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食味
德国频道
楼主: boboqi200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忍无可忍!写给依旧骚扰我的前男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2.6.2008 01: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点名gigngao同学
你好。
这是我最后一次写东西给你。我觉得把私事拿来这里讲很没意思,但是,我被逼无奈!

请你不要再来打扰我!!上次我在情感板块写的那些话不是写给你的!我有自己很爱的男人,我有自己很精彩的生活,我有自己很自由的空间,我有自己很喜欢的朋友,我有自己很珍惜的一切!请你不要来破坏!!

每次到期末,你就会开始骚扰我,写邮件,打电话,甚至从达姆跑来慕尼黑找我。你以为这就是你的执着,你以为你的执着能感动我,很抱歉!我不爱你了,你这些做法只能让我更厌恶你,因为你打扰到我的生活!

我不爱你!我不爱你!我很讨厌你!我真的很讨厌你!我真的非常讨厌你!

今天本来很开心,下午和朋友去烧烤,晚上朋友开车送我回来,还有好姐妹摘的樱桃给我留着,当我拿着一袋子的樱桃回宿舍时,真的很开心,觉得很幸福。直到看到我宿舍门口你送来的菊花和纸条:”记得给花浇水,我会常来看你。“你的留言吓哭我了!我害怕你来看我!我好好的生活为什么要被你割裂?!我真的吓坏了!

我离开你是因为我不爱你!你现在这样的做法更是坚定了我当初决定的正确性!我之所以在分手后要断绝和你一切关系是因为,我明白你是哪种人,只要我们还是朋友,你就还会再想回到从前。可是,很抱歉,我不爱你!!!我不能欺骗自己!

如果你真的为我好,就静静地离开我,不要再来找我,不要再给我邮件电话,不要再试图联系我!好好经营你的生活吧!我希望你能记住美好的,然后开始自己的生活,那样的话,我会衷心祝福你的!

我刚洗掉哭花了的熊猫眼,冷静地坐在电脑前,但是想到你送来的花,我还是会打冷颤!
夜深了,可是不敢入睡,因为我怕做噩梦!
请你,不要成为我挥之不去的梦魇,谢谢!

[ 本帖最后由 boboqi2003 于 22.6.2008 02:45 编辑 ]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2#
 楼主| 发表于 22.6.2008 13: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to gigngao:
我求你了!饶了我吧!我怕你了!别来破什么冰!我们现在就是陌生人!别来找我!一想到你来找我,就吓到流眼泪~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恐怖的男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2.6.2008 21:4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vaeva 于 22.6.2008 22:20 发表
LZ你知道从达姆坐车到慕尼黑要多少时间吗
你知道那一路上的心情吗
你知道每次在车上,从恋爱时候急切盼望的喜悦到这次路上是伤心+提心吊胆的这种心情吗
你知道他现在听到慕尼黑这个城市名字的感觉吗
你知道心痛得 ...


首先我不知道你为何如此激动以至于感同身受
其次如果你的ID不是马甲的话,为何执意去理解他而不是我?
事物都有两面性,并不是看起来处于弱势的人就值得去同情。
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我何尝不是呢?我也很想坦然地当他是朋友,我何苦给自己找麻烦?
但是,当你朋友的电话call里不断重述过去在一起时如何如何,不断想要复合,就算我再解释再说明都执意那么做,
如果换你是我,你的耐心不一定有我大呢!
我尝试过和他做朋友,但是那样只会给他认为复合的可能性。
我与其欺骗他拖连他到最后才告诉他“你白等了!”倒不如一开始就坚决让他死心,让他开始新的感情,这才是为他好!

最后,如果我体谅他的心情了,那谁体谅我了呢?
谁体谅到我好不容易重拾的自由,朋友,这一切美好的事物!

我很清楚自己的交友之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朋友,不是么?
所谓朋友,最基本的是理解,他至今还不理解我的感受,为何我要勉强自己成全他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2.6.2008 22: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igngao 于 22.6.2008 23:16 发表
大家不要再争论了,每个人都有决定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力,虽然伤心过,但是只要记忆还在就好,今天要谢谢我的一个同学,他告诉了我一句话,
如果你继续去慕尼黑的话,这样只有逼着她去搬家,换手机号还有邮件地址,你能承担这个 ...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4.6.2008 13: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danke!
居然把我组织不了的言语说得这么简单易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6.5.2024 01:15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