,每次坐火车都会流点眼泪。我三毛爱哭,这种哭是受感动的哭。
  年纪。说到最爱的年纪,就是中年。尘埃落定,这时候,人生不问答案,播出去的种子,开始收获了。如果我们有儿女,现在也是高中了。我爱中年,因为,第一,我们还不老,还有权利去恋爱,还没有走下坡,快要走下坡的时代,在这个五年到十年之间。年轻人,千万要对你的中年抱着一个很大的期望。我年轻时一天到晚想自杀,如果自杀了,怎么知道中年这么好呢!
  中年过失去了容貌的美丽,但是得到了更多更好的东西。越到中年越知道衣着不重要、漂亮不重要,但是健康重要。这种快乐,跟很多的好朋友去交换心得,都说中年好的不得了,大丰收噢!不一定是金钱上的,也可能是金钱上的。我爱这个年纪!
  城市。最爱的城市——在这世界上,我非常喜欢纽约。纽约不用讲英文,纽约也不是美国,是全世界。纽约这个地方是整个世界的人种博览会,太好太好了。纽约是我很爱的一个大都市。另外一个是伦敦。我爱的大都市,就是要有大都市的喧哗,跟张爱玲一样,喜欢伦敦,喜欢它那种大都市的情调,喜欢巴黎的闲散。巴黎的一块大草地上,有一个很大、很高的告示牌,上面写着“不可践踏草地”。可是有数千人在草地上踢足球、放风筝、裸体日光浴、情侣在接吻;那个胖胖的警察,一边吃着苹果一边在告示牌下走来走去。你看这个民族性。法国人是不守法的,乱七八糟的。可是,我喜欢他们的自然。如果说到人情味的都市,我喜欢马德里。它是一个大都市,可是有着小城镇的土气,人不土但有人情味。
  台北闹得、乱得天翻地覆。伦敦,纽约、巴黎、马德里,都是有生命力的都市。
  书。最爱的书——我爱的书有很多,但是有一本现在已不能再看了,因为我会背了——《红楼梦》。这是魔幻的书,你今生今世得了一个宝贝,它不会遗弃你。最爱的中国作家:张爱玲。我每半年就要买好几套她的书送人。
  声音。最爱的声音:有一次我到士林夜市,有一个人卖皮包。他叫:“来噢!来噢!警察价!”你听他创造了一个名称——警察价。你一定要知道台湾的风俗民情,你才知道摆地摊,警察会像征性地来抓,好像在演戏一样。如果从龙应台的角度来看,真是会气死了,恨死这个社会了。我不是不同意她,但是今天角度不同。我喜欢听到的叫声,是一种跟生活有关的叫声。还有深夜的一声“烧肉粽”,一听到这个声音,书就看不下了,只期待着“烧肉粽,停下来我要买”的声音。
  我们常常忽略了身边可以娱乐我们的东西。声音这个东西,常常很感人。有次我三年没有回西班牙。进海关的时候,放上身份证,那个海关一看到身份证,说了一句话:“欢迎你回家,同乡。”我收下身份证后,眼泪忽忽忽像蚂蚁一样爬下来。
  朋友。最亲爱的朋友:交朋友是用来互相利用的。利用,并没有坏的意思在。在台北的人,生活很忙碌的。尤其是有家的人,平常彼此不来往的,愈是不来往,愈是我的好朋友。在台北市,我有朋友已经五年不见的、而彼此还是朋友。我喜欢的朋友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朋友和能坦诚的朋友。我不喜欢绕着圈子说话的朋友,因为没有时间,太累,现在也不能再玩那一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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