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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的混法
从你进入看守所那个时刻起,你的名字就是“人犯”了。因为你是犯罪嫌疑人,在法庭没有判决之前不能被叫做犯人。进入看守所后,你会接到刑票---行政拘留或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般都是7--14天。时间到了你就走人了。而刑事拘留就很难说了。有“十拘九捕的说法”。就是说你有9成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机会。你坐牢的机会非常大。不要在抱有什么幻想心理了。从进到看守所里,你就像是放在仓库的卷宗。随时等待的是预审和提审的询问。没一次询问都是原则上由两个警察进行的,这是为了防止刑讯逼供或是出了比如自杀等问题一个人说不清。你唯一能做的事用里面的话说就是“深挖犯罪根源,反思犯罪动机”。争取主动交待可以稍微减刑?主要是能让你尽快结束侦讯和判决尽快“下圈”--就是下放到牢里去。因为看守所是个笼子,而下去了主要是劳动改造。反到是活动空间更大,条件更舒服了。而且一旦判了剩下的也就是挨日子,人也踏实了。但是你也要想清楚不要因为讯问时攻心战,心理压力过大而放弃底线。毕竟老牢底子们说的“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是绝对有道理的。
进了看守所这个笼子里面你每天要面对的是人犯。他们会24小时天天和你在一起。所以一定要和他们处理好关系,不然我很担心你是否能活着到劳改队。看守所里有犯人来管理犯人的。而管理的犯人都是些多进宫的屡教不改的危险人物。对他们来说犯罪是职业,而又进去了根本就是度假去了。因为这些人都比较懂里外规矩和法律。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他们往往被叫做牢头或是头号,老大。对外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学习号”。就是说每个人犯学习的榜样。就是说外面的大哥和老大也是里面的大哥和老大。你一定要谦逊的服从里面的既定秩序。在这样单独的监号里,除了不可以让你死伤外剩下的一切事都是由他说了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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