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楼主: M.T.T.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快吐了!

[复制链接]
21#
发表于 7.6.2007 14:35: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7.6.2007 14:41:1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7.6.2007 14:43:08 | 只看该作者
最重要的一句话怎么不引?<br /><br />况且 没有注册的私娼 理论上也是违法的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7.6.2007 14:49:1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7.6.2007 14:50:35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alexneu+07.06.2007, 15:49 --><div class='quotetop'>QUOTE(alexneu @ 07.06.2007, 15:49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这点没错,也没啥可辨的,摆在那里的事情。<br />我还是觉得道德上的影响更严重一些<br />[right][snapback]1333803[/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道德上应该 告诉大家远离那个地方  反面教材也是需要地<br /><br />反面教材也是要树立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7.6.2007 14:51:24 | 只看该作者
道德的事情 对于论坛上的id来说 <br /><br />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7.6.2007 15:18:33 | 只看该作者
20岁在法律上是成年人了。。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楼主| 发表于 7.6.2007 15:59:54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哈哈,这么多严肃的讨论者啊!<br /><br />随便骂两句街,由于带有攻击性,侮辱他人人格于是立即被封ID(不是我啊,举个例子而已);可有人在这里堂而皇之的讨论召妓问题,不仅不删贴,还有人完全赞同言论自由,支持发贴人的立场。我有一问,如果言论绝对自由,那么发贴须知订来何用?既然什么都可以说,可以讨论,那些“严禁发表宣扬色情、迷信、反动。。。言论的文字”这一条又是在约束谁?在明明以留学生为主要标的的论坛中发这样的帖子不是宣扬色情请问是什么?德国生活指南吗?<br /><br />一个论坛连最基本的道德底限都没有了,什么腐臭脏恶之物都可以在这里生龙活虎,而大多人的态度统统是听之任之,表示理解。我没话说!那以后发在各个版块里那些a片或者色情网站的链接帖子也没有必要删除了,留着吧!正常现象嘛!生理需要嘛!版规什么的也都可统统废纸,言论自由嘛!<br /><br />我不是什么新来的,从04道06当了两年多的斑竹,短时间内还兼任过三个版块的斑竹。由于学业过于繁忙才辞去斑竹职务。但还是会经常来看。今天看到这个帖子,正在上班,很少发言的我实在忍不住了,才在这里发贴,本意是希望有关斑竹看到后能够删除这篇帖子,没想到竟引来三页的内因外因言论自由理解万岁的讨论!呵呵,甘拜下风!看来我老了,跟不上新思潮了;看来我还太幼稚,这么点事也会激动成这样;看来我太冷漠,不能将心比心充分理解别人;看来我太多管闲事,这样一篇帖子,也值得我在这里横摆一刀!<br /><br />呵呵,算了!那就这么留着吧!如果这还不算是开元的底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7.6.2007 16:27:38 | 只看该作者
嘿嘿 说得不错 <br /><br /><br />这个尺度毕竟应该有 管理者 控制吧!<br /><br />有一夜情板块  尺度已经模糊了     如果有意见的人太多  那就重新商讨一下尺度吧!<br /><br /><br /><br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7.6.2007 16:30:35 | 只看该作者
反正我觉得论坛这个地方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br /><br />不喜欢不合规就删   捣乱就封   没有必要说这么多废话 <br /><br />说话的内容是人家的自由   论坛也有自己的尺度  各自作各自的事情 <br /><br />在人说话之前就封人家的嘴  是我不能接受的事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1.11.2024 17:22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