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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阳明滩大桥断裂现场:130米桥梁整体垮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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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2 08:18: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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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limarry 于 27.8.2012 09:19 编辑

哈尔滨阳明滩大桥今晨垮塌,建设部门称坍塌大梁为130米左右,整体垮塌。记者在现场看到带血迹的枕头和方向盘等物,有些大货车驾驶室已经完全瘪塌。4辆大货车上共有8人,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24日晨,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王家甸附近一跨江大桥数十米引桥发生整体塌落,记者在现场看到4台货车掉落地面,有两具遇难者遗体停放现场。目前,具体伤亡数字不详。

据现场目击者杨文介绍,24晨5时许,他驾驶出租车拉运乘客经过事故引桥旁辅道,忽然听到巨响,一段往江北方向引桥整体向人行道方向倾倒,桥面三大一小四台货车掉落地面。

截止7时,记者在现场看到,两具遇难者遗体停放在事故货车边。数名伤者已送医急救,7时57分许,记者从哈尔滨市红十字医院获悉,该院收治的一名伤者已经伤亡。其他伤者在市第一医院接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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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8.2012 11:06:54 | 只看该作者
在中国最牛的事情是——车‘超载’了,车胎没爆,桥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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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2 08:20:14 | 只看该作者
谁修的、怎塌的、咋问责?哈尔滨桥梁事故发生3天来,网民、公众持续关注以上3个问题,期待有关方面“给个说法”。



哈尔滨塌桥事故尚无启动行政问责消息 新华社发文质疑
所属分类:新闻 新功能放大观看
  24日5时许,哈尔滨市三环路高架桥洪湖路上桥匝道处(距阳明滩大桥3.5公里)钢混叠合梁侧滑,4辆货车侧翻,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血的代价,让公众迫切想了解,桥梁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谁,他们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有关方面第一时间对此并没有明确说法。就在事发当天,有媒体曝出“哈尔滨市建委有人说大桥建设指挥部解散了,找不到施工单位”,一时间舆论哗然,网上一片批评声。

  针对网民质疑,哈尔滨市25日召开新闻发布回应,“此事并不存在”。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建委已经按照事故处理的有关程序,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资料提交事故调查组。待事故调查结果确定后,将把以上单位名单一并向社会公布。

  既然宣称“不存在”,却不公布名单,公众质疑因此难以平息。网民“梦浮寂海”说,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还成了保密单位了?网民“737173631”说,出了这么大的事故,公布名单还要适时才能公布,真搞不懂。

  记者随机采访几位哈尔滨市民,他们说,当事人知道、有关部门知道,就老百姓不知道,让这些单位“隐姓埋名”究竟为了什么?有关部门和事故涉及单位应该勇于担当责任。

  事故调查需要时间,公众都能理解。但事发3天里的2次新闻发布会,却让不少人疑惑,事故原因扑朔迷离。

  在事故桥梁与阳明滩大桥关系上,哈尔滨市建委副主任孙庆德24日曾表示,发生事故的工程为连接阳明滩大桥的疏解工程。

  而在25日新闻发布会上,黄玉生将此次事故称为“三环路群力高架桥洪湖路上桥分离式匝道侧滑事故”。他说:“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桥梁整体的中部偏南,为上跨洪湖路的上行匝桥,长121米。该项目属于独立建设项目,与阳明滩大桥分属两个工程建设项目。”

  对于事故原因,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在事发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后说:“我在现场看应该说是超载,可能涉及到严重超载,因为它比较复杂,需要一段时间。不能马上得出结论。”

  在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中,黄玉生表示,市安监、交通和公安交管部门在调查事故中,将倾覆的车辆按位置由前至后(由北至南排序)分别编为1-4号车。据测,“1号”车车货重为22吨,2-4号车车货总重400吨以上;2-4号车货厢体积均有改动,为非标车辆。

  他说,哈尔滨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桥涵排查与车辆超载治理工作。

  除了货车超载,对公众怀疑的桥梁质量是否有问题,哈尔滨市至今未正面回应。

  随着事故处理的深入,如何问责,也成为关注焦点。按照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将行政问责的情形分为决策违规、执行不力、管理不善、行为失范四个方面,共计四条三十六项。

  按照问责规定,行政问责程序分为启动、调查、决定、送达、公开等程序。除领导干部外,也将一般工作人员纳入到行政问责的范围。

  目前,尚未有哈尔滨市对这次事故启动行政问责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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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2 08:18:43 | 只看该作者
新华网:哈尔滨塌桥事故背后有何“难言之隐”
新华网哈尔滨8月26日电 哈尔滨桥梁坍塌事故发生已经三天,公众居然至今仍对“桥是谁修的”不得而知。巨大的尴尬背后是公众越来越强烈的质疑:有关方面对桥梁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讳莫如深、秘而不宣,究竟有何“难言之隐”?

桥梁坍塌、4辆货车侧翻、3人死亡、5人受伤……无论是无辜伤亡者的家属,还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直指事故原因和责任:通车不足一年的桥梁发生坍塌,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谁是这座“夺命大桥”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谁是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面对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质疑,有关部门却在第一时间失语。直到网络上出现“哈尔滨市建委有人说大桥建设指挥部解散了,找不到施工单位”等说法,引起舆论大哗时,才语焉不详地回应称这一情况“不存在”。

重要的市政交通工程项目,“公开、公示”是最基本的要求;鲜血和生命的教训前,不存在“不能说的秘密”。细致深入的事故原因调查有待时间,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随时公布事态进展,尤其在第一时间公开桥梁涉及单位名单,却是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尽之责,这是对伤亡者家属和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基本尊重,也关系到有关方面对待这次事故的基本态度和查处决心。

事故发生,促人深省;生命远行,令人扼腕。认认真真反省教训,严肃坚决查清责任,扎实有效堵塞漏洞,是面对这场事故的基本态度。而这一切的起点就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桥梁建设是否经过公开招标,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核和验收?究竟谁该为这座坍塌的大桥负责?还有多少类似的市政隐患?

针对这起牵动无数目光的事故,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已明确表示:刚投入运行一年就发生断裂,肯定有问题。一旦有了结论,会让当地的事故调查组及时地向社会予以披露,也希望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人们在期待事故真相,期待有关部门主动、及时、公开的信息发布,期待严肃的责任追究,这不仅是面对民意的坦诚态度,更是敢于让公众知晓真相的积极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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