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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还魂的小哈 于 9.1.2010 23:38 编辑
[size=+2][size=+3][size=+2]钱没有帮助
转自卢安克博客
你就这样承受吗
到了10月,我接了板烈小学校长打来的电话。他说,3年级一个叫牙东云的非常活泼的女孩早上很早就到那边去游泳,她的腿被水冲到最下面排水的那个小洞里去,使她无法上来。她的同学在上面哭,也不敢叫别人,被卡住在下面的牙东云就这样淹死了。
原来这几个排水洞应该是关闭的,可我为了跟学生修被大水破坏了一部分的水坝,把它给打开了,修好后马上又下雨涨大水,然后我一直都没有把它们关好。我这样一个"小"错误就带来了这么严重的后果。牙东云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我和同学们的水坝项目。她给了她的全部,而我只给了这么一点点时间。在发生这件事情之前,一个巫师说过,因为水坝的结构是弧形的,它需要一个小孩的灵魂去顶它。另一个巫师根据倒下的一棵树曾预言过牙东云的家要受害。不管这件事情是不是必须发生的,我都认为我有罪(责任)。
电话里牙东云的叔叔说:"……你以为他们家是文盲,给他们2,000元就可以逃避责任。这是你在笑他们的,太看不起一个小孩的生命。"在他说要跟我打官司时,我只好说:"那我只能配合你去坐牢"。我整个身体都发抖了。
如果我被判刑可又不让我坐牢的话,会不会是让我离开中国,离开我在中国要做的事?我在城市的一些朋友就开始帮我想办法如何能把责任转给"该负责的人",可是我不愿意让这件事情变成一件去对付受难人的事情。我的朋友怕我承受,可是我累了,我不想争,我只想承受,不管发生的事情会是怎么样的。我相信会发生该发生的事。
回到了板烈小学时,我听到有学生说:"你是鬼,不,你是我的朋友"。拜访牙东云家之后,我去改造游泳池。我一边把大水带来的沙子挖到水深的地方去,一边想:这个家很困难,他们应该得到帮助,而且我有责任,我应该赔钱。只是我自己没有他们要的那么多。如果我让我的朋友给钱、让他们替我来赔偿,这就等于我不承受我的责任,而把责任转给了别人。怎样才能自己来承受自己的责任?
做改造游泳池的工作,我做得越来越疯狂,我感觉到必须以劳动来偿还我的罪。到了晚上,我完成了本来计划用3天的工作,使得我身体已经动不了了。
村里有人说:"他应该赔钱,他的钱那么多",而另一些人对我说:"这个责任不应该是你的",只有牙东云的爸爸都没有跟别人说任何话。后来,他、他们家里的爷爷、我和校长同意只让我赔我有的那么多钱(一共5,000元),不要多的。正好在我最对不起别人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以前在林广屯找过我的一个女的,并说,她想"帮"我对付牙东云的家。她受不了我"吃亏"。我告诉她:如果不放弃抓住好处和放弃好处所需要的不老实的自私的做法,我就永远不能脱离互相的伤害、永远不能改变世界。谈判也只是一种保证双方好处的做法,并不能创造一种代替矛盾的和平。如果我为了能做到更多的好事去利用不诚实的手段,所谓的好事永远只是个借口。为什么不能让我承受我的罪?
我最不希望她去对付需要安慰的人,所以我不让任何人告诉她牙东云的家。学生们大部分时间都围着我,而因为她不愿意和学生交流,她在这时就不敢靠近我们。反而她以为我在这里不快乐,想让我离开这……。我知道她是为我好,是我没有处理爱情关系的能力,所以我在下一天和帮我修改书的朋友到靠近山顶的一个学生家去躲避。
后来,我到县城把我留下的4,850元(还差150元)给了该得的人。我没有留下今年可用的钱不要紧,我可以不坐车,镇上和两个乡之间的小人行路我都熟悉了。重要的是,我还能走这些山路、还能留在这里做事。而过了一个月,我跟牙东云的家就成了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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