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2011|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担当 安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1.3.2009 17:3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年少时,人不能懂得如何去爱,不知幸福是何物,更无从担当。

  爱的本质,也许是一种考验。考验彼此的明暗人性,考验时间中人的意志与自控。欢愉幻觉,不过是表象的水花。深邃河流底下涌动的黑暗潮水,才需要身心潜伏,与之对抗突破。人年少时是不的要领的,对于人性与时间从未曾深入理解,于是也就没有宽悯,原谅珍惜。需要更长远的路途,迂回转折,来回求索,才能获得对自己与他人的释然。

  回头观望来时路,看到荆棘残余,血肉横飞,残酷青春如同白色素娟上面,残剩斑斑血迹。我们最终获得的内心释然,能够把他们涂抹成一树自开自谢的桃花,自由一种深意和优雅。

  一切原本有迹可循,一切也只有尝尽甘苦之后,才能坦然自若。而世上所有的幸福,原本都是平庸的。也是细微的,琐碎的,脆弱的。如果包裹着我们的时间和历史,是一条壮阔河流,幸福是早晨折射在波浪上的云霞和日光,是深夜的月色和雨水,是随波逐流的鱼群和花枝,是一个在岸边观望者的逡巡。
  有些人和事的出现,是为了在我们的世界里打开一扇门,照亮一条通道。让你知道,曾经在一个幽闭的房间里没有烛火而固执地寻觅,是多么的辛劳。有一些洁白的真相和黑暗的阴影,一起出现,互相衬映。门被打开,通道被呈现。生命也因此获得新的提示,得以前行。为之付出的代价,是必须要背负在身上的行囊。它警示你不能停留,但可以在路途中栖息,获取着幸福的光芒。

  如同在旅馆的梨花树下小坐,清茶浅酌,花好月圆。爱着一个人,并且被之所爱。长路且行且远,心里有着单纯而有力的意愿。

  这所有的一切都要担当,并且感恩和宽悯。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11.3.2009 19:17:11 | 只看该作者
同样选自她

爱一个人,应该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好象早晨醒来的时候,走到客厅前面的大玻璃窗前,对着阳光,用被子装满一杯水,清清凉凉的喝下去。你的身体需要它。它让你感觉自己健康和愉悦。你以此认为它是一个好习惯。所以愿意日日夜夜重复。不感觉厌倦。

若爱一个人,没有成为一件简单的事情,那一定是因为彼此的感情深度不够,若要怀疑,从价值观直到皮肤的毛孔,都会存在分歧。一条一条地揪出来,彼此挑剔和要求。恨不能让对方高举双手臣服。但或许臣服也没有用。

因为你就是爱这个人不够。所以连他多说一句话都会有错。

我有时候听二十岁的孩子给我讲他们的爱情。那总是一些血肉横飞的故事或事故。

彼此纠缠和伤害,耗尽对方最后一丝残存的理性,务必要深恶痛绝才算快意。

明知道这个玩具已经不是自己所需要的款型,但因为害怕孤独,或者习惯了睡觉和难受的时候抓在手里,所以依旧丢不下。一边撕扯一边抱怨一边争斗一边绝对不离不弃。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残酷青春。尚未找到对这个世界的信仰,置身感情之中又不懂的宽悯。除了需索还是需索。开口质问必是,你为什么不再爱我。

爱我。爱我。这是他对感情的所有企图。

大概需要是十年左右的摸索,泅渡过青春黑暗河流的孩子,才会明白,爱,并不是一个事件。也不针对任何一个确定的对方。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它不是一个拿来满足自己自私及自大内心的工具,也不是可以用来对抗孤独及生命虚无本质的武器。它是一种信仰。

一定不能想要在对方身上获取你缺失的东西,不管那是物质还是感情。对方也是脆弱的有所缺失的人,又怎么能够去奢求他的保护及成全。即使你需要一个偶像。但那一定不会是你的爱人。

不要希望互相拯救。

他更应该像是你独自的旅途中,走过无数陌生荒凉的小镇,偶然在某个偏僻旅馆里邂逅的旅伴。夜晚花好月圆,你们各自走过漫漫疲惫长途,一直独自一人,都觉得日子寂寞而又温情跌荡。所以,互相邀约在山谷的梨花树下,摆一壶酒,长夜倾谈。

愿意一起走下去,就需要各自妥协及接受彼此。若不愿意走下去,更喜欢独行的肆行无碍,那么这一夜的互相陪伴就是爱的本相。

它已经存在。并没有所谓的结果。

它是一种信任。愿意在某段时间里,与一个人互相交换历史,记忆及时间。交换各自生命中重要而隐匿的部分。却对各自无所求。

你会发现它其实非常稀少,并且珍贵。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12.3.2009 21:28:35 | 只看该作者
看過兩遍,讀了一遍,還需要讀更多遍,想更多遍才可以完全的理解和體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12.3.2009 22:26:28 | 只看该作者
经历过了,就懂了。不是读懂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18.3.2009 22:0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2.11.2024 20:04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