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雪儿77 @ 08.07.2006, 08:28 ) 今天一大早我回来看这个贴了,言论自由,为了公正,你们被扣的通宝,我都一一加回给你们了.但我要说的是,我没有给谁撑腰,要不我也不会开这个贴了,只想大家在这里把话说明了,让一个人明白自己错在哪里,就可以了,不要婆婆妈妈的就成!,希望大家理解!谢谢! [right][snapback]1041271[/snapback][/right]
亡羊补牢是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不过毕竟羊已经死了,斑竹们请深思你们损失了什么吧
QUOTE(雪儿77 @ 08.07.2006, 14:08 ) 因为你是君子 [right][snapback]1041950[/snapback][/right] 言下之意,不能“一笑泯恩仇“的便不是君子么?作为斑竹,说话的时候请三思,特别是在这样敏感的帖子里!并且站在中立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想想别人的感受,打个比方,如果在现实社会里,被人在公共场所骂足三分钟,谁还“一笑泯恩仇“?
QUOTE(琴心剑胆 @ 08.07.2006, 12:07 ) 整个事情,我站在了前台,仅仅是因为一个承诺,承诺无所谓对错,只是事情当时当地的感觉。但是,既然是承诺,就必须履行。
如果说事件的责任必须有人承担,我不介意在这里对我有意见的诸位另开一个帖子,对我口诛笔伐。电饭煲以往的过错,我一人承担。
丑话也说在前头,我不希望在此事件之后再继续对今后没有过激言行的Fruchtjoghurt进行攻击,此事到此为止。 [right][snapback]1041606[/snapback][/right]
关于阁下的“承诺”,实在有些不理解,如果可以对某个人法外开恩,那么这个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在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之前,你的这个承诺会不会有点不理智呢? 关于“责任”,有句话叫做一人做事一人当,如果有人去替一个杀人犯顶罪,那是妨碍司法公正,一样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一个人有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责任和义务,作为管理者,请自重! 关于阁下的“丑话”,除了威胁,我感觉不到别的,“此事到此为止”是让大家就此闭嘴么?这个论坛好像是有言论自由的吧。
我不认识电饭煲,没看过她的帖子,也没被她骂过。昨天忍不住发言,实在是有感而发,第一次领教了各位斑竹的“权力”。作为本论坛里最最普通的一员,我只希望,论坛可以越来越好,内容更加丰富多彩,而不是看到各位斑竹大人们费事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做文章。并且希望斑竹大人们都能回头审视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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