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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袖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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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美--遗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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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17.11.2003 23:18:58 | 只看该作者
即时机票
孤独的人,读寂寞的书<br>无聊的人,读深沉的书<br>你呢,读什么样的书呢
82#
发表于 18.11.2003 02:23:18 | 只看该作者
<br><br><br><br><br><br><!--QuoteBegin--></div><table border='0' align='center' width='95%' cellpadding='3' cellspacing='1'><tr><td><b>QUOTE</b> </td></tr><tr><td id='QUOTE'><!--QuoteEBegin-->从文字里探索她的生活状态,立场,以及要表现的东西.<!--QuoteEnd--></td></tr></table><div class='postcolor'><!--QuoteEEnd--><br><br>同意红袖<br><br>试着去了解作者,透过别人的眼睛看下这个世界。<br>客观点,宽容点<br><br>有质疑作者的时间,先看看碧海蓝天,听听pink floyd的歌。<br>合则来,不合则去<br><br>不一定要留下字迹,来表明自己到此一游<br><br><br><br><br><br>
83#
发表于 20.11.2003 21:55:02 | 只看该作者
鱼说的极是。 <!--emo&--><img src='https://www.kaiyuan.info/modules/ipboard/html/emoticons/smile.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smile.gif' /><!--endemo-->  
84#
匿名  发表于 20.12.2003 18:34:48
主题:性、谎言、木子美<br>版权所有:麦田61 原作 提交时间:21:17:33 11月16日<br><br>木子美在网络上,原来的ID叫“酱子”,经常在“万科论坛”发帖。大约在年初春节的时候,因几个做媒介的朋友推荐,我去看了看其中几篇,发现是一个女人在用第一视角,以写“性”为主的内容,但作者笔力很不错,写得也很“露”,可以看出作者很有才华和个性。不过这样纯女性的“私写作”,我不是很喜欢,所以看了几篇就放在一边。“酱子”如同繁星一般多的女写手,在网络的夜空中渐渐被我这样一个普通读者遗忘了——我当时绝对没有想到,大半年过去,当“博客中国”逐渐流行后,“酱子”换了个ID,以“木子美”在“博客中国”发表旧文和新作,却一举成名,风头之健,直逼台湾的璩美凤,成为2003年中文网络世界,乃至现实社会最后一道“风景线”。而我在年初看的那几篇文章,就是现在网络上一时洛阳纸贵的《遗情书》开头几篇。<br><br>年初的“酱子”和年末的“木子美”;年初在“万科论坛”上的那些文章,和年末的《遗情书》——同样的一个人,同样风格、内容的一些文章,但两者影响力,相去何止万里?!那到底是什么因素,在2003年成就了木子美呢?——这就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br><br><br>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木子美现象”无疑是一次非常成功的传播事件。而任何一件成功的传播行为,有两个关键因素:第一是“传播媒体”的选择;第二是“传播事件的定位”,即到底准备告诉受众哪件事,哪个点。<br><br>顺着这个思路,开宗明义,我以为“木子美现象”,就是由两个具体因素造成:其一“木子美现象”的传播媒介选择——她非常精明地选择了由方兴东等人发起的、今年海湾战争以后在国内逐渐流行的、号称“网络日记本”的“博客中国”网站;其二是“木子美现象”的传播事件定位——其实木子美的轰动,不在于写“性”,而在于“隐私”——她把性活动过程中,一个现实社会中的名人,广东乐坛的著名音乐人王磊,点名道姓地说了出来。(《遗情书》第一版中)。<br><br>“博客中国”和“王磊”,就这么两个因素,造成了“木子美现象”。<br><br><br>先说第一点,博客中国。<br><br>由方兴东等IT业媒介人员去年下半年发起的“博客中国”网站,起初的立意是借鉴国外成功的Blog(博客)模式,搞一个“中立、开放和人性化的精选信息资源平台”。Blog,是一种比较新颖的网络交流方式,它和我们现在熟悉的、类似新浪和网易这些门户网站所搞的“网络论坛”不同——相比于“网络论坛”强调“交互性”,Blog更强调一种“单向度”的“Push”,即Blog是一种“自媒体”,是侧重在信息发布人公开发布了某条信息,至于这些信息的受众怎么对待这些信息,就不是Blog的考虑重点。所以,用“网络日记本”来比喻Blog这样的“自媒体”是非常形象的,这就好比一个人写日记,他重要的不是让别人对他的日记评头论足,他要的只是自己充分的表达,话语权,把自己的想法Push给了受众。此外,从网站具体的页面设计中,也可以看出Blog和传统网络论坛的区别——以“博客中国”为例,某个博客空间的主人,比如木子美吧,她可以在她的空间“遗情书”的主版上,连续不断地发表文章,而相应读者的反馈回复,却只能在“附录”页面。这就和一般网络论坛中,“主帖”和“回复帖”处于基本同样的位置非常不同。而这种小小的设计,就从一个侧面充分地说明了Blog这种“自媒体”重点不是“交流”信息,而是“Push”信息。<br><br>写到这里,我们就发现Blog的诞生,实际上标志着我们对待“网络媒介”的态度,进入了一个循环,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复辟。因为在几年前,当“网络”真正开始成为一种“媒介”时,我记得很多大陆的知识分子都特别兴奋,因为在“两报一刊”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他们,早就对强行Push的各类信息深感失望。他们寄希望于数字时代的互联网,寄希望于互联网的开放、平等、信息海量,将会给他们带来交流的快乐。但几年过去后,网络媒介,特别是其中一些著名的网络论坛鱼龙混杂潮起潮落,使得他们在“网络媒介”的交流成本巨大。这让他们陷于一种尴尬:往回走?传统媒介充斥着谎言和教条,回不去;往后走?网络媒介又充斥着废话,前途渺茫。而就是在这样的时候,Blog西风东渐,方兴东等人敏锐地从中看出了可能的“第三条路”:借鉴“网络媒介”的“开放”特性,借鉴“传统媒介”的“精英编辑”特性,走出的第三条路就是:自媒体——博客中国。<br><br>所以你如果再回头仔细看看刚才我引用的“博客中国”宣言的那句话,你其实只能从中看出两个字:精英!——博客中国,实际上是对网络最重要的“平等”价值观的一种颠覆,而又回到了“传统媒介”的精英价值观。(说到这里,随带说一句题外话:最近北京新创刊了一份报纸《新京报》,其发刊词《责任感使我们出类拔萃》,就把传统媒介中的精英价值观表现得淋漓尽致)<br><br><br>方兴东等人提倡的“博客文化”,或者其本质“网络精英文化”,对网络原有平等价值观的颠覆,到底好不好,我们暂时不议。不过,看看其上诞生的“木子美现象”,倒是绝对有一种黑色幽默的效果。<br><br><br>木子美在通常网络媒介“万科论坛”的时候,默默无名,但到了“博客中国”却淮橘北枳, 火遍了全中国。单从这个事实看,我们就绝对不能否认“博客中国”这样的网络传播媒介,肯定存在着某个特性,让木子美能够抓住机会,迅速出位——而这个被木子美抓住的“特性”,恰恰就是“博客中国”的“软肋”——自媒体的话语责任。<br><br><br>其实一个真正的“自媒体”,和所有媒体一样,都存在着“话语权利”和“话语责任”的统一问题。即任何一种媒体,无论是网络的,还是传统纸媒的;无论是开放媒体,还是“自媒体”,它们在传播的时候,在行使自身话语权的时候,还必须承担诸如真实性、客观性、保护个人隐私等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俗成的——话语责任。这段话可以通俗地这样理解:只要你不是在家里和老婆说私房话,那么——你可以保持沉默,你也可以什么都说,但所有你说的,都将可能成为你的呈堂供证。<br><br><br>如上所说,当网络媒介(论坛)流行以后,由于追究网络话语人承担“话语责任”的成本非常高,使得网络媒介(论坛)基本上成了一个只有“话语权利”,没有“话语责任”的畸形媒介——这不是自由,而是类似文 革的无政府主义的混乱,而因此的后果就是网络媒介(论坛)充斥了太多的废话和胡话,这使得我们获得信息的交易成本激升。<br><br>方兴东等人正是感于此,才想出Blog这样的“第三条路”。但是,如同已经证明失败的网络媒介(论坛),“博客中国”依旧没有能设计出一个可操作性的“话语权利”和“话语责任”统一的方案。 “博客中国”,其实依旧和经典的网络论坛类似,在上面你可以胡说八道,而基本不用担心会受到惩罚——这就是“博客中国”的软肋!<br><br>更甚,“博客中国”又倡导“自媒体”的概念。“自媒体”本来就比一般媒体更强调“权利”而忽略“责任”,所以“博客中国”现在的设计,就好比当堤坝没有修好的时候,它却还在鼓励大家多多放水。“博客中国”的“网络日记本”因此成为一个自欺欺人的悖论:既然是日记,怎么能拿到网络上公开呢?!<br><br><br>而果然,就有了木子美这样精明的人。她从“博客中国”的架构设计中,多半是无意识地受到了鼓励,把自己曾经在“万科论坛”还有点顾虑的东西,(比如点出真实姓名),都毫无忌惮地在“博客中国”写了出来——因为木子美同样自欺欺人地相信了博客中国的定位,她在写个人日记呢!<br><br><br>一个只强调“话语权利”,不强调“话语责任”自欺欺人的网站,被一个善于自欺欺人的人利用——这就是“木子媒现象”中的“传播媒介”的选择!<br><br>而这样的结果,是诞生了一个巨大的黑色幽默:一个指向“精英文化”,号称“思想性”的“精选信息资源平台”,却因为一个女人的“八卦”闻名,而终于成为2003年中文网络世界最大的“狗崽队”。<br><br><br><br>这就要说到第二点了,王磊。<br><br>木子美在万科论坛,同样写“性”文字,但基本默默无闻;在“博客中国”开始写“遗情书”Blog的时候,也只有三五朋友看看——但到了她在“遗情书”中的某一集,用细节描写的方式,点出了另一个参与者王磊的真实姓名后,木子美才火了。此外,我还能找出横向对比的一个证据:网络上写“性”的女写手很多,有些写得比木子美还出位,但她们都没能在自己文章中,写出一个真实的现实社会名人,因此她们都和木子美的前身“酱子”一样,湮没在网络看客无聊的眼中。<br><br>所以说“木子美现象”的传播定位是“性”——这绝对是一个谎言!真正的“卖点”是“隐私”,名人的“隐私”。这其实和前段时间香港《新周刊》曝光刘嘉铃半裸照一样,那次,同样“性”不是卖点,关键是——名人刘嘉铃的“性”。<br><br>也正因此,我看见网络上如潮的对木子美“性态度”的评论,无论褒贬,我都觉得他们其实中了圈套。而有些人的评论,则甚至让人生气,比如广州的黄爱东西,她认为此事“值得赞扬”,因为“站在女性的观点来看,和谁一夜情,女方也没有义务非得把你夸成金枪不倒”。如此,一件对个人隐私的粗暴侵犯,被黄爱东西之流自以为幽默,没心没肺地消解成一个阳痿与否的问题。而这,其实是一种只看见表象,没看见本质的愚蠢。<br><br>“木子美现象”的本质,就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出卖了一个名人的隐私。这是不道德的。而且,也仅仅是在这点上,木子美不道德——至于她“性狂”或者“性冷淡”,都不重要,因为那些是她纯粹的个人选择。<br><br>2003年末,木子美在网络上掀起一股旋风。值得思考的是,“木旋风”的兴起,在于“博客中国”这类存在设计缺陷的“自媒体”;在于出卖隐私,在当今中国非常有市场——更深沉的原因,我们如果回头看看“文 革”,就发现我们其实一直没有进步:一些网络媒介就象文 革大字报的展台,而一些写手就象红卫兵一样把对手的隐私狠狠曝光——只是前者是说“里通外国”,后者是唱“金枪不倒”;而文 革时候的红卫兵,和现在的网络写手一样,都是一些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br><br>正是这些普通人之间彼此的伤害,彼此逃避责任,使我们的精神空间越来越匮乏——我们自身,和控制我们的强权一起,让我们远离自由。 <br><br>
85#
发表于 20.12.2003 22:40: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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