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惊涛骇浪 于 12.7.2019 14:48 编辑
一段护照的故事 ——金弢 因为外事任务的频繁,除了刚陪完一个团回国还没有休整几天又得随下一个团出访外,有时候甚至是人还在国外,但第二个团申请签证的准备工作必须开始。这就意味着,仅仅一本护照是不够用了。所以为了工作的需要,我拥有了两本公务护照。那个时候的公务护照分两类,除了外交护照是红色的外,普通的公务护照是绿皮的;还有一种公务护照是深咖啡色的,名称叫作“因公个人护照”,其不同于纯因私的浅咖啡护照,是公务护照的另类,不光颜色和私人护照有不是很明显不同,发放机构也不一样。前者隶属国家各部委管理,后者由各省市公安局发行。
因公个人护照的发行有两个目的。一是除了避免一个国家工作人员持有两本安全相同的公务护照外,即绿皮护照,但因需要又必须拥有两本因公护照,就象我这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有些出访任务,无论是因通过个人关系联系来的,还是此外事活动考虑到可以实施,但没有必要作为国家机构的官方派出,而以私人的名义出访已经足够,但这项活动跟国内官方的文化文学交流项目又有关联,或我政府部门意愿将此项出访纳入官方的交流总项目,但出方的对外身份仅代表个人,没有官方色彩,象顾城和北岛的个人出访。加之该项出访的经费不由我政府出资,而是通过作家本人自己的关系或努力而获得,这类外事活动我们就叫作自费公派。
这种护照的办理,对作家而言的好处,首先是方便,他们只需来一趟作协外联部,交齐各种所需的材料,一切相关的行政操作均由作协包办,而且全额免费;其次是对办照的成功有绝对的把握;去公安局办理公民私人护照,除了繁琐的程序及外加费用外,能否保证如期办得下来,却是个未知数。
然而,因公因私护照的优劣性各有千秋:因公的尽管在国内申办时,利大于弊。然而一旦出了国,使用起来就没有私人护照来得方便和自由。虽然在因公个人护照上体现不出公务的因素,这在西方国家的外管局是无从知道的,这只是我国内部掌握。但是,一旦遇上护照丢失或护照到期而需要补发和延期或更换时,因公性质的护照所须走的流程要复杂和拖宕得多。然而一个作家以何种形式派出,往往会取决于中国作协。作为作家,特别是中国作协的会员,受到国外的文学活动的邀请,这样的出访事宜,公安局一般不会受理,因为对文学这一摊要掌握的尺度他们非常陌生,一定会推到相关的机构。公安局的服务对象,原则上是按常情负责普通公民的因私出国探亲访友。作家遇罗锦的出访之所以走的是公安局,首先她不是作协会员;哪怕就是,基于八十年代她特有的家庭背景,恐怕作协也不会接受派出。她出国的事由是普通中国公民纯粹的出国访友。
至于我自己的问题又是一个比较例外的事宜。文中我曾提到,1988 年十月,我手里有个作家公务团去汉堡参加“中国文学周”,但同时我又得到了两个以上的德方奖学金。我想因公带私将这两项出访项目链接起来,时间上的安排不存在问题,我可以跟德方奖学金机构调整奖学金期限。基于我几年来一直跟护照打交道,详细明白各种利害关系及涉外管理的原则问题。如前所提到,我当时已有两本公务性的护照,而当年国内单位里,对护照的管理几乎是零,一次出国任务完成,护照不用上交,全由个人自己保管,这是因为文革的刚刚结束,过去的年月未曾有过护照的管理问题。加之单位里,也没有设立相对的部门进行管理。国情的突变带来突然间外事任务的大增,人人都已忙得不亦乐乎,于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也不知到谁下一个团又得马上出访,所以干脆护照都个人留着。
我事先心里明白,自己这次出国的原委是因公而后转因私。除了作家团的访问,我持有正常的有期限的公务签证外,我紧接着的奖学金访问会面临一个身份转变的问题。因我的公务签证只是有效期短于三个月的“入境签证”,一旦到期就得去申请延签,转成当时一般半年以上的有效 “拘留签证”,并报户口。这样,我如若继续使用公务护照,我接着的因私居留和公务护照就会出现矛盾,当然我可以不用绿皮的纯公务,出示深咖啡的因公个人,这个问题在出国前我已经考虑到了,所以作家团的签证万不得已我可以用这本护照,一则它可以充当私人护照,二则上面有我的入境签证,这将对后来的续签,顺理成章。
然而这样做,我将会少掉一种机会,那就是:万一的万一,万一这本因公个人到了失效期(这本护照我已用了几年)而我还有奖学金的机会想继续留在德国,我就得更换新护照或做旧照的延期,因为这本因公个人的案底不是“私人”而是“公务”,管理部门是本人的原单位。当然凭我跟单位领导良好的关系出具证明是不存在任何问题,但是我国的使馆领事部完全有可能六亲不认地公事公办,称:这是一本因公护照,你的公事早已结束,当时访问汉堡和法兰克福书展不过也就四周。既然没有了公事,这本公务护照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再者,也是因为你眼下在德国的逗留不是因公,所以使馆没有义务给你办理护照更新或延长。
一旦走到了这一步,我将面临无以数计的麻烦,我得重新办理私人护照,而人不在国内要办理新的护照,不是延期旧的护照,若仅仅是延期会方便的多,因为一切均有了案底。而从零开始办,或缺任何一点材料,整个事情就会搁浅,人又不在国内,光签字的问题就解决不了,而当时的手段又那么低下。这样的办理法,不但闻所未闻,而办理的成功性也难稳操胜券。结局业已预见,护照一到期,势必回国。虽然我有奖学金不存在延签的问题,然而没有了护照,签证的机会也等于了零,那将失去在德国的一切。然而,我一旦选择了回国,就是办成了护照,但是再次进入德国的签证则将是一个新问题。
既然知道了将会遇到如此种种的危机,必须未雨绸缪,避免这些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办理第三本护照,一本纯粹的私人护照。这次办出国签证,势必双轨并行,双管齐下。首先向部领导解释清楚,这种事情尚无先例,但外事领导都明白外事公私的差异;得到了领导的首肯,要说服人事处开具介绍信,没有介绍信,公安局不会受理。我专程去了是时位于东郊民巷的北京公安局。看得出,我的因公身份和我的因私出国是背靠背的,两套完全独立、互补相干、互不同气的机构,电脑联网当时只是天方夜谈。
我在两种有效护照上持有两套有效签证,怀揣着三本护照出了国。还有一个细节当时一旦忽略了也或将后患无穷。就是两本护照如何联系起来使用。
虽然我手里有两种德国的有效签证,但出国时,我首先是以中国作家代表团成员的身份,我们全团十来个人是一个整体,所以出境时我必须出示公务护照,不然我们团的人员名单将与海关记录相悖。所以88年我的出境章就在了公务护照里。然而到了进德国时,因考虑到下一段的私人访问及延签,我入关时就不能仍然出示公务护照了,不然我的私人护照上就会缺了入境章,而事后德国外管局建立我的档案时,在我延签的文件上就缺了入关的记录。抑或我出示公务护照以证明合法入境,这样必将暴露了我的因公身份,而这种暴露的后果是什么,虽不得而知,但无疑多了一层风险。其间又明白了另一个细节,就是两国海关间也是背靠背的,因为在我的私人护照上没有中国的出境章,但德方既没有权责,也不感兴趣。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七年后的第一次回国,在北京海关发生了一出好戏。
因为怀孕期加上老二的出生孩子还小,所以归期一拖再拖,终于到了出国后的第七年才得已成行。护照有效期为五年,已经续了五年,当年出国的很多细节已被逐渐淡忘。
我们抵达北京机场,入关时,向边防警察递上一家四口的护照。海关不停地来回查看,像是在护照里寻找什么。因为海关高高在上,不明细节。我知,这七年的德国生活,我们每每准时延签、平常处处谨慎,事事遵纪守法,从未出过问题。这时走来一个便衣警察,让我们一家先到一边等着。到底出了什么事?等待期间,我脑子里不免有各种猜测。七年别故,国内发展日新月异,国外报导纷纷,莫衷一是。难道是多生了一个孩子,违反了独生子女政策?
我不禁想起出国前去财务科领出国制装费的情景。那时中国人穷,在家穿的衣服出了国不够体面,生怕有辱国格,国家实行出国制装补贴400 元,主要是用来买一套外装。当时北京最好的西服店就是 “雷蒙”,要量体裁衣,临时新做,现成的西服是买不到的,难得碰上也不会合身。我去财务科领钱,因为大家关系不错,都很熟,说话也不吝,玩笑不断。财务科长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我说:谁都知道你在国外神通广大。我想,她这么说,一定是因为我出国过于频繁的缘故。她说:你这回出国要是去了不回来的话,那些独生子女费要退给我们的。我认为她话中真情多于玩笑。为了给自己一个台阶下,我也开着玩笑答道:怎么能这么说话,中国心嘛!能不回来吗?当时那一刻我确实没有在德国久待的打算。但人生往往是事与愿违,人算不如天算,你越不打算留在国外,事实反而越让你留了下来。
我女儿四岁多出国,也就是说拿了国家四年多的独生子女费。五十多个月的五块钱,加起来当时确实不是一个小数,差不多够上了王蒙当部长两个月的工资,对小民百姓而言已是一笔大款。那个时候,钱的重要性日见突出,拿钱开路,有钱能使鬼推磨,渐成时尚。这又让我想起了有些公派留学生,到期后因自己筹到了新的奖学金而继续留在德国,到了护照延期时,因公派逾期不归要受罚款,向国家缴纳培养费,否则不给办理护照延长。
出国前曾听说过不少 “超生游击队的” 的事例,违反了 “独生子女”政策,党员要作党内处分,普通工作人员在晋级评职称时都会受到影响,还会在福利上会大打折扣,尤其是影响分房。一句真心话,要不是出了国,一个女儿也就认了,国家主席和总理不也是以身作则光有一个女儿吗? 正遐想着,过来一个海关人员,年纪看上去比刚才那些年轻人要大些,说话的口气与作态象个领导。他更仔细重复地盘问我七年前的出国情况。我说:没错啊,七年前的某月我就是从北京出的关。他当着我的面将我的护照从头到尾又细细翻查了一遍。我问:有什么问题吗?他说:请你们再等一会儿,我马上就来。他这一走又是半个钟头。他们在离我们十多米的一个柜台后低着头议论着,而且又出现了几张新面孔。这时我已隐约感觉到,问题与孩子的超生没关系。
接下去我的第二个怀疑是公务与私人访问的问题,难道我以因公的名义出了国,到了国外又以私人的名义留在了国外,从国家政策而言手续不全?是我违反了国家政策?但看海关人员彬彬有礼、和蔼耐心的态度,他们不象把我们当作坏人对待。瞬间的闪念让我想起了已闲置七年、此次随身带回的两本公务护照。临行前,就这两本七年后早已过期、上面也没有任何有效签证的护照要不要随身带上,我还有过刹那间的考虑。最终决定带上现在看来是绝对的正确,因为这时我想到了那枚出境章,这是在我的因私护照上没有记录的。
那些讨论的海关官员不知什么时候都消失了。我一边琢磨着是不是真的因为这个原因还是别的问题,这是他们又出现了,多了一个上了年纪、体态丰腴的干部。这次由他来盘问。他重复了那些已问过的问题后,说:你确实是带着这本护照出的国?我说:没错。他又问:你就只有这么一本护照?没有第二本?我说:有,我还有两本呢。说着我从书包里翻出那两本护照,一本因公、一本因公个人护照。他很快在那本绿皮护照里找到了我的出境章。他询问了当时是怎么回事儿。我就把当年中国作家代表团访德,后来又因奖学金留在了德国留学,我想,他看到了我两本公务护照上盖满了德国签证和无数次的出入境章,一定会认为我不但是一个安全人士,而且当年还是身居要职,90年代初,国人对能出国的同胞都怀有三分莫名其妙的尊敬。
比如说我们家里的煤气证。因为人在国外,老婆带着婴儿又不会骑车,换证处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又没有公共汽车,没办法去,所以误了换证的日期。没有了有效新证,买不了煤气家里就开不了伙。我回国后去补办,一个大办公室里**个女同志,一听我要补证,七嘴八舌地说都过了三四个礼拜了。负责我们西城区的那个女的,在身后的柜子里翻腾了十几分钟,说找不到,可能换证结束后连同剩余的费证一块处理掉了。我说:你们补一个新的不就行了吗?我这里不还有旧证嘛!那人说,不行,他们查不到底,没办法开新证。那时的中国什么东西都要凭票凭证的。我很不高兴,说,你们总得让人过日子。那女的说话变得不太友好了,反驳说,发了通知那么长时间不来,不怪自己怪谁?我说收到通知我人都在国外,怎么来换证?我不是昨天才下的飞机今天就来了吗?!
没想到我最后的一句话起了作用。一听说我刚从国外回来,大家顿时肃然起敬,满屋子的都站起来在各自的柜子里找,还真的给找出来了。我在想,我出国大肥差一趟,得到实惠无数,但这些人沾不上一点儿好处的边,但因为我这麽一句出国的话,大家就任劳任怨地忙开了,此地无理可言,不是社会偏见或势利眼又是什么?当然对他们的热心我感激于心,我不是在说那几位女同志的坏话,而是感慨那种社会现象,这种社会现象当然现在好多了,但并非已经绝迹。包括眼前的海关人员,看我们洋装在身、带着两个孩子,小的坐着手推车,一副西方的架势,这一切当时对国人来说都是非常的新鲜,无形中对我们就会礼貌有加。当时的国情就是这么落后。我说八十年代的北京首都机场上飞机只有两个通道,现在的几零几零后有谁会相信?当时与我这当然不是一件坏事,但社会能一视同仁,不掺杂物质因素,人人平等,以礼待人不是更好?我要是缺了那句出国的话,或许不会有那么多人积极帮助寻找了。而她们如此热心帮助最终从我的出国也没得到什么好处嘛?!
那位海关领导如释重负地说:这就对上号了,我们奇怪的是当年莫非你是飞出去的?你这两本护照以后千万不要再拿出来了。我说不会的,我有一本就够了。事情虚惊一场,前后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我的人生也平添了一次新的体验。
2019年7月12日晨於德国慕尼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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