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经常挂在嘴边的“真善忍”中“真”字当头,可李自己却是撒谎高手、造假大师。“身教”全是假,“言教”又如何呢?且举两例。第一例是关于**是否宗教的问题。李洪志多次强调“**不是宗教”,却教唆弟子隐真示假:“如果在牵扯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家可以用宗教的名义与条款处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说是宗教。特别牵扯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家听清楚了?”是不是宗教,至少自己应该有一个确认,这才是“真”。可“李老师”为了邪教的生存,在真真假假之间耍尽奸诈。第二例是向世人隐瞒**实体项目的邪教身份。在《2010年纽约法会讲法》中,“李老师”要求弟子推广“神韵”时作虚假宣传,“不需要非得告诉人家神韵艺术团是**的,大张旗鼓的去搞那个”;他还要求弟子在搞媒体时遮掩邪教标签:“有些媒体他不想什么事情先把**摆在前面,****,****,**什么什么。有些学员他非得这样做,你不需要这样做。”因为**名声太臭,“李老师”就让弟子隐去**实体项目的邪教身份,以便混淆视听、浑水摸鱼。这哪里还有一丝“真”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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