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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巧克力森林 于 22.7.2009 10:34 编辑
这个,其实LZ犯不上真较劲。所谓Admin也都是人在做,是人都有感情倾向,这世界上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中立,所以不必太认真。
退一万步讲,法院判决都有让人觉得不公的时候,上诉不是也依然有败诉的风险吗?
譬如到了美国最高院,9个大法官最后不是也要投票吗?
走法律程序如果不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还是没有必要帮助律师创收的。
律师们除了通过伺候当事人谋生之外,轮到自己的时候,哪个又不是在江湖上小心翼翼忍气吞声。
走法律程序不仅仅是钱财的投入,还有你精力的消耗。你又何必陪着有时间的人们没完没了呢。
只要没有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一笑而过就过了。骂你的人的生活不会因为痛快地骂了骂你就摆脱他们自己的烦恼,你也不会因为被骂了一阵子就会窝囊一辈子。
我是一个挨过骂的人,不了解你的具体情况,只是就找律师本身来说,建议你自己调整调整心情,看看电影,吃吃美食,过去就过去了。想想萨达姆和Michael Jackson,你还会比他们更冤枉更憋屈吗?
尊严,虽然不是一文不值,但是也至少犯不上用它为难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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