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琴心剑胆 @ 30.12.2006, 20:34 ) 人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法律可以要求个人为他过去的罪行承担责任,但不应由于他过去的罪行而将他彻底消灭。法国大作家大仲马曾对将路易十六送上断头台是否正义的问题表述了这样的观点:当路易十六还在王位上时,他是一个暴君,处死他是不错的;而当路易十六被推翻后,在受关押的五个月中,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国王,而成了一个普通的人,再将他送上断头台则是错误。大仲马痛声疾呼:“共和国的额头上沾上了不幸的污渍,永远无法抹去!”
对于萨达姆个人来说,他的政治生命已然完结,他的存在对这个国家已经不再构成切实的危害。现在再将他处以死刑,非但不能“偿还”任何一个被他所害的人的生命,而只能给这个国家增添更多的仇恨。审判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正义,而死刑却只能玷污正义。 [right][snapback]1198774[/snapback][/right]
部分同意,我赞成给他无期徒刑,但他也确实死有余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