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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igsh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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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yingcheng,什么是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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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9.7.2008 20:04: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LAR 于 9.7.2008 21:03 发表


胡扯啥呢,请表现的有些水准,谢谢,倚老卖老可以,也请讲出道理。

概念不能混淆,马甲的出现,自有马甲的定义,如果经证实我只有这一个ID,那么是谈不上所谓马甲的称谓的,所以你的解释就是错误的 ...

本来我想和yingcheng说的也就是针对个案的一些讨论,
你既然说了泛指没有意义,那何必把那个泛指的定义发上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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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9.7.2008 20:09:07 | 只看该作者
引用你的话 :马甲通俗的说,就是没人知道你是谁的id。

按你的定义,只要有人知道我是谁的ID,我就不算是马甲咯?

P.S. 不知道是你表述不清,还是我理解力比较差,你定义里没出现做和没做的字眼啊。

个案也好,注册ID的目的也好,无限扩大的前提也好。

我觉得你思维很混乱,所谓讨论,要有一个特定的概念和框框,大家才可以互相交流意见,你这也太飘忽了吧

加了很多特别酷的词,又是个案,又是泛指,又是无限扩大前提。。。请别倒浆糊了。。猪头兄。。。

[ 本帖最后由 COLAR 于 9.7.2008 21: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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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9.7.2008 20:10: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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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9.7.2008 20:11: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igshot 于 9.7.2008 21:04 发表

本来我想和yingcheng说的也就是针对个案的一些讨论,
你既然说了泛指没有意义,那何必把那个泛指的定义发上来呢


请仔细阅读,再回帖,求你了,专业些。

我说的是:泛指在个例中永远有意义。

真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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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9.7.2008 20:14:33 | 只看该作者
我这个算马甲不,各位?

算不算给了理由呗,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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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9.7.2008 20:17: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紫晓躬睢 于 9.7.2008 21:14 发表
我这个算马甲不,各位?

算不算给了理由呗,就清楚了!


是马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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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9.7.2008 20:23: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LAR 于 9.7.2008 21:09 发表
引用你的话 :马甲通俗的说,就是没人知道你是谁的id。

按你的定义,只要有人知道我是谁的ID,我就不算是马甲咯?

P.S. 不知道是你表述不清,还是我理解力比较差,你定义里没出现做和没做的字眼啊。

个案也 ...

如果我直言的话,你的理解能力是比较差
做与不做,指的是使用这个Id的目的。如果故意发假照片,说假的个人信息,那是你的事情。
与纯粹注册一个id干一些事情,说一些话,还是有区别的把。
我想你心里是明白的。
COLAR~~
就不用叫你本id了把。
本性总是要暴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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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9.7.2008 20:24: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LAR 于 9.7.2008 21:17 发表


是马甲啊。


有理由吗,用你的观点证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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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9.7.2008 20:24: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紫晓躬睢 于 9.7.2008 21:14 发表
我这个算马甲不,各位?

算不算给了理由呗,就清楚了!

小心啊,colar兄可是很会纠马甲的,不知道会不会纠到自己,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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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9.7.2008 20:25: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LAR 于 9.7.2008 21:11 发表


请仔细阅读,再回帖,求你了,专业些。

我说的是:泛指在个例中永远有意义。

真没劲。。

你既然知道泛指在个案中永远没有意义,
那为何针对我发的个案发这个泛指的定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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