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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3年十大刑事案件
十大刑事案件分别是:薄熙来案、刘志军案、新疆6·26暴力恐怖案、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顾春芳17亿集资诈案、复旦研究生投毒杀人案、首都机场爆炸案、温岭杀医案、海南校长带幼女开房案、南京饿死女童案。
但是房姐龚爱爱案和北京摔死女童案榜上无名,引发业内关注.
房姐案
有关陕西神木“房姐”的帖子在网上热传。帖文称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在京有20多套房产,总价值近10亿元;她还有另一个名为龚仙霞的身份证。记者调查发现,龚爱爱与龚仙霞确为一人;网帖中公布的“房姐”在工体北路8号院的三处房产,已被伊贝莎风尚主题KTV租用两年多,户主为龚仙霞。
2013年9月29日电,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3年。
这个结果让很多人出乎意料.
2013年10月31日上午10时,榆林中院在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上诉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龚爱爱系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因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拥有多处房产,被称为“房姐”。同时,“房姐”拥有的“多个户口”一事也使得公众质疑不断。不少专家认为,本案中很多事实都没有查清,定案略显草率。
北京摔女童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韩磊于2013年7月23日晚间与被告人李明等人一起吃饭饮酒。饭后韩磊、李明等人一起去歌厅唱歌,韩磊坐在李明驾驶的白色现代牌轿车副驾驶位置。由于歌厅没有停车位,20时50分许,李明将车掉头欲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西侧科技路公交车站站台附近停车。当时李某带着坐在婴儿车内的女儿孙某某(殁年2岁10个月)正在该公交车站候车。李明开车靠边行驶至正在公交站台下候车的李某及婴儿车前时停车,韩磊认为李某及其婴儿车阻挡了停车路线,随即下车与李某交涉并发生争执,后韩磊突然对李某进行殴打并将其打倒在地。此后韩磊绕至婴儿车正面,面对面将孙某某从婴儿车内抓起后举过头顶猛摔在地,致孙某某颅骨崩裂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9月25日对韩磊、李明故意杀人、窝藏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窝藏罪判处李明有期徒刑2年。
北京市高院认为,原审法院根据上诉人韩磊、原审被告人李明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的判决,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据此,依法裁定驳回韩磊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北京高院将对死刑判决结果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3年十大刑事案件是否有意回避房姐案, 评判案件准是否合情合理,引发更多思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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