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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n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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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我偷东西了,帮我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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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7.6.2009 14:13: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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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7.6.2009 14:13:22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在德国偷东西的一封公开回信

杨峥

最近由于工作分工,我已经很少直接给有问题的朋友们回信了。因为回信组的其它工作人员也都非常负责,并且很有经验。他们会比我做得更好。只是,有些疑难问题,也偶尔会转到我的信箱里。让我吃惊的是,连续收到关于在德国商店偷东西被抓的来信,让我觉得也许应该公开说明一下。以下是比较典型的两封信:

1,我的朋友遇到了一件非常棘手的事:他在一家超市偷了东西,被带到了警局。当时警官说,那家超市要起诉他,过一段时间才能判下来。然后他收到了来自法院的起诉书。指控他携带凶器盗窃商品有罪,要给予处罚。并在两周内开庭审理或者提出反对开庭审理的理由。当时只是一念之差犯了错,不知会如何处罚?若开庭审,他的德语水平不能达到为自己辩护的可能。若请律师该如何请?费用是否很昂贵?还是就这样等他审?现在他刚刚在大学注册,不知会不会因此在签证,打工方面受影响;或者法院会不会让学校知道。有没有可能被遣返?我的朋友自从那件事后,一直都很懊悔。当然也没再犯过。而且现在正在用功学习,没想到一纸状书,搅得什么心情也没了。关键是怕耽误前途!此时,我想起了你们。因为每次上网我都习惯性的先看你们的信息。觉得你们对于我们这些身在他乡,无依无靠的学子来说就象一个可靠的肩膀,很温暖!所以,真诚的希望你们能近早提供给他帮助!

2,您好,很冒昧给您写这封信,但是我真的别无选择,因为我从心第里信任您。我和我的好友在去年曾经因为在商店里偷东西而在警察局备案。圣诞节前,我的好友收到警察局寄来的信,要她去一趟。接着,我也收到了从警察局打来的电话,也是确定我的固定地址和目前身份,但是并没有任何结果。我们非常担心会被遣送回国。那我们的一切都完了。上周,我的好友又收到一封法院寄来的信,信中提到,有可能的话,要我们的律师写一封辩护信。我们愿意为此事负责,愿意支付罚款,但是,我们真的不想就此回国。我们知道,这一切都是自己惹的祸,因为我们对德国的法律根本不了解,所以我们现在很担心,也很着急,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等着我们。因为之前,总喜欢在你们的网站里看消息,觉得你们是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所以,很信赖你们,希望你们能给我们提供一些有关案例,帮我们想办法,让我们能够继续留在德国读书。

很难讲清我收到越来越多这样的求助信后的心情,作为公开回答的一个要素,我已经尽可能地隐去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在网页上公开回信,是那封"大哥的话"-----致在读生,今天,我就依然还假设写给自己的弟弟妹妹:

小弟(小妹):你好!

接到你今天这样的来信,我非常难过。相信凡是我要责备你的话,都已经无数次出现在你自己的后悔之中了。所以,我先在我所知的范围内,回答你的有关问题:

1,对于德国的法律来讲,在商店或者超市偷东西不算是很严重的罪名。因此绝大部分是罚款了事。从这个基础上,你应该"放心"了。

2,由于你是第一次,又没有其它的不良记录,遣返是不太可能的。这里澄清一下"遣返"这两个字的意思:就象目前有人传说,因为学生做假材料被查出来,然后就遣返回国了。这实际上是错误的解释和理解。按照德国部门的执行功能来说,遣返这个词会被用于严重违反当地法律或者对德国有潜在威胁的人,也包括非法停留或进入德国境内的人。而偷东西(惯偷除外)或者做假材料都不属于这个范围。只是针对做假材料的人,德国外事局会认定你是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签证的,那么他们有权将你的签证作废。那样,居留身份就是个问题。如果想"赖"在德国,可以继续申诉,往往会延期开庭,甚至找到新的机会,乃至难民身份。因此说,那些所谓被遣返的人,只能说是自愿回国。当然,不能留在德国的苦衷只有他们自知了。

3,偷东西,尤其是在超市里面,在德国孩子中也有发生。对于初犯的人,几乎都是罚款处理的。德国对比中国来说,这些条款还是非常宽松的。并且德国很严格的Dateischutz也规定着政府部门不得随意,把有关个人隐私的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所以,警察局也好,法院也好,判罚下来后,是不应该再通知学校或者外事部门的。

4,对于法院的起诉,是一定要回应的。可以口头上,即打电话,但是一定准确记录当时打电话的时间和接电话人姓名及答复;也可以书面写信,表明自己的态度,比如你所说愿意接受适当罚款等;找律师自然是最好的途径,毕竟他会有经验并且办事有法律依据。再说一句题外话,如果发生任何突然的麻烦,比如警察找上门来,你又不明原因,你有权在律师到来之前不发表任何意见。最简单的理由就是德语不好,担心说话有误被当成不利自己的证据。法律依据即:在当事人所说的话有可能损害到自己利益的时候,他有权选择沉默。

5,找律师的问题可以参考网页上关于律师费用的文章。简单来说,象你这种情况就属于写律师信。这里面有两种收费模式:1) 单一的收费:每封律师信价格在200欧元到300欧元之间。2)一次性收费:费用略高,比如300到400欧元,但是除出庭费用外,无论和法庭方面有多少次书信往来,都是这个费用,由他来负责。但是这种"小事",往往用不了一两个回合就解决了。

6,律师可以让你身边德语好的同学帮助,在当地黄页上很容易查到,然后比较一下价格和服务就行了。

7,如果你非常想知道相关的案例,我很难告诉你。只是参照我上面说的内容,你应该可以稍微轻松一点了。只是我不愿意看到有一个案例再次重演:一个同样的中国男孩,在超市里偷东西后,护照被扣住了,然后也接到了起诉。但是,他从我这里打听了一些情况之后,借口家境困难,把罚款也免掉了。这属于他个人的做法,无可厚非,但是事后,他非常得意地对知道此事的人说,德国法院是如何如何之傻。
上面这几条都是我的个人见解,可以参考。如果和你当地的具体情况有所出入,那我很抱歉我的信息不够全面,但是我认为应该相差无几。

最后,还有几句话你务必要听:

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认为也是应该有另外的理解:大难不死,本身已经是福了,还要什么后福?如果你认为说这话好象有些严重,那是因为你在德国。我不知道现行的中国刑法的具体条例是否有改变,总之在中国,至少1995年还是这样规定:偷窃价值在50元人民币以下,处15天拘留;价值在50到500元之间,可处半年到一年劳动教养;而价值在500元以上者,可按盗窃罪论处,即可正式判刑,起步也都在一年以上。那么,如果你同样的状况发生在中国,你根本没有权利来写这样的信向我求助,或者担心学业问题,那时,你已经面临铁窗生活了。

我知道你不会第一次出手就被抓住了。因此你会有很多次"成功"的经验。我甚至可以想象出,你每次在成功地步出商店大门的一刹那,必定会下意识地回头再看一眼商店透明的橱窗,作为刚才心惊胆颤的放松。可就在你自鸣得意地走开的时候,你可能不会想到,实际上,在那透明的橱窗后面,还有一双你看不到眼睛在一直对你冷笑着,那是一个更成功的贼:他偷走了你很多更加珍贵的东西:诚实,正直还有做人的尊严。

我不知道你这次如果真的轻松过关,对你到底是好还是不好。总之,希望你在一切平安之后,还能经常回忆起你在给我写信时的心情。你是那么地聪明。记得上次我问你,世界上什么东西最好吃的时候,你很快就答出了正确答案:饥饿。 然而,你过于聪明地发挥了一下,说最难吃的东西一定是饱食终日。我当时笑了笑,没有纠正你。

现在,我想你一定已经知道了正确的答案了吧: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就是后悔药。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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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7.6.2009 23:55: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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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8.6.2009 23:08:40 | 只看该作者
你这叫贼胆子,不被狠收拾一下吃个大亏,是不能张记性的,你也就别费大家脑细胞了帮你分析了

此外,类似这样的事就别发贴了,绝大多数人都懒的说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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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3.6.2009 14:19: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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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7.2009 11:31: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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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7.2009 13:12:39 | 只看该作者
看了刚刚因为忘带车票而被罚款的求助贴,还有这个帖子,心里很是沉重。
    如果你是一个几岁的孩子,拿了商店里的东西,人们会认为这个孩子疏忽管教,可能是因为好奇和无知,或是家长的原因,这个可以原谅。但是,稍微有点家庭教育意识的父母都会告诉自己的孩子:拿别人的东西可耻,是小偷!
    可是我们现在是成年人了,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偷东西都要受到处罚,不要说自己是第一次,作为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找这样的借口我觉得理由是不成立的,做错了事就要认错,受到相应的惩罚也不足为过,找理由狡辩就是一错再错。而且出门在外,我们每个人代表的是国家形象,自己生活上再怎么困难,也不能这样,不但对自己不利,无形中还会降低华人在这里的形象和尊严。
    不久前,我们通过网上买了一辆自行车,可能有时老公回家有些晚,家附近的警察第一次问:自行车是哪里来的,不是偷的吧?我们回答:在华人留学生手里买来的。他们还是不信,要我们拿出锁,我们给了(真没想到警察会这么问)。但是过了不久,又遇到先前的警察了(这次是2个人),他们还是同样问:自行车哪里来的?这时,老公就很气愤,说:上次不是都给你们看了吗?没过几天怎么还查?其中的一个警察说:好像和上次的那辆不一样。老公说:就是那辆,你看好了,于是,拿出车锁锁上了。这时2警察才走开。回家老公说:要是当时他们再说是偷的,就揍他们。别说一辆自行车,就是汽车也买的起了!
    我安慰老公:火气不要那么大,人家警察就是吃这碗饭的,他们做事认真,对工作负责是对的,入乡随俗,没有严格的法律就不会有相对好的社会治安。但是安慰老公的同时,我在想:为什么警察不查他们本国人,偏偏查中国人呢?如果在国外的每一个中国人都安分守己,不做违法的事情,警察还会这样盘碗我们吗?
    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不要存有侥幸心理,不要让人家抓到才说是第一次,再多的解释也会显得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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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7.2009 13:40:37 | 只看该作者
LS,我不反对你说的大家安分守己的说法,但是我认为即便大家都做的很好,中国人,或者扩大一些,非德国人非白人还是会被多怀疑的,你想想我们身边的中国人有多少是喜欢违法的,有多少是很安分的,再看看周围扯上查票被抓的有多少中国人多少德国人,至少我迄今为止从没看到被抓逃票的中国人,土人有一些,最多的还是德国人。所以其实歧视的想法是根治在某些人骨子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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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7.2009 13:46:51 | 只看该作者
估计是在国内习惯了 来了这手痒痒的不行 还是想挑战一下德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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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7.2009 15:19:33 | 只看该作者
没明白,明明是两个地方,怎么同时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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