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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谴责是每个有良知有道德的人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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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10 01:52: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水蓝色 于 18.2.2010 02:15 编辑

对于闹的沸沸扬扬的一夜情钓鱼门早有耳闻,今天来逛开元发现很多由此引发的关于道德问题讨论的帖子,我感觉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因为这是由一夜情钓鱼门引发的有关道德争论,所以首先说下我对一夜情钓鱼门的看法,我觉得一夜情是你情我愿的个人隐私,将个人信息公布出来是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不论这37人的行为是否有道德,因为即使是犯人在法律剥夺他(她)人身权利之前我们都无权这么做。我听说37人中有一部分是有女朋友的,我认为这是一种背叛,应该收到道德谴责的行为,除非他女朋友同意他这么做,那就是他们生活方式的问题。

很显然,在发表我对这件事的看法的时候,我是以我自己心中的道德标准以及人生观作为评判的标准。每个人的标准不可能相同,但我想大家都会有个共同的道德底线吧。那么对于处于道德底线之下的人和事我们难道没有谴责的权利吗?我在开元上看到两个新名词,“道德审判”和“道德建议”,把道德和“审判”和“建议”联系起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审判是权威的并具有强制性的权力机构才能作出的吧,我不觉得开元上的网民有能力作出“审判”。“建议”这个动词和道德联系起来也很奇怪,通常对于有道德的人和事我们都是赞赏的态度,对于不道德的人和事应该“谴责”,这是做人最起码的行为准则吧?

出于对“道德审判”的好奇我看了“是谁给了你道德审判的权利?”这篇帖子,我觉得很多观点我不敢苟同。

我想问问在座的道德家们,是否你觉得某人无耻,就能成为落井下石的理由吗?  就能成为你攻击同情他们的人的理由吗?  / Y2 W  s$ o* D( l7 U" g4 r
, o' ^) \& C! ~) c2 z+ ~$ S
我更想知道谁给了你们道德审判的权利?  你们的道德又在那里?

我想问一下geil,你对“道德审判”的定义以及它和落井下石的区别,从字面上来讲,我们不说“审”,因为我们没有这个权利和资格,但我们可以说“判”,基于每个人的道德标准都有“判”的能力,我们可以“判断”或则“判定”事件是否符合人们的道德行为规范。那么我们“判定”某人的行为无耻是否就等于落井下石呢?因为人是社会的人,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须要有道德以及法律来规范,对他人行为道德上的“判定”同时也反应了自己的行为准则,对于违反共同道德理念的人和事必须按情节的轻重加以谴责或者教育,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友好相处,社会才会和谐。所以道德谴责是每个人对社会的应尽义务。

公布他人隐私,围观受害者,让当事人朋友划清界限这些本身就不道德。# ]% j& E' s$ L4 ?% }

期望这事无限扩大,以让更多男性引以为戒更是人血馒头样的不道德。

有些人的所谓道德,不过是以道德的名义肆无忌惮的攻击别人的伤口, 实质是很不道德。1 w- r' Q& Z9 `( c" Z5 V# b& A
有些人的所谓朋友,不过是平时利用的对象,有难时落井下石的对象, 实质是没有朋友。


以上引用的话我不是想在是非和道德与否上与geil讨论,因为我也认同公布他人隐私是不道德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有违法可能。我想与geil进行逻辑上的讨论,以上的言论算不算你所谓的“道德审判”,至少在我眼里体现了你的“道德判定”,你认为这些是不道德的,语气是“谴责”的,所以你在事实上维护了你心中的道德准则,对“有些人”进行了“不道德”的谴责,我当然不认为你这么做有什么不对,但是在逻辑上你违反了你自己一开始说的:“我更想知道谁给了你们道德审判的权利?  你们的道德又在那里?5 S: J: r) ]; l
谈道德的时候,我想问问您,您的道德站的住吗?”

所以从你以上的言论我也看出了对于人和事进行道德上的“判定”和对不道德的事进行“谴责”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最自然不过的行为,不然我们怎样协调周围人的关系并与之相处呢?

当然我以上只是根据geil的帖子就事论事的讨论关于“道德审判”以及“道德谴责”的问题。我本人并不赞成对37人或者小眼mm进行人身攻击以及谩骂讽刺,只对那些背叛情人的人进行道德上的谴责,谴责的目的是规范大家的行为,因为我不想将来被我的情人背叛,希望这是大家能共同准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帖子里另一个争论的交点是“道德标准”的问题,因为每个人的道德标准不可能相同,我想如果每个人只是出于道德上的谴责,就算标准高点也无所谓,只要不是人身攻击讽刺谩骂就行。譬如一夜情是否道德的问题,如果你不能接受而进行谴责,我觉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这反应了你的处世态度,可以肯定的是:你也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有一夜情的经历,所以才会希望有更多的人否定一夜情。所以只要不是过激的人身攻击与讽刺谩骂,大家都有表达自己看法的权利。


我想大家对一夜情是否道德还有争论,但对最近常在网上看到国内的虐杀小动物的事件应该没有任何道德上的争论了吧,从本质上来讲,我们对这些人进行谴责,也反映了我们不希望周遭的人如此的残忍,发出这样的报道也是为了唤醒大家的良知,对不道德的事进行谴责难道不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吗?
2#
发表于 18.2.2010 02:02: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hermanren 于 18.2.2010 02:07 编辑

现在的问题在于,lz也承认了每个人标准不一样,lz自己的准备在某些人眼里恐怕也得归到道德沦丧一类。
就事论事本来没啥错,可惜有些人自以为自己道德高尚(暂且不论某些人双重标准的问题),不但要谴责他认为道德败坏的,连同同情理解道德败坏的也归为道德败坏一类,更有甚者,当惩罚(比如lz也不赞成的曝光行为)过分了,作为旁观者谴责一下过分惩罚的情况,也顺便的一棍子扫到道德败坏的同盟中。
咱们举个通俗点的例子,
某小偷偷东西被当场抓获,“道德高尚”者云,你这么这么贱,偷东西道德败坏,永世不得翻身
路人甲云,人家也许生活所迫,本性不一定那么坏么。“道德高尚”者云,甲你帮小偷说话,肯定是你也想偷东西的,你也死啦死啦滴。
“道德高尚”者觉得光骂不过瘾,动手把小偷ko掉了。
路人乙云,小偷只是偷东西么,拘留几天就是了,罪不至死啊。“道德高尚”者云,小偷偷东西道德败坏,怎么罚都不过分,你居然帮小偷求情,你也是小偷一伙的,死啦死啦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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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10 02:06:25 | 只看该作者
有良知的人不随意谴责别人
不知道德为何物的人喜欢乱抗大旗
此事古难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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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2.2010 02:13:5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双重标准的人我也对他表示鄙视。

认为我道德沦丧的人,他有认可的自由,我有自己的坚持。

对于一棍子扫的人,我觉得应该先沟通一下,说明自己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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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18.2.2010 02:20:12 | 只看该作者
有良知的人不随意谴责别人
不知道德为何物的人喜欢乱抗大旗
此事古难全
DickChinas 发表于 18.2.2010 02:06



    有良知的人自然会谨言慎行,不因自己的过错而去伤害别人也是良知的一部分,有争议的可以讨论,但对该谴责的还是要谴责!对险恶的放纵本身也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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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8.2.2010 02:21:02 | 只看该作者
双重标准么,参考某神棍语录
"就是我每天一夜情,我来劝诫别人不要做这种事情,轮得到你这种货色来评论吗?"
对于一棍子扫到的人,要是能讲得通道理的,会做出一棍子打倒一片的事么。
哦,对了,lz提醒一下你哦,人家"道德高尚"的人说了,未婚同居也在坏人之列哦
对于双重标准的人我也对他表示鄙视。

认为我道德沦丧的人,他有认可的自由,我有自己的坚持。

对于一棍子 ...
水蓝色 发表于 18.2.2010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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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18.2.2010 02:33:42 | 只看该作者
双重标准么,参考某神棍语录
"就是我每天一夜情,我来劝诫别人不要做这种事情,轮得到你这种货色来评论吗? ...
shermanren 发表于 18.2.2010 02:21



    你引用的这句话应该有前后语境,我不了解,不便评论。

对于一棍子打死的人或许很难说通道理,但是你和不和他说道理也放映了你的态度,如果你不说道理就认定他(她)说不通道理,那么你和你举例中的“道德高尚”的人认为路人甲乙也一样是道德败坏的人不是一样的武断了么?

对于认为未婚同居就是道德败坏或者其他与你道德标准不同的人,我说过了,我有我自己的坚持,同样你也可以有你自己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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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10 09:08:1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希望能说服其他人,所以争吵就来了,没有人肯被说服的,所以只能越吵越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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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8.2.2010 09:41:05 | 只看该作者
你引用的这句话应该有前后语境,我不了解,不便评论。

对于一棍子打死的人或许很难说通道理,但是 ...
水蓝色 发表于 18.2.2010 02:33



    哥们,你别理睬那个人,他心理病。
我如果是ons狂,首先知道的是开 元。这个道理心理病真想不清楚的话,那么是智障,如果他想得清楚,还那么讲,那就是心理病。
我也不知道他这么喜欢看这种话,早知道如此,我应该再多写点色情的东西的,让他hig high。
这种人,他肯定自己的方式,就是彻底找机会抹黑他人。
所以他尝自己行为方式的苦果的日子在后面,历史对这种人最公平了。

我的核心讲得非常清楚,我讲得甚至连道德谴责都沾不上边

吸烟中毒了,这不是卖烟的错,不提示香烟有害,那就~~
http://forum.kaiyuan.de/viewthread.php?tid=404304&extra=page%3D1
我绝对没有劝谁不要做什么的意思,我相信,如果一个人要做什么,靠另外一个人的文字是很难阻挡什么的,

所以,我做的事情就是,我告诉你,会发生什么,因为在这些人身上已经验证了这些,所以,你的选择是,你可以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去验证一遍,或许你是幸运儿,但是别高兴太早,因为你的人生还只是在过程中。或许你不是幸运儿,那么这个时候,你可以去找上帝,因为当你意识到自己不是那个幸运儿的时候,你已经受伤很多了,一定是病入膏肓 了,才去找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这一点,根据我多年的
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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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8.2.2010 09:57:01 | 只看该作者
双重标准么,参考某神棍语录
"就是我每天一夜情,我来劝诫别人不要做这种事情,轮得到你这种货色来评论吗? ...
shermanren 发表于 18.2.2010 02:21



    我还是很认真的给你一个建议,去看心理医生,
因为在心理学病例上面,你和杨佳有一样的倾向,
这是为你好,你不看,也不管我什么事情的。
我只是顺道普及一些心理病常识,免得你到时候和杨佳母亲一样,影响你的下一代,最终孤寡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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