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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曾任汪伪政府上海保安司令部军法处长等职的李时雨
1908年生于黑龙江巴彦。1931年在国立北京法政大学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打入东北军,后又潜入西安“剿总”第四处,任中尉办事员。1936年后潜入天津,在中 共北方局社会部领导下,以天津高等法院检察官的身份从事地下工作。1939年又按照地下党组织的安排,冒充国民党北方代表去上海参加了汪伪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为中 共搜集了许多汪精卫卖国求荣的第一手情报。
1940年3月,汪伪政府在南京成立后,被任命为立法委员。在取得陈公博的“信任”和“重用”后,为中 共获取了许多敌伪方面的重要战略情报。在陈公博兼任伪上海市长的1941年至1944年期间,李时雨兼任过伪上海保安司令部秘书处长和军法处长、伪清乡委员会上海分会办公厅第四处处长、伪上海警察局司法处长等职。日本投降后,李时雨又打入军统内部,任军统上海区第二站第二组组长(少将军衔),就在特务头子戴笠的眼皮底下搜集情报。1946年9月,李时雨被军统以“汉奸”的罪名逮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
1949年2月被取保释放后,在上海以汇中企业公司副总经理的名义从事地下工作。同年4月,按照党组织的指示,李时雨由上海到达香港后,带着一部用线装书伪装的情报,取道天津来到北平,将情报交给了童小鹏,同时也穿上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装,公开了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被分配到中央社会部工作。新中国成立后,李时雨先后在中央党政军机关及统战部门工作过。1982年离休前,任国务院宗教事务局顾问、党组成员兼中国佛学院副院长。1999年12月28日病逝于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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