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392|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網友競用李天一案“輪流發生性關係”造句輿論界一片嘩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8.6.2013 10:2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警方證實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強奸一案偵查完結,進入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某媒體在報道中描述,李天一與另4個男子一道在五道口一酒吧內將一醉酒女孩帶到湖北大廈一房間,輪流與女孩發生性關係。網友質疑“輪流發生性關係”的措詞或暗示將不以強奸定罪,引發激烈爭議。在百度上搜索該詞,已有6800000個結果,而新浪微博將該詞列為熱點話題,也已有384003條相關討論...去看看李天一


圖片來自“傳媒老王”微博(圖一)

圖片來自“傳媒老王”微博(圖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6/28 5:16:33编辑过]
5#
发表于 28.6.2013 19:39:55 | 只看该作者
不过“他妈的要求高,律师不干了”是真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8.6.2013 11:03:57 | 只看该作者
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民意对公权力缺乏一种信任,担心权势会导致司法不公。民众的监督是双刃剑,积极方面是促进一些特定案件公开透明;消极方面舆论审判可能会影响司法审判过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8.6.2013 11:03:4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词最初的信源为中新网一篇稿件,中间只是在描述案情时一笔带过这个词,并未提及警方或检方定论此案为"轮流发生性关系";搜狐新闻独家联系到北京市公安局,早在今年2月,海淀公安分局发布消息时就称"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李天一,警方从未用过"轮流发生性关系"这个词,也不可能在现阶段对此事表态。有网民长期以来认为,只要被警察抓捕就算定案,这是误区。警方不是法院,不能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就算警方给定性"轮流发生性关系",也不符合程序。目前此案刚进入检方审查起诉阶段,尚不会有对该案性质的定论。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毛立新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公检法三个环节都不允许对外公布有关案情的信息。对于名人之子李天一,在司法对他进行审判之前,民意已经预先对其进行了"审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8.6.2013 11:03:13 | 只看该作者
警方没说过李天一案叫“轮流发生性关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5.2.2025 23:19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