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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法律求助”有个好奇的问题问问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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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9.3.2011 22:5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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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  对德国的工作法律有点好奇


法律上说    如果一个人连续合法保税超过3个月,那么老板就不能随意的将此员工Fired
                  那这里   不可随意   是什么意思?   
         比如说中餐馆    员工去打工   老板是没有给任何《员工手册》类的工作须知
                 那还不是想炒就炒   还动不动加青椒    辣的你满脸通红   






                    那在假设    如果老板以雇佣该员工超过3个月      
            员工在没有提出辞职的情况下      那不是成了金饭碗?






而且   还好奇一点    如果老板雇佣一员工超过3个月   然后又无辜的将该名员工炒了    这该怎么办?


                             又或者要求该员工做一些超出其职责范围外的事    变相逼迫员工    那又该怎么办?
9#
发表于 13.9.2011 13:06:34 | 只看该作者
哪里看来的, 从来没有听到过有这么一说的.... 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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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8.3.2011 00:27: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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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7.3.2011 11:04: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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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7.3.2011 01:54:06 | 只看该作者
一时间去找 也不知道找哪一条才对  
正所谓不清楚   所以才求助、问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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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4.3.2011 08:57:35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是你那样说的。所以问你你看到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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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3.3.2011 18:0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游侠 的帖子

临时想到的和偶尔看到的   

就是好奇    这么大的一块法律漏洞     德国难道就没有什么相对的处理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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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1.3.2011 15:46:24 | 只看该作者
你的签名太吓人。我是冒着生命危险回帖的。。。

你在那儿看来的?把法律原文贴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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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1.3.2011 12:45: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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