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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15 16: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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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办理托运行李退税盖章手续
此时请您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这里仅为海关人员在退税单上盖章这一程序。退款的过程不在这里。具体退款过程会在下文第4章节详细说明。
2)此处仅为托运行李退税盖章办公室。凡是手提行李里(包括您随身穿的、戴的)有退税物品的,都不在此处办理,而是要在5楼过安检和边检之后的手提行李退税盖章办公室处办理(详见航站楼示意图以及下文第6章节)。
之所以两项分开,原因在于,德国海关要确认您的所有退税物品的确离开德国。海关人员会在盖章之后直接将托运行李收走托运,从而使乘客没有机会将行李中的退税物品拿出来留在德国;手提行李退税,如上所述,要在过边检之后办理,这样也是为了杜绝乘客把退税物品留在德国。
3)请您事先将退税单从信封里拿出来,一一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签名,然后连同您的护照、登机牌全部递交给海关人员审查。如果退税单个人信息处完全空白,海关人员有权不给盖章。
4.1)海关人员的工作方式彼此不尽相同。有的海关人员非常严格,会要求您打开行李箱,检查确认每一样退税物品都在其中,这时请您要有耐心,积极配合。海关有效的印章为蓝色圆形印章。在海关人员尝试与您沟通、请您配合但却无果的情况下,海关人员有可能会给您的退税单上盖另外一种印章:黑色方形、有很多文字。这种印章多半表示:您没有出示退税物品,海关拒绝给您退税。拿着盖有这种印章的退税单前去退税公司窗口,是退不回钱的。所以请您务必注意两种印章的不同,不要简单地以为只要盖过章就万事大吉。(不过按照我们的经验,这种情况出现频率不是很多。但尽管如此,还是要请大家注意,否则真的发生后,双方会产生很大的矛盾与争执。)
4.2)有的海关人员则比较宽松,一般只用英语问您一句“所有退税物品都在行李箱里吗”,如果您回答“Yes”,他便在您的退税单上一一盖章,且不需要您出示退税物品。有的海关人员甚至出于疏忽,会在您手提行李的退税物品单上也一并盖章(规定上是不允许的,原因详见上面第2条),从而省去了您之后必须去5楼再盖章的程序。
4.3)还有的海关人员在给您所有退税单都盖章后,忽然意识到其中某一张单是属于手提行李退税物品,很有可能又会马上在本已经盖好的蓝色圆形印章上再补盖一个“UNGÜLTIG(无效)”印章。拿着盖有这种印章的退税单前去退税公司窗口,也是退不回钱的。还需要您去5楼手提行李退税办公室重新盖章(详见下文第6章节)。
4.4)偶尔会有在德国长期工作学习的人拜托来德国短期旅游探亲的亲人朋友借机帮忙退税,这种情况实际上属于违法行为。举个例子:甲在德国长期工作学习,买了一部iPhone自用,是无权退税的。这时他的亲戚朋友乙来德国短期旅游探亲,甲会拜托乙帮助给这部手机退税,但甲的这部手机其实并不在乙的行李箱里。如果海关人员询问乙“所有退税物品都在行李箱里吗”,乙说“是”,那么欺骗行为已经构成。当海关人员要求乙打开行李箱查看这部手机时,乙无法出示,海关人员会立刻叫警察,此时即使乙试图收回退税申请说“那我不退税了”也为时已晚,因为骗税行为已成既定事实。机场警察一般会给乙两个选择:A)留下来打官司申诉。这种情况下乙是无法当日登机回国的,且日后打官司过程也异常繁冗。或者B)签字放弃申诉权利,交罚款300欧元,并在警局留下案底(会影响日后再次入境)后方可离开。如果由于在警局处理此事而延误乙的班机,警局不负责任。所以在这里我们奉劝大家一定不要做这类违法的事,实在得不偿失,尤其试图得利的是甲,而留下案底的却是乙。
5)所有退税物品一定是在实体店所购,并且本身也是实体。也就是说,A)凡是在网上所购物品(比如德国亚马逊网),都不属于退税物品。B)在酒店住宿、购买车票、餐馆用餐、租车加油等服务性行业消费过程中所含的税款都不在退税之列。
6)如上文第2条中已经提到,您的行李箱最后要在海关盖章办公室当场托运送入。这也是为什么必须首先要办理行李牌的原因。没有行李牌,您的行李箱托运后会在行李中心不知去向,再想取回来要费非常大的周折。
7)在走出海关盖章办公室之前,请您务必检查一遍该盖章的退税单上是否都已经盖好了印章。无论是您自己忘记的、还是海关人员疏漏的某一张没有盖章的退税单,在您出门之后盖章一律不补,原因很简单:您的行李箱已经被托运收走,您无法再证明该退税物品真的在刚才的托运行李里。即使是由于海关人员疏漏,那么在您自己没有做最后检查的情况下,责任也由您自己来负。
8)最后,请您一定记得拿好护照、登机牌、退税单再出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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