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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报社反映法官问题,是否侵犯了法院院长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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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1.2018 20:0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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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报社反映法官问题,是否侵犯了法院院长隐私
    我是山东省金乡县居民康作民。2018年9月21日,南方都市报奥一网报料平台刊出了《史上最奇葩的经济官司,你见过吗(有图有真相)》,(网址为http://baoliao.oeeee.com/index/show/id/167767.html),终于引起了金乡县法院的重视,11月5日,金乡县法院院长找到我,就报料中反映的问题和我进行了谈话。但他却只字不提造假法官所应承担的责任,反而说我侵犯了他的隐私。
    9月21日,南方都市报奥一网报料平台报料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蹊跷案件:山东省金乡县法院法官仅凭一张伪造的欠条瞒着被告就开庭;案子审了5个月后竟然才收到原告的起诉书;法院给当事人“送”开庭通知的时间,竟然是在开庭审理了近10个月后;更蹊跷的是,法院审的是王老五,最后判承担责任的却是王老五的弟弟王老六。金乡县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堪称史上最奇葩的经济官司!
    11月4日,金乡县法院工作人员给我打来电话,让我第二天去法院“好好谈谈”。11月5日上午,我赶到金乡县法院,接待我的是该院的张副院长和曹庭长、翟庭长两位庭长。一见面,三人就让我“把网上的帖子(指的是奥一网上的报料)撤下来”,我问为什么要撤,三人说我的帖子反映的内容失实。我说,这个报料反映的都是事实,况且内容我都已经用短信发给了法院院长邵继军,请他审阅确认,他对帖子所反映的事实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有短信截图为证。对我的回答,三人未置可否。
    一会儿,邵继军院长赶来,说他对我反映的问题“很重视”,仍要求我“把网上的帖子撤下来”。我说:“我发在奥一网上的报料内容都是事实,而且全部内容都已经用短信发给了你,请你审阅确认过了,既然你也认可我反映的都是事实,凭什么让我撤帖子?”我让他把我帖子中他认为“不实”的地方指出来,邵继军院长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我帖子中提到“法官勾结社会人员造假”用词不当。我回答:“两份本应由由我本人签收的《送达回证》,上面的两份我的签名都是伪造的。谁有在法律材料上伪造签名的权力?只有法官!这些难道还不能证明‘法官勾结社会人员造假’吗!何况,我以前发给你的短信中就提到了‘法官勾结社会人员造假’的内容,你当时也没有提出反对意见。”邵继军院长又转而说,帖子中反映“康作民给邵继军院长打电话,邵院长不接。发短信,邵院长不回。去法院要求见邵院长当面询问情况,邵院长拒不接见。”的内容不属实,“谁说我拒不接见你?我不是见你了吗?今天我已经是第三次和你见面了。”我说:“我给你打电话你不接,发短信你不回,难道不是事实?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先后几十次要求当面向你反映问题,包括今天在内,你才是第三次见我,我说的不对吗?”邵继军院长又说,我在帖子中提到他的名字,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我问他如何追究造假法官的责任,邵院长也没有明确表态。
    离开了金乡县法院,想起邵继军院长说的我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我也有些担心。县法院院长可是副县级领导,在县城里属于了不起的大人物,我得罪了他,以后会不会遭到报复?会不会像前段时期的鸿茅药酒事件一样,让人找个理由把我抓起来?从金乡县法院制造出这起漏洞百出的荒唐案件,而且至今无人担责来说,我的担心还真不是多余的。但我更愿相信邵继军院长会通过法律途径把我起诉到法院,如果真是那样,我真诚地邀请全国各地的媒体来报道这件事,并捎带着把我遇到的这件漏洞百出的荒唐案件报道一下。我仔细想了想,自己一辈子老老实实,也没有什么仇人,我已告诉亲朋好友并在此向世人宣告:万一我有什么不测,与此案有关的人员包括金乡县法院的法官有重大嫌疑!
   同时,我也想向各位网友特别是法律界人士请教一下:在此案中,我说“法官勾结社会人员造假”是否属于用词不当?
    另外,金乡县法院邵继军院长说我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我想请教各位网友:我只是实事求是地反映自己的遭遇,文中不可避免地要提到法院院长的名字,说的也都是院长的公务行为,说的全部是院长都认可的事实,我既没有捏造事实诽谤污蔑,也没有使用侮辱性语言,更没有散布他人隐私,这算不算侵犯他的隐私权?
                     

附:
南方都市报奥一网报料平台《史上最奇葩的经济官司,你见过吗(有图有真相)》,(网址为http://baoliao.oeeee.com/index/show/id/167767.html),报料内容大意为:
   近日,在山东省金乡县发生了一件举世罕见的蹊跷案件:法官仅凭一张伪造的欠条瞒着被告就开庭;案子审了5个月后竟然才收到原告的起诉书;法院给当事人“送”开庭通知的时间,竟然是在开庭审理了近10个月后;更蹊跷的是,法院审的是王老五,最后判承担责任的却是王老五的弟弟王老六。金乡县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堪称史上最奇葩的经济官司!
   2017年,金乡县居民康作民突然接到金乡县法院的电话,说因为他拒不执行法院10年前的判决,长期欠款不还,法院把他银行卡中的95000多元存款划走了。康作民一听就懵了,因为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在10年前有这样一场官司。他急忙赶到金乡县法院,发现自己竟莫名陷入一桩“葫芦案”中。
    康作民摊上的这场官司案情很简单:金乡县居民张三借了李四的35000元钱,由康作民和王老五做担保。以后因张三不还钱,李四就把张三和两名担保人康作民、王老五告到金乡县法院,法院于2007年判决张三还钱及利息,康作民和王老五的弟弟王老六负连带清偿责任(请注意,判决书中被告由“王老五”莫名其妙地变成了“王老六”)。可问题是,康作民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有这场官司;康作民虽然和张三、李四、王老五都认识,却并没有当过借款担保人,更没有在所谓的“欠条”上签过字或留下指纹;康作民既没有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书,也没有收到法院的判决书,10年来法院也从来没有找他催讨过欠款。
    康作民到金乡县法院档案室查看了存档的案卷,找到了法院据以判决的“欠条”,发现上面担保人“康作民”的签名是伪造的!两份本应由由康作民本人签收的《送达回证》,一份送开庭传票的,一份送判决书的,上面都有“康作民”的签名,可这两份签名也都是伪造的。
    在法院存档的案卷中,李四提交起诉书的日期是2007年5月26日,而金乡县法院《第一审普通程序开庭笔录》记录的开庭时间是2006年12月12日,送达开庭的《送达回证》上写的签字日期是2007年10月15日——也就是说,法院在接到起诉书前5个月就开庭审理了,在开庭审理近10个月后才给被告“送”开庭通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更荒唐的是,法院开庭时除了原告李四到庭外,三名被告都没到庭,法院判决的唯一依据就是一份伪造了签名、并且没有经过被告质证真伪的欠条。
    更离奇的是,李四告的另外一名担保人是王老五,开庭笔录中也写的清清楚楚,这名被告是王老五,而在判决书中,这名被告却在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变成了王老五的弟弟王老六!如此漏洞百出枉法胡判的判决,简直是天下奇闻!而金乡县法院执行庭在未通知康作民的情况下,就把康作民银行卡中的95000多元存款划走,并在近10天后才通知康作民,在执法程序上也是违法的。
    康作民随后写出书面材料,要求金乡县法院撤销这份漏洞百出的荒唐判决,退还被非法划走的95000元存款。他多次找到金乡县法院,竟没有一个部门接收他的材料。他提出找法院院长或分管副院长反映情况,工作人员不但不让进门,反而出动几名法警把他赶出了法院。康作民费尽周折才打听到了审判此案的法官和法院院长的电话,可审判此案的法官却说,自己“判的不会错,如果不服可以上诉”——上诉期只有15天,法官却让康作民在案件生效10年后去上诉,这不是故意坑人吗!康作民又打通了法院院长的电话,院长竟说“谁判的案子你找谁去”,康作民只好用快递把材料寄给法院院长,法院院长竟然拒收快递。
    莫名摊上的这起荒唐至极的“葫芦案”给康作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就连很多亲友也怀疑他确实是给人做担保了,责怪他“交友不慎”。一年多来,康作民为证实自己的清白四处奔波,找了当地多个部门一直没有回音,以后经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欠条上“康作民”的签名不是康作民本人签的,而是他人伪造的。康作民随后又多次找到金乡县法院,要求追究造假和枉法胡判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可法院却只让康作民提起再审;康作民要求见院长反映情况,院长却一直拒绝和他见面。
    经过多次波折后,2018年9月3日,金乡县法院终于做出了再审判决:纠正了原判决书中康作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判决,免除了康作民的担保责任。但对于康作民提出的“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因此而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精神伤害费及其他费用”“追究枉法、伪造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等请求事项只字不提。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法院只是退回了非法划走的康作民银行卡中95000元存款,法院非法扣留了8个多月,竟然连利息费也分文未退。当康作民向法官提出质疑时,法官竟反问他:“已经把你的钱退给你了,你还想怎么样?”
    两份本应由由康作民本人签收的《送达回证》,一份送开庭传票的,一份送判决书的,上面的两份“康作民”的签名都是伪造的。谁有在法律材料上伪造签名的权力?只有法官!现在事情真相已经很清楚了:金乡县人民法院的个别法官在两份法院的《送达回执》上伪造康作民的签名,制造了这起冤案,诈骗了近10万元!康作民实在没有办法,只能把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希望广大网友们给评评理:假如你突然遇到了这种事,法官勾结社会人员造假把你银行卡上的存款划走了,你该怎么办?法官知法犯法,在法律材料上造假诈骗,就不该负法律责任吗?!
   (为了表述方便,文中张三、李四、王老五、王老六均为化名。除再审判决书的内容外,以上内容已于2018年1月16日通过短信发送给山东省金乡县法院院长邵继军,请他审阅并对文中内容真实性进行确认,邵继军院长没有对内容的真实性提出任何异议,对帖子中所反映的事实都认可,只是劝康作民先不要发帖,说法院会尽快研究处理。如今又半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对造假诈骗的法官,法院仍没调查处理。康作民给邵继军院长打电话,邵院长不接。发短信,邵院长不回。去法院要求见邵院长当面询问情况,邵院长拒不接见。康作民无奈,只好向新闻单位反映,并准备在网站和朋友圈发这个帖子,希望看到帖子的您广为转发,您的举手之劳,就可能让几个枉法胡判鱼肉百姓的黑心法官和其保护伞落马。请帮助转发的好心网友放心,文中所有内容均经过金乡县法院院长审阅确认,没有任何虚假,有短信截图为证。如有未经邵继军院长审阅认可的任何虚假内容,当事人康作民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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