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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当事人一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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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8.2.2010 09: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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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法律是外行。可能中国的法律中跟本没有一夜情这个词。既然没有法律规定一夜情是不是属于犯罪, 也就不会有法律规定一夜情是否属于个人隐私。就像是有人泄露了别人偷窃的信息,因而给这个人名誉尊严造成伤害。 法律是应该去惩罚泄露别人信息的人,还是该去惩罚偷窃的人。中国现在还像也是在全面扫黄。一夜情是否合法好像也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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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8.2.2010 10: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s201000


    在中国,未婚成年人的纯粹意义上的一夜情百分百合法。法不禁止即自由。 ...
redqibing 发表于 18.2.2010 10:27



    一夜情是否能等同于嫖娼呢? 如果不能等同,区别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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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8.2.2010 10: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金钱交易
就好像你和朋友普通吃个饭是否等同于贿赂?
shermanren 发表于 18.2.2010 10:50



    其实无论是一夜情还是嫖娼,要达到的主要目的已经不是金钱交易了,而是为了肉体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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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8.2.2010 11: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其实不管是招待朋友还是贿赂,都是为了填饱肚子
shermanren 发表于 18.2.2010 11:03



    如果请人吃个饭也能把这个人贿赂了,那这个人也太好答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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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8.2.2010 11: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夜情和嫖娼要达到的目的基本相同,所做的事情完全一样,如果按照我的观点来看,两件事情基本可以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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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8.2.2010 13: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这么点小事也算贿赂,欧美这些大公司真是脑残,还搞什么招待费限制
...
shermanren 发表于 18.2.2010 11:20



    晕,请人吃个饭也算贿赂。你贿赂要饭的呢? 上坟烧报纸,你糊弄鬼呢? 请人吃吃饭有时连答对要饭的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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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8.2.2010 13: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也都是成年人了。 在他们想要去做一夜情这件事情之前,就该为自己的行为所将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使他们名誉受损的是他们自己想要做的这件事。 而愿不得揭发他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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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8.2.2010 13: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目的是啥?上床?
那找你的逻辑,结婚和包二奶,甚至嫖娼性质也没啥不同了
...
shermanren 发表于 18.2.2010 11:21



    对于婚姻与一夜情的区别也没有必要反复说了
见这里 http://forum.kaiyuan.de/viewthread.php?tid=404666&rpid=2788983&fav=yes&page=7#pid2788983
6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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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8.2.2010 14: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啊,陈冠希当初道什么歉嘛,那些女人做之前就应该为自己的后果负责嘛。还搞得退出娱乐圈真是的
...
shermanren 发表于 18.2.2010 14:04



    他做出这种行为难道不值得向公众道歉吗? 那些女人能怨得了谁了? 怨陈冠希?还是怨恨揭发他们的人? 最终不也都自己忍了吗? 至于那个揭发他们的人,我不知道是什么结果。 发布色情图片也可以作为抓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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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8.2.2010 14: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哟,原来现在传播黄色图片和影像可以义正言辞的说是"揭发"了啊
真是的,人家这么正义的揭发不"道德"行为 ...
shermanren 发表于 18.2.2010 14:19



    好吧,那就说是曝光吧,这个应该没有挑剔了吧。 实际上陈冠希他们背后做的事情是可耻的,为什么不能说是揭发呢? 而那个人的目的很明显也不是为了散播"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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