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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杰出青年推荐办法
一、推荐标准
被推荐人当年1月1日前未满40周岁(即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国籍不限,已被国外大学或研究单位正式聘为助理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外著名大企业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或研究职务,或已自创高技术企业,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成绩和开拓性成果,近5年以第一作者署名在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拥有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的,其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企业已实现盈利。
二、推荐程序
推荐单位按以上推荐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填写留学人员推荐表,于11月20日前交留交办汇总;留交办于12月1日前确认邀请名单,并正式发出邀请函,同时报各推荐单位备查。
三、海外杰出青年参会安排
1. 参加大会开幕式及现场交流活动;
2. 参加海外杰出青年学者座谈会并建言献策;
3. 对口1-2个单位进行技术、项目交流;
4. 大会结束前向组委会办公室反馈个人参会洽谈交流情况。
四、海外杰出青年的待遇
1. 海外杰出青年来穗参会机票按既定额度报销:
(1)北美、欧洲地区:一次性发予8000元人民币补助;
(2)亚洲、大洋洲地区:一次性发予6000元人民币补助。
2. 大会期间(12月18-22日),海外杰出青年享受五星级酒店免费食宿,本地免费接送,组委会同时可根据留学人员的项目需求安排个性化交流服务。
五、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茵
电 话:0086-20-83124321
传 真:0086-20-83124326
E-mail:chenyin00@gmail.com
网 址:www.ocs-gz.gov.cn
海外杰出青年推荐表._[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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