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哪儿睡哪儿 <br>有份关于“最可能发生艳遇的地点”的调查,统计结果为: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上55.68%;陌生的城市里32.66%;风景名胜地10.55%;网上11.1%。综合一下,你会发现它提供了理想的旅行计划:通过网络与前往的城市或风景名胜地的GG或MM约会,免费享受当地“导游”服务,可能的情况下,还免费享受食宿,以及发生浪漫一夜情,然后,当离开一个地方,搭乘飞机或火车到另一个地方,又有新的插曲发生,随时调整目的地,如果没有,继续约会下一个城市或风景名胜地的GG或MM……只要你有足够的魅力,就有一个完美旅行。 <br><br>我12岁时就想当个旅行作家,后来这个理想慢慢演变成“博爱流浪者”,但还没处于失业状态的我不能够肆无忌惮地周游世界;安全感和信任感的缺失也让我不能够太过于冒险。折衷之后,我决定选择一个周末,到百里之外的深圳去做个小小实验。 <br><br>首先,我要解决“睡在哪里”的问题。动身前两小时,登录“深圳情怀”聊天室,一眼就看见了“我住在酒店,谁愿意见面”的发言,哈,酒店是个不错的睡处,于是我跟他搭话,原来是个北京出差到深圳的管理人士,希望在明天早上离开前有个“香艳”的约会。我坦言就是要蹭他的酒店房间睡的,如果到凌晨2点,我无处可去时,还可以一个电话就见面的话。他答应了。我鬼魅而笑:孤男寡女在它城约会,多浪漫!当然,我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又以速战速决之势“掳获”了两个GG,他们表示热烈欢迎,又问:不怕遇色狼?嘁。 <br><br>坐上火车,1个小时就抵达了。决定先考察一下“酒店”,推门一看,是个矮个子男人,头还有点秃,他的笔记本电脑还开着,不时有工作邮件弹出来,旁边的电视在播放色情电影片段。又看看他递上来的名片,是个知名软件公司的中层。“今天找到多少MM?”“有2个可以出来,但一定要到五星级酒店。”此对白一出,就注定是个没情调的下场。他却本着“既来之,则做之”的观点循循善诱,“人到了陌生地方,都想成全一段艳遇。如果我们不上床,这个约会就不完整,就没有意义了。”接着脸贴过来了,手抱过来了,沿着脖子往下摸,就要伸进衣服了……情势不妙,我得抓紧开溜。溜前问一句:“如果我是个很丑的女人,半夜里来了,也会留我住下吗?”“只要是女人。因为她无处可去。”感动得不行,甩门而去。 <br><br>天使到了陌生地方,就该变成魔鬼吗?离开酒店后,我决定约会下一个GG。见面的一刻,用他的原话说:“看着你那好像软毛刺猬一样的脑袋,我浑身就痒痒。”幸好,他是我喜欢的型。从喝GG亲手煲的第一道汤到次日告别,我们共度了24小时,经由他我了解到自己的高潮反应是身体忽然僵直,他也经由我发现以“机械运动”累积激情是错误的。夕阳西下,我们怀着由性生爱的一丝丝伤感拥别,总结如下经验:1.做爱是陌生人最快捷的相互了解方式;2.艳遇的关键在于你够不够奋不顾身;3.如果我们要进行最不费劲的旅行,可以翻入“世界之窗”,从艾菲尔铁塔到故宫,留下光辉的爱迹。 <br><br>有人说:在日益孤独与冷漠的城市,我们所需要的仅仅是互相取暖,互相了解彼此的生活状态与生活方式。“同城约会”越来越泛滥了,打破城市界限的性爱之旅是不是更新鲜?事实上,这不是我的发明,也不是白日梦,因为曾有个摄影师,在陌生城市凭着网络约会MM,好吃好住好睡,在一个多月里,游走了20几个城市。他的真性情和“行为艺术”让人惊叹之余,不禁窃笑:明年这个时候,该有多少孩子叫他爸爸啊!<br><br> <b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