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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足现金去欧洲旅游?可能被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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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16 08:46:4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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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欧洲旅游生活用信用卡刷卡以及银联卡取现金非常方便,但是入境的时候所携带现金既要满足每日使用也不能超过最高限制。否则可能会以无法支持自己在海外的旅游生活而被拒绝入境。
欧盟入境携带现金规定
根据欧盟入境新规,不少欧盟国家如法国,比利时等规定旅欧期间最少每人每天带够120欧元,如不符合要求,有可能直接被遣回出发国。
当然,携带现金也不是越多越好,欧盟出入境的旅客如果随身携带的现金价值达到或超过1万欧元,必须向海关部门申报。这一规定对各种货币和极以易兑换成货币的物品(如可以提取现金的非划线支票)同样有效。

申根区入境需要带哪些材料?
1.商务旅行者参加展会或会议的邀请函或入场证,留学者在教育机构的注册证明,旅游者的预定确认函等。
1.商务旅行者参加展会或会议的邀请函或入场证,留学者在教育机构的注册证明(录取通知书等),旅游者的预定确认函,探亲访友的记得带着邀请函等。
2.如果住酒店记得带酒店预订(如无酒店订单,须提供约120欧元/天的生活费用的相关经济证明),接待证明(如住在亲戚或朋友家里)等。

3.为返回惯常居住国持有的有效的海运,铁路,公路或空中交通票据。

4.充足的经济保障证明,必要时包括在其他申根国家逗留的经济保障证明:现金,旅行支票,有效国际信用卡,符合法国法律规定的他人付费等。即每天约120欧元,除非在接待证明上写明费用由邀请方承担,在后者情况下,费用减半。同时,还包括为返回原籍国(返程票)或过境前往第三国(机票及必要的签证)所需的费用。

如果入境时被发现携带现金未达上述标准且无其他可证明具有足够经济能力凭证的(如旅行支票、银行存款证明、收入证明、信用卡和相关用卡记录证明等),可能会被怀疑入境目的,遭羁押甚至被拒绝入境。


转载自德国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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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4.2016 10:13: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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