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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网报道] 专家解读 | 在德国拥有长居后父母和子女能享哪些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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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17 19:43:1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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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专家解读我们请到了中普恒(北京)咨询公司的专家Richard Hoffmann律师为大家介绍在德国持有长居享有何种作为父母以及为其子女的福利。
德国是一个社会福利的联邦国家。德国社会福利制度涵盖的方面非常广泛,老有所养,幼有所依,福利政策伴随人出生到结束,从育儿补贴、家庭补贴到生病护理等医疗保险,从住房补贴到各种救济金。德国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并非基于国籍身份,来德国工作或者经商的外国投资者,只要持有德国的永久居留签证或者工作签证,不仅其本人,通过家庭团聚签证来德的子女和配偶也可享受诸多福利。本文分别从来德国工作定居的外国人的配偶、子女方面简要分析具体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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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国居留法AufenthG》第21条的规定,外国投资者(来自非欧盟国家和/或不属于德国司法管辖范围和/或没有外交或领事特权的外国人士)通过在德国成立公司,作为此公司总经理可,以申请获取居留许可,符合商业计划成功运营三年后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许可。根据原则,德国支持家庭的随迁(《德国居留法》第27条第1款),其配偶可通过家庭团聚签移居德国。团聚来德国的配偶持有家庭团聚签证也可以在德国工作、成立公司独立运营,不需要额外申请工作许可。如果配偶也想独立申请自己的永居,可以适用配偶等同原则(Ehegattenprivileg) , 即被团聚方配偶拥有的经济条件(足够的生活来源,养老保险,住房等),视为团聚一方配偶也满足。比如丈夫工作,经济条件满足申请永居条件,不工作的妻子也视为同样满足,可以据此申请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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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金(Elterngeld):《德国联邦父母金以及父母休假法BEEG》规定,新生儿的父母可以享受长达总计14个月的假期,这14个月的假期父母可以自由分配,但是该假期不能由一方独享超过12个月(单亲家庭除外)。凡德国籍或持有德国永久居留签证、工作签证或者家庭团聚签证的(适用于申请儿童金的条件)申请人可以申请父母金(Elterngeld),用以弥补照顾小孩期间损失的工作收入。申请的父母需要在德国生活居住,无工作或者每周不超过30小时工作。所领取的父母金的金额主要根据申请人之前的工作类型而定,位休假一方的净收入的67%,最高不超过1800欧元。如果申请人在孩子出生前没有工作,则领取300欧/月的基础父母金(Basiselterngeld)。如果父母双方同时休假,金额是双方净收入总和的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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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前工资低于1000欧,百分比由差额调整,在67%的基础上每两欧的差额增加0.1%,最高可达到100%。
-     产前工资在1200欧以上,百分比在67%的基础上每两欧的差额减少0.1%,一直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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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前有工作,且产后仍然有不超过30小时每周工作的申请人,损失的部分净工资的67%由父母金补足,产前净收入上限为2770欧元,所以父母金的上限也为2770 x 65% = 1800.5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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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如果申请着产前净收入3000欧元,申请产后一年不工作,每月可获得1800欧元父母金。如果申请着决定在产后7个月后非全职工作并每月有600欧元净收入,那么申请着从第7月到第12个月每月可申请获取 (2770 - 600) x 65% = 1410.50欧元的父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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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生的孩子为多胞胎,每多一个孩子每月增加300欧补助。如果家中还有一个不超过3岁的小孩,或两个不超过6岁的小孩,那么父母金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10%。另外,领取失业金的申请者和自主营业者(Selbstständige),也是有资格继续领取父母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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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父母双方申请父母金,则最多可以拿14个月。若父母一方申请,最多可拿12个月。父母在产后选择从事非全职工作(每周不超过30小时)可以申请延长父母金领取时间,即改领父母金+ (Elterngeld Plus)。父母金+作为补足产后的净收入损失部分的65%-100%(百分比同父母金规定一样,视产前净收入多少),每月的津贴不超过父母金的一。领取时间为父母金领取时间的两倍。此外,如果父母产后决定同时从事非全职工作(每周工作时间在25到30小时之间)以及分担抚养任务,则还可以继续领取4个月时间的共同抚养孩子津贴(Partnerschaftsbonus),从而使父母津贴最长领取时限进一步延长到2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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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据德国《在职孕产妇保护法Mutterschutzgesetz》的规定,孕产妇可以在产孕妇保护期间(Mutterschutzfrist)(产前6周到产后8周,早产或多生儿可延长至产后12周)可以在产后领取产妇金(Mutterschaftsgeld)。申请者需要在产前6周开始前有工作合同,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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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国籍
-      永久居留
-      工作签证
-      (学生)有固定兼职工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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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津贴是根据个人医疗保险状况所得的一项政府补助,如果申请者的医疗保险是公保,可以拿到休产假前三个月平均净收入。其中保险公司每天支付13欧,如果每天平均税后日工资高于13欧,剩下的由雇主补足(Zuschuss)。如果申请着的医疗保险是私保,就只能拿到雇主那部分,但可以申请一次性补助210欧,需要的德国联邦保险局的孕产妇金负责处(Mutterschaftsgeldstelle des Bundesversicherungsamts)申请。若孩子母亲生产前有工作,产后拿到的生育金超过父母金则不能重复领取,父母金要等到生育金结束后再开始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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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者是自主营业者(Selbstständige),要视医疗保险的情况。公保的申请者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取等同于病假津贴(Krankengeld)的补助,私保的孕产妇则无产妇金。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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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居留法》第32条规定了子女的随迁,这是指未成年人和未婚子女。当双亲(或者附有抚养义务的单亲)拥有居留许可或者移民许可,其子女也可以获得德国居留许可。如果随迁子女未满16岁,只需父母持有移民许可或者居留许可,年满16岁的子女需证明掌握德语或者遇见可以很好地适应德国社会(依据其教育背景和生活环境来判断),才可以颁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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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金(Kindergeld):在德国,抚养子女可以享有大量优惠。德国《联邦子女补贴金法BKGG》规定,有权申请儿童金的外国父母申请人应持如下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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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工作签证(《德国居留法》第18条)
b. 欧盟蓝卡(《德国居留法》第19条)
c. 投资开公司的自主创业签证(《德国居留法》第21条)
d. 德国永久居留许可(《德国居留法》第9条永久居留许可Niederlassungserlaubnis)或者欧盟永居
e. 与德国人结婚的团聚签证(《德国居留法》第28条)
f. 家庭团聚签证(《德国居留法》第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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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必须在德国抚养孩子,才有权申请儿童金(Kindergeld)。负责发放儿童金的机构叫做家庭基金(Familienkasse),是德国联邦劳工局(Bundesagentur für Arbeit)的下属机构。申请儿童金的办理所需时间大约1至1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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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金可以一直领到孩子满18周岁;对于年满18周岁,不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孩子,在其找到工作之前,最多可以领取到21岁;如果孩子18岁以后还在念书,在其得到职业培训(Berufsausbildung)名额之前,最多可以领取到 25周岁,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18周岁以上的孩子年收入超过8004欧,则不能再继续享受儿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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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2017年)德国《联邦子女补贴金法BKGG》第6条的规定:有一个孩子的家庭,每月可领取192欧儿童金;有两个孩子的家庭,每月可领取384欧;有三个孩子的家庭,每月可领取582欧儿童金;有四个孩子的家庭,每月可领取805欧儿童金 (在四个孩子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孩子,则每月多领223欧)。儿童金自2018年起每月增加两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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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起
2018年1月1日起
第一和第二个孩子
192 欧元/月
194 欧元/月
第三个孩子
198欧元/月
200 欧元/月
第四个孩子
223欧元/月
225 欧元/月
对于随父母进入德国的外国孩子来说,儿童金从孩子入境的当月起发放,对于在德国出生的孩子,儿童金从其出生开始发放,但孩子必须在德国抚养,如果离开德国超过6个月,就将停止儿童金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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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不在德国,或者父母收入比较高的,可以申请儿童免税额(Kinderfreibetrag)(《德国所得税法EstG第32条》)。儿童免税额会从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中扣除。目前(2017年)的数额为每个孩子7,356欧/年。儿童免税额不需要额外申请,年终报税时填写儿童附表(Anlage Kind),每个孩子单独填一张,之后财政局会自动算出儿童金和儿童免税额哪种更合算,但两者只能选其一。粗略计算,儿童免税额在以下需缴税的收入情况下比儿童金合算,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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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婚单独抚养子女者年需缴税的收入至少大约33,500欧元
-      已婚的父母年需缴税的收入至少大约63,50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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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个人收入超过以上限额且仍然申请了儿童金的父母,在年终报税时会将所得的儿童金作为儿童免税额预付款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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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世界公认,国家创造了一个广泛的不仅针对本国人民也针对在德国工作居住的外籍人士的社会福利网络。了解在德国享有哪些福利以及如何申请,对在德国工作或者投资移民的中国家庭至关重要,如何更优惠的享有门类众多的福利以及如何将福利津贴与个税缴付方式相结合,从而为自己和家庭获取更多的经济津贴,请与我们Ecovis Beijing的税务师、咨询师联系,我们会为每一个客户以及每一户家庭量身打造最适合其情况的家庭经济计划,以及协助或者代表申请者申请各项福利,准备申请材料,与各负责机关机构联系并申请,由税务师来优化您家庭税务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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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ichard Hoffmann(理查德·霍夫曼)先生是Ecovis Beijing中普恒(北京)咨询有限公司的合伙人之一,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是一位处理复杂法律和税务问题的专家。迄今为止,他已经在众多国际性期刊杂志上发表了五十余篇文章,并频繁被邀出席国内外的重要场合。霍夫曼先生有超过十年的与各国公司合作的经验,他熟知英语、德语与中文三门语言。更多详细信息,请联系 richard.hoffmann@ecovis-beij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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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vis Beijing中普恒(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是来自于德国的国际性咨询集团,在全球60多个国家拥有超过6000位专业人员。集团服务重点和核心竞争力在于审计、税务、法律及企业管理领域的专业咨询服务。了解更多关于德国税收和法律的信息,敬请订阅我们的新闻通讯或通过电话(+49 (0) 6221-9985639)及电子邮件(service@ecovis-beijing.com)进行直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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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普恒(北京)咨询公司为德中两国的企业提供税务、会计、审计、法律服务,在两国建立公司,申请居留和寻找合作伙伴的业务。ECOVIS Beijing 可以协助您准备申请材料,请垂询: richard.hoffmann@ecovis-beij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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